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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cloud 于 2010-2-3 03:28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 ...

连这个都搬出来了 NB[m_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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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卖家都解释了有2顶帽子而造成的误会 还依旧死缠烂打

有性子的人耐着和你说说 没性子的鸟都不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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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nhuisheng 于 2010-2-3 11:51 发表

。。。。。

其实,我是看到截图说7E是背背才进来的...我错了...原来没有8G
每一天都开心、不要后悔,就是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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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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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来看看情感区还是那么激情....

路过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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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
http://bbs.rohome.net/thread-981682-1-1.html
卖号卖装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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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r.陆 于 2010-2-3 11:47 发表
背背小3你好

。。。。。
˙.﹒˙☆、【权倾天下】欢迎您的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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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大家都心平气和点。退一步就行了。LZ的标题的确有点刺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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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背小3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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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觉醒都来围观了啊
˙.﹒˙☆、【权倾天下】欢迎您的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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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650655 于 2010-2-3 11:42 发表
客观的说

这桩买卖是介于2个女人之间的事,买家的男人首先跳出来小站开帖叫嚣(或者说我用词不当,但实际上确实如此),可见买方有意把事情搞大。


其次,双方虽然有协议,但终归这只是RO道具的网络交易 ...

[m_吃惊] 觉醒你什么时候这么有文化了.....我也想这么说,语言组织了半天都不知道怎么说啊... "CN"原来这么有才啊..[m_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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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的说

这桩买卖是介于2个女人之间的事,买家的男人首先跳出来小站开帖叫嚣(或者说我用词不当,但实际上确实如此),可见买方有意把事情搞大。


其次,双方虽然有协议,但终归这只是RO道具的网络交易。前面有不少人大谈什么诚信问题,说卖方没信誉,说好了卖又反悔,诚然卖方有不对的地方,但我反问各位,难道自己就未曾有过相似的经历吗(就是那种预订了又不买,或者是那种之前说好了卖,结果又不卖)?显然,这种现象在RO交易里面是普遍存在的,LZ在这里过分指责别人,未免是小题大作了吧?


其三,风标头商城价588,据本人了解,在SY的普遍市场价为450~500。买家看见卖家挂价为400 就极度豪爽地答应了交易,也不还价,可见买家是知道假如以400R的价格买入这个风标头,是绝对赚了的。在这里,我反问LZ一句,假如你老婆是一个不懂RO物价的人,当初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答应的是以500R或者更高的价格去买这个风标头(即以一个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与卖家预订了这个风标头,这里也假设卖家卖价是500或者更高),在知道自己是亏了的前提下,卖家提出了不卖这个做法?你还会在这里发帖讨说法吗?我想你应该在和老婆暗地里偷着乐吧? 说到底,这只不过是一次游戏装备交易。不是吗?


最后,我认为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此帖里的言行都有过激成分,双方在一定程度上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过失。当然,毕竟大家都在气头上,这也是在所难免的,相信双方都能够谅解对方的。
再说LZ你也算是SY的老人,自己的交易帖都在小站的前几页了,照理说 这种情况你应该屡见不鲜才对,这次会这么直接在小站发帖讨说法 确实让人大跌眼镜 有失风度 不是吗?


此外,对回帖中煽风点火,惟恐天下不乱的人 表示强力BS。

[ 本帖最后由 6650655 于 2010-2-3 12: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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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

既然那两女已经达成协议不卖了,LZ也不应该插手啊...这证明LZ非常小气

但是HERO哥也不见得好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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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住第一天玩RO吗   对ST的还讲诚信- -?    别人一句我行我素你就没话说了 还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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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达成协议而已,又没交易,卖家当然可以不卖,最多你买的人郁闷点,何必跑小站上发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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