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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4-12 14: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unga 于 2006-4-12 14:04 发表
没有任何办法,原因是:
1,你在玩游戏注册是和他签了协议,而协议上写的很清楚,SD有对游戏任何问题的解释权.
2,从钱的方面讲,虚拟装备及虚拟货币没有和RMB转换的衡量表及规定,因此法律上不承认虚拟装备及虚拟货币的真实价值,也就是说,虚拟装备及虚拟货币没有价值,是垃圾.所以,盗号的人没有受到过任何的处理!
3,从法律上讲,目前中国在这方面的领域是空白,唯一可以参考的法律是宪法及刑法,但因为虚拟装备及虚拟货币没有价值,因此也没办法进行处理,唯一的方法是庭外协商
错,虽然么学过法律,但是还是知道点的
1>你说协议,那只能说明那个是霸王条款,这个条款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面前,肯定是相矛盾的.
举个例子,相信大家都知道现在商品房是不允许封南阳台的,这些都是购房条款上大家都签字的,但是北京曾经有一个官司,结果封阳台的一方最后胜诉,原因就是购房者所购入的房子为私有财产,有自主权,而且封阳台的人采用统一的材料,并没有影响楼房整体美观,固房产开发商败诉.------违法不违法是要建立在高一级的法律的基础上的!!!条款和根本大法比起来算根毛?
但是相同的案例就没有在上海发生过?大家想过为什么么?
就好比当初实行医保,实际上是在北京开始试点的,但是因为北京闹的厉害,政府后来撤消了,改在上海试点,结果虽然有反响,但是没人抗议...我想说的意思相信大家都了解
2>玩家玩网游,是自己出钱买点卡的,所得到的网财产是和点卡花=号的,所以,网游也可以看成是一件商品,既然玩家花钱购买了他的使用权,在没有违反规定前,没有任何人是有权利随意篡改或者剥夺的.除非公司倒闭关门.这个也就是私有财产.
至于你说的虚拟物品和RMB不能画=号,那就更加错了.别的地方不知道,在上海徐汇区,有专门处理这一事物的公安部门,相信以前大家盗号什么的,也进去填过单子,那里原来的规矩是涉及3000RMB可以立案,既然有这样规定,那3000RMB是怎么痕量的呢?况且经济是一个环境,并不是说只有在现实上才有货币的折算,任何经济都是自然的经济,无论现实还是虚拟社会.
3>网络上的法律不能说空白,条款还是有的,只是这些条款暂时还很白痴而已.但是国家宪法放在那里是干吗的?根本大法放在那里是看的咯?
就我看来,更本不要相关法律,玩家支付点卡钱从而玩RO,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交易,既然是交易,那关于商品交易的法律就没?
还是那句话,法律上,SD肯定是违法的,问题在于,在中国这个环境下,暂时还每一个人会站出来,或者有能力站出来来和商家挑战!
我说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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