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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1:06 发表
一个和你有仇的人有你手机号,无非就有几种途径,要么你认识的朋友传出去的,要么就是你找他真人PK时给他的,要么就是你收点卡或交易时流出去的。。。总不见得去查黄页吧。。

对了,阳佳,你说那是骚扰电话,你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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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我只是想他也恨阳佳就帮帮他,他到底是不是卖的阳的手机我怎么知道。。他又没告诉我,猎人没给我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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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1:05 发表

现在问题是,你和那猎人剧你说是那种萍水相逢吧?你就那么确定他卖的是阳的手机而且义无返顾的帮他做广告,假设别人真问你要买手机了,你怎么办?你又么和那猎人留QQ吧,他号码也没给你吧?你现在这话太难说清楚 ...


[_[这个应该和年纪有点关系吧,小孩子平时受欺负了,打不过骂不过,看到有机会能报复了,自然不会去想太多了。。。先起哄再说。。。
P死装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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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1:06 发表
一个和你有仇的人有你手机号,无非就有几种途径,要么你认识的朋友传出去的,要么就是你找他真人PK时给他的,要么就是你收点卡或交易时流出去的。。。总不见得去查黄页吧。。

RO有他电话的人不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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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1:07 发表


[_[这个应该和年纪有点关系吧,小孩子平时受欺负了,打不过骂不过,看到有机会能报复了,自然不会去想太多了。。。先起哄再说。。。

换我可没那么空,去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且还那么起劲,可能年龄问题吧-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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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佳那你说这件事怎么解决?是不让我GVG,还是怎么D?我诚恳地到你们论坛上发了个道歉帖(其实是你误会D,无奈啊),你倒好,你是怎么回答我的?我是真的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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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
你也太帮他了吧?
他已经承认有过这些事
第2天开始,一直接到不同号码的陌生来电
那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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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影 于 2006-7-1 11:06 发表


OK

这点大家都看到了

他的确在主观上有出售散播阳手机号码的动机和实际行为

至于你说的  可我没他手机号

你怎么证明?

按照司法程序谁主张谁举证,你空口白话靠一句可我没他手机号
做辩解

...



[_[绝影不是主审,你是阳的代理律师,是在指控借口有罪。。。。
P死装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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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11:06 发表

你都没见到他刷你的号码,你就确定打你电话的人就是他给的号码?


如果法律都是按照“看到才定罪”的话

那马家爵也就是无罪的了,看到他杀人的全死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按照已知的条件和双方的供词来做出判断

而不是靠简单的一句“你有没有看到他杀人”这种实际不可发生的情况来推脱

现在借口自己已经承认了一点“他的确散播或者蓄意散播阳的手机号码”这点没错吧?

至于他说他自己不知道阳的手机号码

那请问。你既然不知道你去刷屏卖什么呢?你精神分裂?还是思维混乱?你为什么不卖他家庭地址不卖他户口本非要那么凑巧的去卖他的手机号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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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了这事情其实根本就调查不清楚,所以还请阳佳宽容一点。一定要把借口赶出RO,赶出上C,那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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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早知道当初就截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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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之间的矛盾难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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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1:09 发表

换我可没那么空,去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且还那么起劲,可能年龄问题吧-0-



[_[孩子嘛。。。容易被骗。。。。15岁逆反心理重。。。
P死装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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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影 于 2006-7-1 11:09 发表


如果法律都是按照“看到才定罪”的话

那马家爵也就是无罪的了,看到他杀人的全死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按照已知的条件和双方的供词来做出判断

而不是靠简单的一句“你有没有看到他杀人”这种实 ...



我似乎说了N遍了吧,我是帮那人做广告,只是想叫那人去卖,你认为,我会想要这不仪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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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11:09 发表
所以我说了这事情其实根本就调查不清楚,所以还请阳佳宽容一点。一定要把借口赶出RO,赶出上C,那也是不可能的


阳的做法的确过激

但既然事情已经搞到这地步,就把事情至少搞的至少大家心里都清楚

蚊子你也别说阳,大家都有年轻的时候

当初一怒冲冠为红颜的蚊子去那了?

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空口白话一句“我没做过”就可以把事情一笔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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