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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日本《RO》员工私售道具被判百万赔偿

日前,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发布判决,对去年10月24日开庭的《RO》(Ragnarok Online,仙境传说)不正当访问民事诉讼事件作出被告人330万日元赔偿的审判(330万日元约合21.7万元人民币)。

  日本《仙境传说》运营商某员工于去年盗用上司的访问权限,非法制造游戏内虚拟货币,并将之贩卖以牟取暴利。给运营商造成了至少7486万日元的损失(约492.3万元人民币)。

  东京地方法院对这名非法私售虚拟货币的员工下达了赔偿330万日元的判决。

  看来,网络游戏运营商员工私售道具及装备谋取暴利的事件并非我国所独有的事件。任何人都有贪婪的欲望,如何在不该犯错的地方不予犯错,似乎是全世界的人们都该考虑的问题。

可惜ZF对这些事情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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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货不是默认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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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x593 于 2009-9-14 09:48 发表
官货不是默认的嘛-。-

问题是官货被中饱私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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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情不同,在中国的现实就是,私售道具的员工年入百万,并升职成为部门主管
从新生到圣域,永远只有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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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WOW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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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是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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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塔佳 于 2009-9-14 10:31 发表
有法可依是多么重要啊~

有法可依不是关键,有法必依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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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圣域南门带太阳神的天天卖官货某位,要处罚多少RMB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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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nos 于 2009-9-14 10:35 发表

有法可依不是关键,有法必依才是关键


你漏了半句:违法必究
~~百合无罪 百合有理 百合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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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409756627 于 2009-9-14 10:40 发表


你漏了半句:违法必究

违法必究其实是句空话,客观上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有法必依是主观问题,可以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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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法可依,后续你们说的这些都是不存在的,哎,现在中国对虚拟物品侵害不是就是这个状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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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nos 于 2009-9-14 10:44 发表

违法必究其实是句空话,客观上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有法必依是主观问题,可以完全实现


=口=我的+7兽人斧。。。你在天国可好吖。。
~~百合无罪 百合有理 百合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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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员工做这种事情,我想即使在中国至少能用渎职罪来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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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都是不断完善的。。没哪个国家天生就有法。。都是在不断修正的呀。无法可依也是很常见的。。
法律是可以不断补充完善的,但是有了法就应该执行到底。我们的人情法其实是最可怕的

[ 本帖最后由 minos 于 2009-9-14 1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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