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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爱伦坡诞辰200周年,推欧美古典侦探小说

自己写的,如果你搜到QQ空间里的一篇,那个也是我的

           160年前,一个满身酒气的中年人倒卧在了巴尔的摩的一家小酒馆外,4天后,他撒手人寰,被人草草地葬在了公墓里面 —— 他,就是推理小说鼻祖,埃德加.爱伦.坡。
  
       就是这个嗜酒成瘾加上一点精神失常的中年人,写出了几篇古古怪怪的恐怖小说,结果就是这几篇离奇的小说,开创了侦探推理小说的先河。

      

       人类第一篇的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

      

        如果不是为了追根溯源,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看这篇小说,单从凶手来说,这第一篇侦探小说就已经够标新立异了,因为凶手居然不是人类,而是一只凶残的大猩猩!它把死者的头塞到烟囱里,把他的手手脚脚通通肢解掉,然后留下了这样一个血腥的现场。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真的觉得很恶心,这篇东西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恐怖小说,里面有很多恶心的描写,这也印证了爱伦坡的精神状况,恐怕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人,思想也正常不到哪里。(当然也只是戏言)
      

         爱伦坡的很多小说都是这样诡异和压抑,和现在的鬼故事也能拼上几拼,他的代表作《黑猫》,看了之后总觉得自己的墙里什么时候会有这样恐怖的猫叫传出来。
   

          但他创造的侦探模式,一个料事如神的侦探+一个什么都看不透的愚蠢助手,还有密室、密码、线索这些套路,都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作者。就从《莫格街》的开头来说。杜宾(主角)通过瓷片、路人和眼神、反应等推理出助手的想法,就和后来福尔摩斯推理出华生在回忆战争的情节如出一撤。
     

           侦探小说的出现深受读者欢迎,在出版商的推波助澜之下,侦探小说作家开始出现,一些优秀的作品也开始风靡,这时的侦探小说发展迎来了第一个高潮—— 福尔摩斯时代。

     

           家喻户晓的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

           假如你在街上随便抓一个人,你要他说出一个侦探的名字,他有99%的机会会说出福尔摩斯,当然也不排除现在的年轻人说柯南或者金田一,但在我小的时候,如果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只能够回答福尔摩斯,因为那时我只知道这么一个侦探。
   

           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事,从家里拿了110元,买了一套,虽然现在也记不起这钱是怎么来的,但这些故事仍然深深地印在脑海中。当时买了以后,中午午休的时候就不睡觉地看,有时上课也看,以致某个老师和我妈说,你儿子太沉迷这些小说了,恐怕会影响学习。囧
   

           如果你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你会发现他的探案模式和现在的侦探小说或者柯南等动画很不同。因为他主要是追查未知的罪犯,而不是现在的从N个人中找出凶手。它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而是着重于对线索的追查,所以福尔摩斯最经典的形象就是拿着一个放大镜在街上行走,这样的形象可算是最合理的概括。
   

           福尔摩斯的推理魅力,就在于他能够通过细微的线索,来推断更多的事实。看过柯南第一集的人都知道这种能力,新一通过对人的手掌上茧的观察和大腿的痕迹,推断出对方的职业是体操运动员,福尔摩斯的探案中,很多地方就体现了这种推理过程。从犯案现场留下的痕迹,就可以推断到凶手的身高、性别、爱好、穿着等等,就像现在的法医鉴证过程一样。还有就是紧张刺激的追踪、搏斗,都会让你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但如果你想看精巧的杀人手法、掩饰的不在场证明、复杂的密室,那恐怕就会让你失望了。
  

           总的来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在很多地方略有不足,但瑕不掩瑜,作为第一部被奉为经典的作品,它也的确为自己的时代作出了很多的贡献,也为后来一大批的经典开辟了道路,如果你未接触过侦探小说,你可以拿这一套书来作为入门,如果你非常喜欢侦探小说,那这套书你就一定不能错过!

          侦探小说的百家争鸣和大宪章

   

           柯南道尔和他的福尔摩斯一炮而红以后,无数的作家和出版商开始觊觎这个市场,于是,数以百计的侦探开始涌现,从开农场的到做教授的、从JC到小偷(怪盗)、从神父到科学家,各行各业、或男或女的侦探形象层出不穷,看书的人们或许会分不清到底哪个是哪个。
   

          当然,在写法上也开始出现分歧,有倒叙写法的(先把凶手写出来),也有浪漫主义写法(拉上爱情),有逻辑至上,也有超自然的描写。这时候从N个人中找出凶手亦成为了主流模式。
   

          这么多的作家和作品,当然不可能一一祥述,就拿我看过的几本来作一个引导。

          柴斯特顿和他的布朗神父
  
          如果你印象中的侦探小说都是长篇故事,又或者都是一环扣一环的迷题,那柴斯特顿的小说就要打破你这个观念了。
  

          布朗神父的侦探故事都是短篇侦探故事,而且通常都只有一个迷题。小说中也不会强加一大堆混乱的线索给你,你唯一要做的,就是看着这个胖胖的神父如何平静地揭开谜底。小说多数不惊心动魄,反而充满了浪漫和空灵的气氛,正因为它的独特,所以才成为一本经典。

   

          范.达因和侦探小说“大宪章”

   

          前面也说过,这个时期的侦探小说类型多不胜数,于是,有些作家便会标榜自己的作品是最正统的侦探小说,是主流,这种现象无论是什么时代、什么行业都会出现。
  

          范.达因便是最有名的一个。
   

          很多人都知道英国的《大宪章》,它奠定了英国代议制的模式,限制了王权,是一部重要的文件。而侦探小说史上,也有过这么一部《大宪章》,它就是范.达因的“侦探小说的20条守则”
   

