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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发表于 2009-1-10 19: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专评想评之事 于 2009-1-10 19:07 发表
好,不谈法律谈人性,没法律约束,你会愿意向一个问候你全家的人去道歉??也许你会说那也要看犯没犯错对不对?但要看看事情的大小,抢怪每天都会发生,你再看看爱总回那几句话时LZ的标题又是什么,这种点名 ...
原帖由 热带禹林 于 2009-1-10 18:57 发表
我前面就说了,作为号主人来说,
你既然相信朋友的rp,
那么自然就要承担借号所带来的风险了..
没看到的话我再重申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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