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右眼皮表再跳了

拜托,

右眼皮表再跳了,求求你了--我快疯掉了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跳来跳去...跳来跳去...
无限循环ing...
/奸笑着飘走...

TOP

最毒妇人心啊

小妞。。。。。。我bs你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TOP

-0-....
帮你减轻你右眼皮的负担还8好啊...
8识好冷心吖...

TOP

财来了啊...楼猪你快发财了

TOP

右眼跳是发财?左眼呢?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TOP

原帖由 janny 于 2006-3-21 09:00 发表
-0-....
帮你减轻你右眼皮的负担还8好啊...
8识好冷心吖...


减轻负担是都不跳--你那个是加重负担。。。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TOP

原帖由 ~*mao&mao*~ 于 2006-3-21 10:38 发表
右眼跳是发财?左眼呢?


灾咯..

你请窝吃饭八,我会帮你祈祷的,肯定很有用,可以三包的

TOP

哈哈,以后眼睛跳都是发财不就好了~?干什么说的那么详细啊
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TOP

难道。。红星鸾动--0

TOP

。。。。。。。。。怎么动--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TOP

哈哈,四毛,肯定是我Q你的东西你么完成,老天惩罚你了
一生一代一双人  争教两处销魂
相思相望不相亲  天为谁春      

TOP

原帖由 斗斗 于 2006-3-21 12:15 发表
哈哈,四毛,肯定是我Q你的东西你么完成,老天惩罚你了

无视你--哼哼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TOP

原帖由 ~*mao&mao*~ 于 2006-3-21 12:33 发表

无视你--哼哼


两个眼皮一起跳吧,这样就不会跳成大小眼了
一生一代一双人  争教两处销魂
相思相望不相亲  天为谁春      

TOP

哪边的眼皮跳一下,就煽哪边脸一耳光,顺带说句“我叫你丫再跳!”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