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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号被盗后,已向盛大游戏公司出具相关证明,等一些数据问题出来后,即可追回被盗物品.本人是广州服的
在这里声明,只是担心有人转手买了这些盗号装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大概明细如下:
破甲短锥
破甲短锥
破甲短锥
破甲短锥
华丽短剑
后冠
+9 神圣的 长大衣1洞
+9 昏黑的 毛皮大衣1洞
太阳神头盔
+10诧异的 披肩1洞
晚祷钟核心04
当然,这些只是大概.
盗号人的Q为 ﹒&&兲兲﹑(385334805)或120472125
至于他现在换不换Q,就不清楚了.
工商银行帐号:9558823602003262900 岑建荣
盗号的有2个人,网名是喜..真名是岑建荣..网名肥仔..真名有个浩字..两个是现实的朋友..
如果有人也被他们骗了的话,可以+Q512186554.一起指正他们.因为盛大已经将我号内物品估价,做出证明,正式立案.
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行为人直接或间接盗用他人网上游戏账号以及利用黑客或其他手段盗用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游戏工具”等,属未经允许,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行为。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之规定,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办法》第二十条(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中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三(五)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情况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二)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那盗号的在广州服有一个商人,他公会是叮壋头像的,现在正在卖EB披.大家请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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