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历史] 你们都这么担心昆仑干嘛,为什么就没人来看看重力社

先说一个基本概念,叫做patent.
我百度了下,中文叫做专利.当然在国际会计学里,这个所谓的patent跟"专利"大概又有点区别(当然那是因为我也没专门研究过"专利"这东西,而且重力社是一家国际业务性的公司,有关patent的provisions也会跟中国的法律有区别).但区别是小,重要的是他终究有的是会过期的.
简单点说,比如RO就是重力社的一个游戏作品.RO的patent是重力社的一个"无形资产",在patent的有效期内,重力社可以通过贩卖经营权盈利(其实应该比较接近于"承包",当然我不确定这个定义是否准确,因为个人觉得这应该属于operating lease), http://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1313310/000114554908001180/h02250e20vf.htm#112  这个网址的第六页有重力社的statement of operations, 其中revenue底下的royalties and licence fees就是它年度的经营权收入,比如现在昆仑给它的钱很大部分就是这个范畴的.
当一个patent过期了之后,重力就不能再收这种钱了.印象中根据IFSC(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就是一个制定很多商业上法规的组织)的说法,一般的patent是15年过期的.而RO是2001年开始运营的(详情请看重力社的官方网页: http://www.gravity.co.kr/cntc/games/ragnarok.asp), 同时申请patent还要在此之前,现在都快2013了,如果昆仑签约3年的消息属实,那就意味着昆仑足够代理到RO的patent过期.
这个代理时间还不够长么?

再说说这个重力社.
重力目前开发了11个大型网游,其中与RO相关的有4个,包括RO2还有些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同时还有数款手机游戏,包括之前我在IRO国人工会Q群里说过的一个iPhone单机版免费游戏ragnarok violet,除此以外还有几个也是跟RO相关的.
由此可见其实RO是重力社营收体系里很重要的一部分.
重力当然也晓得这点,于2007年annual report的business overview当中,公司也提到:

    Ragnarok Online has been in the market for nearly six years and    has reached maturity in most of our principal markets. Our    failure to maintain, improve, update or enhance Ragnarok Online    in a timely manner or successfully introduce it in attractive    new markets such as the Middle East, CIS countries (the    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 the association of former    Soviet republics) and South America could lead to a continual    decline in Ragnorak Online’s user base and the subscription    revenues and royalties from this user base. This could lead to a    continual decline in our overall revenues, which would    materially and adversely affect our business,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results of operations.


    If we    are unable to consistently and timely develop, acquire, license,    launch, market or operate commercially successful online games    in addition to Ragnarok Online, our business,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results of operations may be materially and    adversely affected.

(自己尽量理解,看了一晚累了,懒得翻译了)
重力社于2000年4月成立,却从2005年开始持续亏损(目前只查阅到截止2007年的财务报表,还包括部分是审计前数据,2006年重力亏损超过2200万美元),而诡异的是重力依旧在2005年于纳斯达克上市(有兴趣的请看http://en.wikipedia.org/wiki/Gravity_%28company%29).
所以说当年盛大放弃续签RO代理权,很有可能是因为重力社经营不景,导致与中国方面代理商谈判无法达成共识所致.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猜想,而且原因往往也不是这么单方面的.

而昆仑万维至少从我目前看到的消息来说,负面的并不多,听闻还将在创业板上市了要.至少要比gravity上周在纳斯达克连跌7%要正面很多啊,而且有新的中方代理签约,这还是个利好消息.所以说我们担心昆仑代理RO不赚钱搞得不好,还不如担心重力搞RO不赚钱越发坑爹?

声明下... 我只是大半夜没事干随便研究了下,而后跟大家分享点想法,我不是昆仑的人;谢谢  = =!

[ 本帖最后由 diescn 于 2012-11-27 22:34 编辑 ]
你们真的见识过甚么叫龙息阵嘛

养老党无压力  死活也就是这么一会事 - -

TOP

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人才出,走了旧的新的也会加入,要相信新人的热血,欧耶~~

TOP

On 14 February 2008, GungHo Online Entertainment obtained 52.4% stake of Gravity.[10]

http://en.wikipedia.org/wiki/Gravity_%28company%29

重力已经从棒子公司变成鬼子公司了
你们真的见识过甚么叫龙息阵嘛

TOP

原帖由 yzdm 于 2012-12-5 13:41 发表
G社早就被GH收购了。。。。开发成本更本不是问题。问题是G社人才走光了。


我记得不是收购的部分股份么
拔刀沖天笑,怒目向娥嬌.別人星捧月,我獨傲雲霄.

TOP

G社早就被GH收购了。。。。开发成本更本不是问题。问题是G社人才走光了。

TOP

别的我不管 我只管我至少还能再玩3年RO。。。
˙.﹒˙☆、【权倾天下】欢迎您的 加入     

TOP

不管如何还是以玩家的核心问题为考虑的公司是比较能受到玩家的接受的,虽然sd有些方面做得还行但是不可否认(感觉sd期间好像很少做过广告?)
还是期待开服吧(没内幕最好不过)

TOP

貌似我记得 RO的那个商标的所有权还在盛大那

TOP

原帖由 diescn 于 2012-11-28 11:42 发表


因为我之前听说暴雪已经不能卖魔兽3是这个原因了嘛,所以我昨晚就突然想到了RO可能也存在这个问题

gravity很多业务是在国外的,不能单纯地参照当地法律,所以我昨晚就去查的是IFSC的说法

玻璃渣的问题多了去了,而且同样的问题不仅仅出现在你们知道的公司上。

玻璃渣哪里有脸扯专利保护 ,嫌自己脸上不够难看么

TOP

LZ的正文就是楼里的回复吧。。

TOP

就萛重力社死了,國內都會有公司去把他買回來的,用不到我去擔心呢!

TOP

原帖由 qq214807147 于 2012-11-28 11:35 发表
LZ 说的patent只是RO的一部分(如游戏中间的所使用的一些方法可以申请专利),虽然专利的保护效应比软件要强,但是就RO这一整个游戏来说还是用软件著作权来表述比较合适。

还有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 ...


因为我之前听说暴雪已经不能卖魔兽3是这个原因了嘛,所以我昨晚就突然想到了RO可能也存在这个问题

gravity很多业务是在国外的,不能单纯地参照当地法律,所以我昨晚就去查的是IFSC的说法
你们真的见识过甚么叫龙息阵嘛

TOP

现在只剩下坐等开服了

TOP

LZ 说的patent只是RO的一部分(如游戏中间的所使用的一些方法可以申请专利),虽然专利的保护效应比软件要强,但是就RO这一整个游戏来说还是用软件著作权来表述比较合适。

还有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韩国和我国的发明专利保护期均为20年,不是15年。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