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QQ新闻上搬来的。。有钱人就是好。。

哪天我要有钱了。。走在路上给讨钱的乞丐全给100的。

吃饭时服务费都给500的。。

TOP

被网友戏称为“小龙少爷”的博主自2005年9月开始写网络日志,基本内容是描述自己日常的奢侈消费,除不遗巨细地罗列出具体品牌、价格外,还附上各种自拍的图片。在日志中,“少爷”声称自己是“YSL大中华地区代商未来老公”、一个月赚30万,“钱都是自己赚的,而且养了整个家族”、“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是刷刷刷~~~刷掉老娘(指其母)14万5780 港元”。对自己的露富心态,“少爷”毫不讳言:6月25日发表的一篇日志记录了他和“老婆”在香港坐保时捷敞篷跑车,“热的要死的在维多利亚港旁游车河,老婆说为什么一定要开敞篷,我说给你节约油费不好啊,我说我在上海开车也不开空调全部开窗的,其实明显是为了露富心态……”


网友“短路的猫”表示认识现实中的“小龙少爷”,指他写的东西,和他的实际情况差很多,有很大水分。“短路的猫”表示“小龙少爷”家的确挺有钱,但没有有钱到他在博客里吹嘘的地步,他本人也没自己说的那么能干,可以自己赚钱甚至养全家,只是在他爸给他开的公司里当老板。“短路的猫”指该男子就知道花钱买名牌,说话刻薄,“是个没长大的被人惯坏的孩子”。


网友批其品味像暴发户


新民网浏览博客以及论坛上的留言,发现大多数网友对“少爷”持鄙夷态度,批评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其奢靡消费、炫耀名牌的生活态度;其貌不扬但自我感觉极其良好。  


“小龙少爷”将大量名牌服饰堆在身上、在照片里搔首弄姿的自恋举动不禁令人联想到前段时间的网络红人“毒药”。但看过两人照片的网友多数认为“小龙少爷”无论外表、气质和品味都与“毒药”不可同日而语,认为“毒药”展示的照片虽然也有炫耀名牌的嫌疑,但艺术品味良好,起码令人赏心悦目;而对“小龙少爷”,则毫不客气地用“猥琐”、“暴发户”、“恶心”来点评。网友“是绿子不是直子”表示:“名牌穿到一些人身上,让我心生向往之,欲随其追求之;穿到另一些人身上,却让我情难自禁的想要‘故作清高’一把,赶紧划开我和名牌的界限。不是我仇富,而是我替本身优雅高贵的名牌们不值,委屈。”网友“以安为安”则认为:“我真觉得他骨子里很自卑,不然为什么要靠名牌来显自己。”


对于网友称其为暴发户、没品位,“小龙少爷”在博客上回复称:“暴发户是事实,说明发的厉害,人们说暴发户不好,无非就是那些白领自以为有文化,那像我这个有文化的暴发户有什么不好的,品位呢,整整一个集团公司全是靠我的品位选货在吃饭,如果说我的品位有问题,也不会有现在的事业了。”


自称鄙视穷人小白领


“小龙少爷”的博客文字语气嚣张,“穷人的世界真恶心”之类毫不掩饰的对“穷人”的鄙视字眼比比皆是,更引起网友的反感。他在日志里描述自己开名贵车的时候,会感受到“公交车上探出窗外愤怒的眼神”。白领、小资也属于“少爷”鄙视的范围。他在9月25日发表的一篇日志中用恶毒的语言大肆批评一个普通白领,嘲笑别人“才赚区区4,5千了,就自许为白领,花花半个月工资买买LV钥匙包,就把自己当贵妇,竟然还把那2千多元的东西拍了照片发,到处炫耀---穷人也能买的起LV啦,社会主义好啊!”在一篇记录被偷包的日志里,他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世界上一直存在着贫富差异,那我以后的名牌包包还要被偷,车车一定会被开QQ的人划到,买东西永远要被占!所以为了不让我的名牌包包在被偷,我发誓要做个慈善家,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钞票点烟违法最高可判七年


“小龙少爷”在1月26日发表一张名为“小龙~行为艺术”的照片上,用大叠百元人民币来点燃香烟,更引起网友的抨击。

新民网连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货币经营处综合科,一位王姓先生表示,用人民币来点烟的行为很严重,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王先生向新民网表示,如果证明该男子点燃的是真币,公安机关可以追究其责任,故意损坏人民币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所燃的是假币,公安机关也可以向其追查假币的来源。王先生对于用人民币点烟的行为颇为气愤,他表示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故意毁坏人民币属于侵犯中国经济利益问题,除了触犯法律,还是没有道德、没有民族感的表现。 

TOP


我日 那RMB 怎么看上去 像假的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