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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M 于 2009-1-10 18:46 发表
再看看4楼那语调,我靠,这位爱总还真是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群:
山西煤老板,开车撞伤了或者打伤了什么人,马上一句,“你不要麻烦我,我给你一百万,自己养着去,一笔了断,干干净净,要是敢得寸进尺,灭你全家 ...


这位外星同学,如果自己打的怪被人抢了就是人被撞,那RO就是碰碰车。还有这个事情不是你这样举例的,最最最关键的是,朋友你走的不是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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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专评想评之事 于 2009-1-10 18:49 发表


这位外星同学,如果自己打的怪被人抢了就是人被撞,那RO就是碰碰车。还有这个事情不是你这样举例的,最最最关键的是,朋友你走的不是人行横道!


你的意思是抢怪有理?哦,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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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看客 于 2009-1-10 18:43 发表

我说怎么刚才吃饭的时候不停的打喷嚏...

BZ也幽默了...
大家好!我是老炎忠实黑~哇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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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M 于 2009-1-10 18:50 发表


你的意思是抢怪有理?哦,原来如此。

情感区的激情主题有了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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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抢怪,谁有挂机炼金抢得多啊。人家小法师先魔法锁定的怪,一群生命体跟蝗虫一样冲过来,魔法还没唱完怪就没了。发表情抗议?抗议无效。人都挂着睡觉去了你跟谁抗议啊
有人要去监狱观摩现场版没?组队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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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蕾米莉亚 于 2009-1-10 18:54 发表
要说抢怪,谁有挂机炼金抢得多啊。人家小法师先魔法锁定的怪,一群生命体跟蝗虫一样冲过来,魔法还没唱完怪就没了。发表情抗议?抗议无效。人都挂着睡觉去了你跟谁抗议啊
有人要去监狱观摩现场版没?组队出发了


另开帖讨论,谢谢,这里说的可不是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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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专评想评之事 于 2009-1-10 18:37 发表


你的LS我选择无视,但我想对你说,选择赔偿也是道歉的一种,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而且你所说的盛气凌人我看不到,如果有可以列出来,如果你说给钱赔偿就是盛气凌人,那我无话可说了,人都是有自尊的,你们 ...




好吧,既然你要这样说..
我从来不认识LZ,本来就是作为一个看客来说的..
我本人本来是对爱蕾诺亚颇有好感的.也使用过她做的补丁..
从这点上来说,使我从一开始看到这帖子本来也没想多话..
很小的一件事,双方都道个歉就可以了事的..
偏偏都要扯到法律的高度来谈..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1-9 12:50 发表
首先 我的SG号不可能抢你怪,更不可能“专抢LJ”
其次 您觉得您受到经验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用我号的人不愿赔,我赔付给您都行,毕竟跟我的号扯上关系了,不过我保留对您的诬蔑造成我名誉损失索赔的权利
第三 生命体能不能抢,BOSS能不能抢,这些问题早已争论多年无定论 你炒作也是徒劳无益
第四 从您的语言可以看出您的个人修养有待提高 “无法归去的乐园”没骂你吧,“爱蕾诺亚”也没骂你吧 心胸狭隘 用语粗俗 本身就是很不好的 比真正的“抢怪”影响都坏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1-9 12:06 发表
我说怎么忽然那么多人QQ上叫我来看帖

事情经过大致了解了 生命体能不能抢一直都是个争论没完的话题 也不多说

这样吧 如果你实在介意的话 被抢多少怪损失多少经验 按圣域代打工会经验的比例的2倍赔偿你损失 我替她买单

不过好像说你说话很不文明很不礼貌 有图就请上吧 我也想看看

以上

至于我把号给谁用 您多劳心了




这2段都是爱蕾诺亚的回复,
如果不是她一上来就摆明了包庇自己朋友,
我想这帖子也不会这么热门了..
我前面就说了,作为号主人来说,
你既然相信朋友的rp,
那么自然就要承担借号所带来的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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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蕾米莉亚 于 2009-1-10 18:54 发表
要说抢怪,谁有挂机炼金抢得多啊。人家小法师先魔法锁定的怪,一群生命体跟蝗虫一样冲过来,魔法还没唱完怪就没了。发表情抗议?抗议无效。人都挂着睡觉去了你跟谁抗议啊
有人要去监狱观摩现场版没?组队出发了

你怎么不说那些``把我们LJ当肉盾 来放雪和驱魔的啊`?
看问题全面点好不好``
有人要去监狱观摩现场版没?组队出发了!

RO```我会坚持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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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呆着不动。你不当肉盾谁当肉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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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1-9 12:50 发表
首先 我的SG号不可能抢你怪,更不可能“专抢LJ”
其次 您觉得您受到经验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用我号的人不愿赔,我赔付给您都行,毕竟跟我的号扯上关系了,不过我保留对您的诬蔑造成我名誉损失索赔的权利
第三 生命体能不能抢,BOSS能不能抢,这些问题早已争论多年无定论 你炒作也是徒劳无益
第四 从您的语言可以看出您的个人修养有待提高 “无法归去的乐园”没骂你吧,“爱蕾诺亚”也没骂你吧 心胸狭隘 用语粗俗 本身就是很不好的 比真正的“抢怪”影响都坏


原帖由 Ein.怜 于 2009-1-9 23:52 发表
...
抢怪也就跟上公车抢座位一个性质
道德素质层面的事情而已,还啥事都往法律上扯
别以为啃了小半年法律书就能冒充知识分子牛B轰轰
半瓶水晃荡,满瓶水不响
更多人并非指责你抢怪
而是不齿你事后的处理态度
...


纯引用.

[ 本帖最后由 小猪路 于 2009-1-10 19: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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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蕾米莉亚 于 2009-1-10 19:01 发表
自己呆着不动。你不当肉盾谁当肉盾。


“小法师去花区多河蟹”
“在这里又升不来”

呆着不动不代表人不在```监狱非人群里挂宝宝有几个敢离开的?
我只是懒的计较罢了``不然在人家唱出来之前一个下线``他死都来不及```

[ 本帖最后由 cheacheahold 于 2009-1-10 19:18 编辑 ]

RO```我会坚持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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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热带禹林 于 2009-1-10 18:57 发表




好吧,既然你要这样说..
我从来不认识LZ,本来就是作为一个看客来说的..
我本人本来是对爱蕾诺亚颇有好感的.也使用过她做的补丁..
从这点上来说,使我从一开始看到这帖子本来也没想多话..
很小的一件事 ...


好,不谈法律谈人性,没法律约束,你会愿意向一个问候你全家的人去道歉??也许你会说那也要看犯没犯错对不对?但要看看事情的大小,抢怪每天都会发生,你再看看爱总回那几句话时LZ的标题又是什么,这种点名道姓并且把内容夸张的事情你会不生气?你也许还会说LZ标题已经编辑了,说出去的话是这么说改就改的吗?你的不切实际的言语中伤了别人是编辑了 就完事的吗? 还有你告诉我无论法律还是社会风俗还是人性,赔偿不是道歉??赔礼道歉,哪个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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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鄙视把生命体当盾来抢怪,或者主人顶着的时候抢怪的那些人
其他情况下,别人难道就不能在这地图练级?这地图被包的?
信雅雷!人参不再有茶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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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米巴巴 于 2009-1-10 18:53 发表

情感区的激情主题有了新的突破

越來越多突破...越來越沒完沒了...
大家都消停吧...從昨天中午閙到現在了...
大家好!我是老炎忠实黑~哇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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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出去了~回来吃好饭就看了所有回帖~很多没仔细看~但是爱的红字和那LR的我都很仔细看了~
不及~我一个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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