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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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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以下称《协议》)是您(个人或单一实体)与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之间有关上述网络游戏软件产品(即网络游戏《仙境传说 Online》,英文名《Ragnarok》,以下简称“软件产品”)使用的法律协议。
本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并可能包括相关网络服务器、网站、电子媒体、印刷材料和“联机”或电子文档。您一旦安装、复制、访问、充值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安装或使用“软件产品”。
许可权利的授予。本《协议》授予您下列权利:
指定应用软件的安装使用。您可在许可生效的时间内将其安装在自己使用的联网计算机、工作站上并以相关方式互相作用于(“运行”)本“软件产品”的一份副本。其他任何形式的未经许可的安装、使用、访问、显示、运行以及转让,都将被视为对《协议》的侵犯。
依本合同规定,著作权人仅授权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在一台计算机使用。产品可以载入个人电脑或永久存取装置的方式使用。本产品可由一部个人电脑移转到另一部个人电脑使用,但不得同时存在于两部电脑中。依本合同第 9项移转给他人时,使用者载入个人电脑的部分应予以删除,不得留存使用。盛大网络特别申明,本协议项下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充值、运行客户端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的各项行为均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限制性行为或活动
侵害线上游戏公平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 利用反向工程、编译或反向编译、反汇编等技术手段制作软件对游戏进行分析、修改、攻击,最终达到作弊的目的;
3.2 使用任何外挂程序或游戏修改程序,对线上游戏软件进行还原工程、编译或译码,包括修改本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议,或对动态随机存取内存( RAM )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3.3 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使用网络加速器等外挂软件或机器人程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
3.4 传播外挂、封包、加速,及其它各种作弊软件程序,或组织、教唆他人使用此类软件程序,或销售此类软件程序而为私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
3.5 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游戏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游戏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3.6 利用线上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
对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ation)、反汇编(Disassembly)的限制。您不得对本“软件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但尽管有这项限制,如适用法律明示允许上述活动,则不在此限。
对使用外挂的游戏附加程序的限制。您不得设计、编制或使用任何可能危害上述软件产品正常运行、或破坏软件中设计的游戏平衡性、或损害其他用户正常使用权利的附加性游戏程序或工具。任何设计、编制或使用此类程序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对《协议》的违反,盛大网络有权对此采取一切必要的处理措施,包括直接删除发生此类行为的用户账号,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本 “软件产品”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盛大网络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您应该遵守盛大网络制定的上述管理规定。如果您发生违反此类管理规定的行为,盛大网络可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您使用“软件产品”的权利。如此类情况发生,您必须销毁“软件产品”的所有副本及其所有组成部分。
用户必须的设备和须提供的信息。盛大网络提供可使用的 “ 软件产品 ” ,并运用自己的网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 Internet )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1) 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 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 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基于盛大网络提供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应同意:
(1) 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2) 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盛大网络保留结束用户使用网络服务和使用 “ 软件产品 ” 资格的权利,用户由于没有提供正确的资料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盛大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
拒绝提供担保。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盛大网络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盛大网络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及可能发生的用户损失都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有限责任:
盛大网络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等方面。
使用者可以移转本产品和所授之权利予他人,但是移转时应连同所附产品使用手册、授权合同等一并移转,不得留存任一样使用。且该转得者视同接受遵守本合同规定。
除本合同有其他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书面同意,使用者严格禁止有下列行为(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11.1 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本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1.2 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1.3 出租本产品于他人。
11.4 对本产品的程序、图象、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11.5 修改或遮盖本产品程序、图象、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11.6 以本产品作为营业使用。
11.7 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对于违反上诉内容的行为,本产品的授权合同立即停止,并可能引起法律诉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刑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适用
12.1 盛大网络及其原始授权人拥有《仙境传说 Online 》线上游戏相关的一切合法版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任何侵害游戏公平性的事件均被视为针对该权利的违法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2 本条款作为《用户服务条款》的补充性内容,是用户购买了游戏服务后,即构成的与盛大网络的合同关系的协议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任何侵害游戏公平性的事件均被视为违反该协议的违法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和第七章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3 任何侵害游戏公平性的事件还会被视为危及信息安全的行为,肇事人将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而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4 如侵害游戏公平性的行为系其它线上游戏相关企业所实施,或其雇佣或教唆他人实施,其行为亦被视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修改和解释权:
盛大网络有权对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文内容做出解释或更正,本协议和用户服务条款及其他管理规定的最新版本会在游戏官方网站(http://ro.sdo.com/)上加以公布,用户对此表示接受并将切实遵守,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及随时对其的修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ro.sdo.com提供的服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 “软件产品”受著作权法及国际著作权条约和其它知识产权法和条约的保护;本“软件产品”只许可在给定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而不出售其源代码和其他任何相关知识产权权利。
《关于维护在线游戏运行环境和公平性的补充条款》、《用户服务条款》、《用户须知》、《玩家守则》、《版权声明》等文件均属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二 ○○ 五年八月三日
[ 本帖最后由 亚雷特 于 2008-10-4 19:3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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