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suncoffee (偶94猫猫大人!!)
浆糊会员
原帖由 70.boy无裕麟比 于 2010-11-12 15:18 发表 不管不管.. 不许你走.. 人而已.. 再认识不就行了么.. 存在肯定会遇到更好的.. 放弃后只会留下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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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boy无裕麟比
最帅气的无比..
原帖由 ━—亂╰儛偆湫 于 2010-11-12 13:40 发表 大张旗鼓的要走 最终都是走不掉的、 反之则。
━—亂╰儛偆湫 (小L)
RO交流1//破晓のмīSs ㄚοひ
事与愿违。
禁止发言
原帖由 事与愿违。 于 2010-11-12 11:30 发表 或许过几个月。你就觉得他也不算什么。。。再看到他像陌生人一样。。 如果因为一个不值得的人。。让自己喜欢的游戏都玩不下去。又是何必呢。。。看开一点吧
原帖由 事与愿违。 于 2010-11-12 11:12 发表 有时觉得很重要的人或事情。或许过一段时间就淡忘了。冲动是魔鬼。等淡忘了以后再回想。当初这样做不值得吧
原帖由 莎乐美 于 2010-11-12 09:07 发表 喔 我喜欢三文鱼味的 要生的不要煮熟的
原帖由 70.boy无裕麟比 于 2010-11-12 07:17 发表 猫猫.. 你敢走试试.. 你练这号不是说来天使的么- -.. 不许走.. 只许放假.. 就这样了..
原帖由 事与愿违。 于 2010-11-12 06:28 发表 LZ再淡定的看看自己签名吧
原帖由 nana_yx 于 2010-11-12 02:16 发表 大树能熬过这个冬天吗?大树会变成天空之树吗?
原帖由 ..浟浟..﹏ 于 2010-11-12 01:18 发表 额。。。。常回家看看。
莎乐美 (小站幽灵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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