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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一条裤子 索赔$6500万

韩裔洗衣店主在美国遭遇梦魇

    韩国人郑金南一家在美国华盛顿开了家社区洗衣店,谁知两年前因不慎弄丢顾客一条裤子,被要求赔偿6500万美元。
    顾客皮尔森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官,他的索赔要求遭到一些法律界人士强烈质疑。这桩备受瞩目的天价裤子索赔案将于6月11日一审。


失而复得
    郑金南一家的梦魇始于2005年5月。当顾客皮尔森把一身套装送到郑家洗衣店,但两天后来取衣服时,却发现裤子不翼而飞。为此,皮尔森要求郑家按套装购买价,支付1000多美元赔偿金。
    一星期后,郑家称裤子找到了,想换给皮尔森,而拒绝支付赔偿金,皮尔森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郑家律师曼宁说,郑家3次提出庭外和解,承诺赔偿金额从3000美元增至4600美元,又加到1.2万美元。但皮尔森“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远远超过一身套装的价钱。
    皮尔森表示,他今后不向再光顾这家洗衣店,所以要郑家承担租车费以前往较远的洗衣店,以每星期往返一次计算,10年共需1.5万美元。这仅仅是他赔偿要求的一项。
  
狭义解释
    那么,6500万美元的赔偿总额又从何而来?
    原来,根据皮尔森对华盛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狭义解释,商家每违反一项内容,每天将受到1500美元罚款。皮尔森认为,郑家违反了12项规定,且被告为一家三口,因此赔偿金额累计达6500万美元。
    皮尔森起诉的主要根据是郑家曾经贴在墙上的两条广告语:“保您满意”“当日可取”。他表示,自己既不满意也没有当天取回衣服,这些广告语有欺诈之嫌。

质疑之声
    辩护律师曼宁说,这桩索赔案令郑家感到十分灰心,甚至萌生回国之念。“他们损失了很多钱,更重要的是,不再对美国的体制抱有幻想,这场官司摧毁了他们的生活。”
    皮尔森的做法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尽管他生嗔自己代表所有类似的受害消费者,但将主持本案一审的法官克拉维茨说,这仅是与“一名被告与一条裤子”有关的个案。
    美国民事侵权行为协会主席乔伊斯致信皮尔森的上司,要求他们慎重考虑,是否继续为人皮尔森为法官。该协会甚至提出,愿意替郑家购买一身皮尔森中意的套装



(转载自5月4日新民晚报)




前面看报纸时看到的,对美国人法律意识要膜拜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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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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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丢了件衣服```还是刚刚买的```谁赔我??
当一切


    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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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西瓜西瓜=浴缸 于 2007-5-4 22:51 发表
我丢了件衣服```还是刚刚买的```谁赔我??


让刚刚再给你买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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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ennylove 于 2007-5-4 23:41 发表


让刚刚再给你买套好了..

(我无语了`````这个"刚刚" ````唉)
当一切


    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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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ennylove 于 2007-5-4 23:41 发表


让刚刚再给你买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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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那个笑的很狂啊
     好的
当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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