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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了算了吧,没必要这么计较了,本来就不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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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钱夫人 于 2006-6-25 19:55 发表
还有,交流区的班规早该改改,我记得挑衅者小黑屋3天,被挑衅者少则7天,30天,多则直接火星了

你记错了。从没这一条
再盛大的宴席,也终有他落幕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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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芊芊 于 2006-6-25 20:00 发表


这话不赞同,真这么做了交流区还开了干嘛?
私以为,人天性就有竞争的心理,吵架就是一种表现的途径,争论是文明的吵架(本质还是吵架)。看着一些高水准的争论帖子赏心悦目直叫人大呼过瘾(举例如当初的DV巫 ...

我说实话,现在交流区哪还会出现当时SLY那样过瘾的帖子……我看到的是什么元灵卡插哪好,什么刺杀血拳哪个好(这个发了N次),什么投票:打BOSS的和尚怎么配点……
这算什么?第1种属于YY,来交流区的人,我敢说90%以上的人没用过元灵,用过元灵的基本都是拳刃,问这种事情有什么意义?,第2种么就是自己懒的要死,刺杀血拳哪个好,根本就是在以前的帖子里讨论的没必要讨论了,还是有人喜欢来问。第3种么明显就是自己有问题,什么配点什么好都是自己用过了才有发言权的,什么都不会就跑来发帖干什么?就是为了引起后面的口水战么?像SLY那样自己把配点装备技能和心得都写出来,那才是经典,才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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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ith 于 2006-6-25 19:22 发表
扯的太远,让我们仿佛忘记了事情的起因。

简单搜索了一下,发现几百个以小白为标题或者说自己小白的帖子。难道说大家都喜欢辱骂挑衅自己?
或许,我们该探讨一下小白一词的褒贬性。刚才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说法 ...


你说扯的远是吧 那我们扯回那个帖子吧

我可以这么告诉你一句,在CRO,把元灵给骑士用的,只有老子一个人

用的人没资格说话被骂成小白,那些连元灵都没摸过的在那里JJWW没事扯个东扯个西

这叫交流?

弄到最后交流事实的人变小白了,在那里扯蛋的变审判员了?


中国语言文化博大经深,同样的字同样的词甚至同样的句,用在不同的地方就是不同的意思

如果你真的想说那个帖子,麻烦你就去看完那整张帖子吧,他的小白是褒义的还是贬义

的。


其实搞到现在,那个人已经没什么所谓了,至少我们现在看见了更严重的问题,管理

员,版主,处理一些事情上的做法,态度,等等,都值得让人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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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芊芊 于 2006-6-25 20:03 发表

你记错了。从没这一条


刚翻了下确实么有了,我记得原来是有的,也可能记错了,既然对挑衅者么有惩罚措施。。。那这个版规更加得改了。。。

还有我上述的评论对此事不发表看法,只对小站的版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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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法律都是人定的 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有些人还对宪法提出疑问呢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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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踏雪无痕 于 2006-6-25 20:10 发表
规定法律都是人定的 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有些人还对宪法提出疑问呢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去遵守?


宪法还有自卫杀人这么一说呢

看看小站最近投诉区的几个“热贴”哪个跟挑衅么有关系了?

在我的板块,挑衅的人我是先拿出来说的

[ 本帖最后由 捏HOHO~ 于 2006-6-25 20:13 编辑 ]
自你加入的那天起..你就注定要走上通往Bt的不归路-v-

永远的終極一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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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踏雪无痕 于 2006-6-25 20:10 发表
规定法律都是人定的 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有些人还对宪法提出疑问呢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任何一个公民应该遵守的

但是宪法肯定是有漏洞的,当人民向政府提出意见的时候,政府不会说,我懒的鸟你

否则早就亡国了

国家哪怕是对一个已经宣判的罪犯都给予上诉的机会,为什么?

