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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发表于 2006-8-28 22: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她的睫毛 于 2006-8-28 22:33 发表
其实一件事归一件事也可以啊
我们把+8小强圆还给那个第一铁匠。
然后就由以上这些喜欢主持公道的人来督促那个第一铁匠把钱还给流沙咯?
JUST的公道由JUST主持.
你们会里的那位嫌犯名声早已不好,而且不是一两次,但一直没人发证据,他也一直挂着JUST的招牌卖东西.
我这次事多,把事情追出来.要是不追,不算你们会里那些挂基地走过场的小号,你们会事前敢不敢担保下次不会有人开JUST里比较出名的号行骗?整个事情睁只眼闭只眼的工会管理者应不应该负一点责任?
你赔的钱不是到我手里,JUST里我讨厌的不是你,还是那句话,就算跟你一条船的,你也要分清哪些是朋友,哪些不是.对我来说也是一样的,跟我一条船的并不全是我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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