          这20条守则所构建的世界,就像柏拉图的理想国,是古典推理作家们追求的地方。它要求的就是古典推理的核心精神“理性”,完完全全的理性和逻辑、排除一切的爱情、意外和隐瞒。
   

         除了情节和推理的严谨和符合逻辑以外,它还要求作者必须把读者放在和侦探平等的地位上,读者必须知道所有的细节,不能有所隐瞒。所以古典推理小说在揭开谜底的最后一章前,通常都会有一个挑战读者的环节,就是用列表的方法把所有疑点和证据都罗列出来,骄傲地对读者说,我已经把所有的材料都给你了,你能超越我,得出答案吗?就是这样一个环节,激起了读者的自尊,让他们主动迎接挑战,这也是古典推理最好玩之处。
   

        但这个20条守则,现在来看,很多都已经被颠覆了,就拿不准隐瞒读者这一条最基本的守则来说,柯南,早就已经推翻了无数次了。
   

        作为古典推理的佼佼者,范.达因的作品,也是很值得读的,推荐他的《主教杀人事件》,这篇也算开了童谣谋杀的先河。

   

        艾勒里.奎恩:两个作家、一个侦探
  
        很少会看见有人合作写侦探小说,而艾勒里.奎恩这个“作家”就做到了。
   

        艾勒里.奎恩其实只是Manfred Lee 和 Frederic Dannay 两兄弟合用的一个笔名。两个兄弟性格迥然不同,对侦探小说的理解也各异,但就是这样一对经常吵架的兄弟,创造出了一个经典的侦探形象。
   

        艾勒里.奎恩的小说也属于正统的古典推理小说。复杂的诡计、严密的逻辑,和挑战读者的章节都是必备的内容。因为是两个作者,所以书中也有一个主要的侦探和一个经常给意见的长者,兄弟俩从书外吵到了书内,借人物之口,来表达意见的冲突,这样就令小说增添了许多趣味。
   

        还有奎恩的悲剧系列,即《X的悲剧》《Y的悲剧》和《Z的悲剧》,除了向莎士比亚致敬以外,也创造了三个严密而流畅的推理故事。

   

        黄金时代以福尔摩斯的诞生作为开始,同样地,也需要有一个时代的最强音来作为它的结尾,在柯南道尔发表著名的《四签名》的那一年,一位女士诞生了,她便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阿加莎.克里斯蒂。

   

        侦探小说女王
  
        在侦探小说的世界里,没有人称柯南道尔为“皇帝”,但每个人都叫阿加莎做“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个名字,对于不熟悉侦探小说的人来说,可能很陌生,因为在中国,由于引进的关系,福尔摩斯要有名得多。只有近几年,人文文学出版社才开始大规模重新翻译阿加莎的作品。
   

         但是若你问一问你的父母,或者上一辈的亲戚、老师,他们或多或少都会知道一些阿加莎的小说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等等,因为当时这些电影在中国也造成过一段时期的轰动,反正我父母都知道这些电影,而且还看过几次。
   

        要问她有多么有名?英国的英女王、法国的总统的戴高乐都是她的粉丝,金庸、古龙、希区柯克都受到她的影响。她的书在她那个年代的销量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歌剧。如果没有她的《And then there were none(无人生还)》,就不会有金田一的出现。她的这本书开创了“暴风雪山庄模式”,即金田一和柯南经常用到的,与世隔绝,和凶手共处在一个地方的模式。她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和《阳光下的罪恶》夺得过奥斯卡,她本人也获得了英女王授予的女爵士头衔和“侦探女王”的称号。
   

        在阿加莎所处的这段时期,侦探小说开始从向外追寻转向了向内发掘,即着重于心理描写和对人性的揭示。
   

        而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了。
   

        如果你喜欢福尔摩斯那种类型,你可能会不喜欢阿加莎的作品。因为它侧重于审问、对话的过程。你会看到大篇幅的对话和心理描写,而阿加莎笔下的侦探波洛,也是用心理学来进行破案的。所以我介绍朋友看《东方快车谋杀案》,他们有的会说这本书的审讯部分太冗长,但故事的结局的确能使这本书成为经典。


        阿加莎笔下的人物通常都很多,而且关系复杂,所以很多人刚开始看会觉得比较混乱,但构思的巧妙,结局的神奇却十分引人入胜。
   

        还记得第一次看阿加莎的成名作《罗杰疑案》,在夜晚看的,到最后揭开凶手身份的时候那种脊背发凉的震撼感,是从没有过的,看过这本书的人,100个当中有99个都会被震撼到,而那1个例外的,就是之前看过类似手法的。这种手法后来日本人也有借鉴。
   

         而且阿加莎作品中对人性的分析真的是入木三分,究竟是什么导致了犯罪的发生?也许你看过以后会有很多感想。
   

         篇幅已经很长了,日本的侦探小说了解得不多,个人还是喜欢欧美的,日本的话,留待以后有机会再介绍吧。


[ 本帖最后由 咱是党员 于 2009-11-17 22:07 编辑 ]

原帖由 无册那 于 2009-11-23 17:30 发表
记得第一次看阿加莎的成名作《罗杰疑案》,在夜晚看的,到最后揭开凶手身份的时候那种脊背发凉的震撼感,是从没有过的,看过这本书的人,100个当中有99个都会被震撼到,而那1个例外的,就是之前看过类似手法的。 ...


的确,看过类似手法的都对这本书的感觉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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