还有,不要动不动扯上政治 宪法 这些东西 为什么你该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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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风本自己本来就是SB。你要雷腰 有雷腰,你要元灵有元灵。去较什么劲?人家梦做的好好的,你上去就吵醒了别人的白日梦。不说你小白说谁?井底之蛙了吧,173没见过吧?RO交流区你要用数据,图片来证明别人是小白,那在交流区你才算个东西。你倒是造反了,枪班夺权,封了别人个“糨糊网小白”。你说像你这种乱臣贼子,不封;那还能封谁啊?你还是太平点在小黑屋里老老实实点你的灯吧。
没什么是不能舍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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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灵襄 于 2006-6-25 20:06 发表

我说实话,现在交流区哪还会出现当时SLY那样过瘾的帖子……我看到的是什么元灵卡插哪好,什么刺杀血拳哪个好(这个发了N次),什么投票:打BOSS的和尚怎么配点……
这算什么?第1种属于YY,来交流区的人,我敢 ...

时代在进步
交流区就是给人发贴问的,总不能一纸禁令XXXX问题问过了,去看XXX链接,禁止发贴提问吧

真正玩透某些职业配点的对于相对的职业配点想法已经相当的成熟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达到了一个公认的程度。想推陈出新再创造一个矛盾相当的困难了

期待新职业能带来改变吧
再盛大的宴席,也终有他落幕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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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芊芊 于 2006-6-25 20:18 发表

时代在进步
交流区就是给人发贴问的,总不能一纸禁令XXXX问题问过了,去看XXX链接,禁止发贴提问吧

真正玩透某些职业配点的对于相对的职业配点想法已经相当的成熟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达到了一个 ...

所以说么办法……我也很少去交流区说话了,最多只无聊的时候回些自己有能力回的帖子,比如告诉他们哪有类似的帖子可以看啊或者说把一些肯定的事实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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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芊芊 于 2006-6-25 20:18 发表

时代在进步
交流区就是给人发贴问的,总不能一纸禁令XXXX问题问过了,去看XXX链接,禁止发贴提问吧

真正玩透某些职业配点的对于相对的职业配点想法已经相当的成熟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达到了一个 ...


这就是版主的问题了,这种帖子2页几十回复都没一个是答案的?

如果有可以的回答了,帖子就该锁了,否则变成什么了


最后变到7页 全是发梦的 发水的 还有些发痴的

[ 本帖最后由 枫本无心 于 2006-6-25 2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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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O~交流区干脆分俩板块,一个是打怪&GVG板块,一个PVP板块,不同斑竹负责不同板块-0-~
自你加入的那天起..你就注定要走上通往Bt的不归路-v-

永远的終極一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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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钱夫人 于 2006-6-25 20:07 发表


刚翻了下确实么有了,我记得原来是有的,也可能记错了,既然对挑衅者么有惩罚措施。。。那这个版规更加得改了。。。

还有我上述的评论对此事不发表看法,只对小站的版规提出质疑

没事,有话就说
制订这样的规则之前,首先就要定义什么才算是挑衅。然后才能去确定处罚条例
现在关键就是挑衅相当难去定义。一张口两片唇极难做到不歧不偏

当初确实有用挑衅的字眼做的版规,但是处罚条例不是这样的。后来因为某次我被投诉之后(差不多,某人采用非常隐晦的词语挑衅枫本,导致本来和平的战报让枫本闹得一团糟,于是两个人一起砍了。当事人就以她的语言并没有带有挑衅的字眼为由起诉)就取消了这一条

毕竟,挑衅是相当有针对性的,不是局内人的话有时候并不能理解一种话是否是作为挑衅的语句。
比如令尊令堂二老可好,对于正常人就是一句普通的问候,而对于父母之间矛盾极深的人来说就是完全是挑衅了。这是所谓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啊
再盛大的宴席,也终有他落幕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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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枫本无心 于 2006-6-25 20:24 发表


这就是版主的问题了,这种帖子2页几十回复都没一个是答案的?

如果有可以的回答了,帖子就该锁了,否则变成什么了


最后变到7页 全是发梦的 发水的 还有些发痴的

怎么说呢,既然是交流区自然不能约束正常的发贴,即使这个帖子的内容再无知再白目也好,也不能禁止发表
版主能做的仅仅是将可以认定是捣乱的、纯灌水的处理一下

一个好的论坛应该是百家争鸣的,也许对于某个事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版主们不仅不应该禁止更应该鼓励,当然是合理的范围内。除非答案是唯一的,如果有一种答案就锁的做法完全不适应RO交流区
再盛大的宴席,也终有他落幕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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