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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其间开马甲,那些永久禁止的不就永远干脆别来小站算了?
我闹事不少,被永久的还有3个
包括我一些朋友和敌人还有一大票人,被永久砍掉的不在少数
有种你全砍掉啊

在小站开一干马甲"信爱总得永生"造势,现在又来"铁面无私",你当玩RO的全是瞎子?
得了继续扯吧你

兔子头给你个马甲你还把他回复全部删掉,一个存在还拿来证明证明啥的,你恶心不恶心啊你?
砍不灭?你以为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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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吧你就!这么明显的私人感情包含在内,你当真别人看不出来啊?还是因为你是版主,或者是那些亲友团把你捧得觉得做什么都可以了?

没错,我说话是难听了

另外就是,谁都知道投诉区就是个摆设,屁用没有,也就有权限的在放放官腔而已吧(地图炮)

[ 本帖最后由 lolicon 于 2010-5-23 10:38 编辑 ]
佳織みちる-片霧烈火-佐藤利奈-霜月はるか-生天目仁美-留桜良姫 - 雪降る歌 ~scene:X'mas~ 佐藤利奈 - ちいさなやくそく

あわわ、自爆スイッチ押しちゃったであり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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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我再三重复么?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3 06:36 发表
不抵触啊 重新注册号就重新注册号了 只要不来RO交流区 自然不受RO交流区版规约束

封禁期间马甲照封只是RO交流区版规 而我也只是RO交流区版主

原帖由 马甲皇帝 于 2010-5-23 07:09 发表

我还是那个问题,你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判定不灭的行为并去加以定性?你凭什么认定不灭的言论行为包含了触犯曲解法律?为什么你不认为是你自己曲解了法律?你不是执法者,也不是立法机关,你只是个版主,你仅仅也 ...

我以版主身份判定不灭的言论违背版规并处以封ID处分,有何问题?若照您的话说,版主是不是只能聘请在职法官担当?或者版主无权判定,一切都该交给敏感词过滤系统?

原帖由 马甲皇帝 于 2010-5-23 07:12 发表
我去睡觉了,爱总你也早点睡吧,网络上的事当真就是输了,更何况上纲上线,版主嘛要有风度,即便是女人

我认真按照版规执行版务工作,无所谓输赢。另外我的性别与工作无关,你不必刻意牵扯。


你能够得到幸福的 因为努力克服过那么多苦难 即使在被不安所击溃的孤单一人的夜里 你也没有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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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3 07:00 发表



对于1楼的挑刺我已作答 请不要钻牛角尖


我没有钻牛角尖,我只想了解下版规如何定性的,被封后如果重新注册,算不算作开MJ行为,算还是不算呢

不知不觉只是起来小个便竟然天都亮了,先睡觉去了,强烈关注此贴动向

[ 本帖最后由 马甲皇帝 于 2010-5-23 07:06 编辑 ]
GVG中拥有UB小强只能说明已经具备了一个普通杂兵的资格.

谁能告诉我。。笔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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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3 06:58 发表
首先 我没说宪法 我说的是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枪支管理法

其次 报警是针对刑事犯罪的 与论坛发言管理无关

第三 您去街上大叫“美国人合法持枪,美国天下太平!”试试。

你这个回复如果在60年代还可以理解,在当代实在是可笑了

文字狱不是这么玩的。

正巧有专业学法律的同事打电话过来,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引用的法律和不灭说的话,八竿子打不着。如果严格按照法律,可以追究你诽谤的责任。


在我国言者无罪还是基本常识。单靠口供无实际证据都无法定罪。

不灭的这个话没有任何法律问题,如果他没有贩卖,携带枪支的话,是不触犯你引用的法律的,即使是公开直接的说了类似的话,也不触犯你引用的法律。


某专业人士的回复,希望爱总能够看看,现在太早了,不然我也想拨打免费法律咨询问下
GVG中拥有UB小强只能说明已经具备了一个普通杂兵的资格.

谁能告诉我。。笔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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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3 06:36 发表
不抵触啊 重新注册号就重新注册号了 只要不来RO交流区 自然不受RO交流区版规约束

封禁期间马甲照封只是RO交流区版规 而我也只是RO交流区版主

您想多了


不得不多次重申的一件事是 不触底线,我是很好说话的;触了底线,我是铁面无情的。



对于1楼的挑刺我已作答 请不要钻牛角尖


你能够得到幸福的 因为努力克服过那么多苦难 即使在被不安所击溃的孤单一人的夜里 你也没有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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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没说宪法 我说的是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枪支管理法

其次 报警是针对刑事犯罪的 与论坛发言管理无关

第三 您去街上大叫“美国人合法持枪,美国天下太平!”试试。


你能够得到幸福的 因为努力克服过那么多苦难 即使在被不安所击溃的孤单一人的夜里 你也没有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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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封不灭+1

我想问一下爱总,封不灭如果不是因为私人恩怨,那是因为法律法规,还是版规?

如果是前者,我认为你站在平民的角度而不是执法者的立场上,无权给不灭定罪扣政治帽子,更没资格对不灭的行为定性,如果不灭的行为真的上升到了言论危害国家的高度,我想你可以举报网警,去广东把不灭抓起来,请喝咖啡,

而据我所知,此类事件有先例的,上海某本地论坛宽带山某位网友ID老油条,因PS了温总理手上的名贵手表而被网警请去和喝了咖啡早于论坛管理员封号删帖之前,由此可见网警的效率相当之高。。。如果你热爱国家,拥戴宪法,我觉得这是不二之选。

但是如果依据是版规的话,请恕我挑刺: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3 05:22 发表



依照版规,证实被禁期间开马甲,禁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3 05:11 发表 [url= http://bbs.rohome.net/redirect.p ... 71&ptid=1037634][/url]
得罪人可以原谅 政治错误不可原谅 无赦

不灭你重新注册去吧


爱总你支持不灭被封期间开MJ的行为,岂不是与版规相驳了,是不是在挑战版规呢?版规中没有明确说明,开MJ是进交流区还是情感区或者水区,版规中明确说明的是,禁封期间,开MJ的不管去哪不管做什么一律封的。
GVG中拥有UB小强只能说明已经具备了一个普通杂兵的资格.

谁能告诉我。。笔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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