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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发表于 2007-7-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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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薔薇 于 2007-7-17 15:33 发表
这位同学,我不认识你,也许你是小明的朋友,请无视掉帖子里那个跳梁小丑好吗?
我们会对于这种小丑历来是无视的,理由是他不配和我们说话,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说的人,有什么资格做评论?
而且到底他也 ...
这位同学是不是老糊涂了,还是晚上睡不好?要找人证看自己会里的人,那些承认是有抢怪,那些是承认没有抢的.不过你也有自由可以选择看不到我这句话的.
那问一个问题吧,你把你全家地址和所有会的人地址包括电话号码都报出来,我也可以报出来的.
那当然你也可以无视我上面说这句话,因为都是你的自由嘛,不一样的是我不会说你没资格的
贵会的观点就是,对我们不利的,一律选择无视,相反的贵会全有道理.
那看见了,在水的人,在看的人.到现在也应该差不多了,得结论了吧.
所以你们被贵会害,不要怪人家,怪自己好了.
相反你们害了破碎小孩子的,就要小心了.
人家某些人就是喜欢横着走.但有几个还是理智的,还会分好与坏.
不过引用我话的人都应该清楚那些又是那类人了吧.
正如你说跳梁小丑,但是你好像没分清楚,真正在跳的人是那一方了,真的很好玩.
破碎某些孩子们不会私下在说吧?
为什么你先前说那些导致后面的人打前面的人嘴巴呢?还让得后面的人在跳梁小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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