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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99273022 于 2006-7-1 11:16 发表



我对你没话说,我只想问,如果你是那个知道阳的猎人,你回把他免费送给我给吗?

[_[傻孩子,人家现在不管你是不是发真的手机号给人家,人家只认定是你传的。。。就这么简单,你要辩论也要从有没有“传播”这个行为上去说,而不是一再的说自己发布的是假手机号。。。你没法证明自己传布的是真是假的。。
P死装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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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99273022 于 2006-7-1 11:15 发表



我道歉过了,你知道他怎么说的?

既然道歉了,你在道歉次也无所谓吧,也请绝影,劝下阳这事情有点过了,人家只不过想继续玩下去,没必要赶人家出RO吧?阳也请你气量大点放过这个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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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我放出来了
有工会收借口,我不迁怒到工会,逼近是个人恩怨
但是GVG我肯定会清他
是他,不再是他的工会
你们可以去问雇佣,我去雇佣杀他一共3次GVG
前2次我只杀他,雇佣帮他打我才还的收,上S来打他们我马上停手杀上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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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1:14 发表

你一直在从借口“有罪”这方面在提问题。。。自然主观上已经认定了他有罪了。。。同样是拿马家爵的事来说好了,如果马杀好人后立刻逃了,这时他的一个同学进到房间,看到地上全是死人,并上前抢救,弄得身上有血 ...


没人跟你说马家爵,那只是引用下,很多事情不是没人看到就代表没发生过

大家都是文明人要讲证据的

借口已经承认了自己的确散播过阳的手机号码,这点不错吧?

只不过他现在在辩解,他散播的不是阳的号码

但却又没人又没证据能帮他证明这一点,你说叫别人怎么相信他?

他说他卖的是拉登的电话你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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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影 于 2006-7-1 11:14 发表


没人说你的动机是为“财”

请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参与散播手机号码已经是铁的事实

至于你说你不知道手机号码[_[

说实话那的确只有你自己知道[_[

蚊子也说了,RO里有阳电话号码的不在少数。。 ...



我对你没话说,我只想问,如果你是那个知道阳的猎人,你回把他免费送给我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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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1:13 发表
绝影,我看你就做个主,让借口给阳开个帖说声对不起,上C各大论坛发一发,然后就把这事情了结了,毕竟事情不要搞大比较好,阳你也宽容点,你也说了,你在上C也是有一定地位的人,不要为了个小人物弄的整个上C一团糟,气量大 ...



我道歉过了,你知道他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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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99273022 于 2006-7-1 11:11 发表



我似乎说了N遍了吧,我是帮那人做广告,只是想叫那人去卖,你认为,我会想要这不仪之财?


没人说你的动机是为“财”

请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参与散播手机号码已经是铁的事实

至于你说你不知道手机号码[_[

说实话那的确只有你自己知道[_[

蚊子也说了,RO里有阳电话号码的不在少数。。。你通过撒途径得知的这也只有天晓得了

但散播手机号码的被当场抓获的,貌似只有你一个[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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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那你看清楚开聊天的是我了吗?????!!!!!还是有点模糊如果是看清楚了,那我只能承认你眼睛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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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影 于 2006-7-1 11:09 发表


如果法律都是按照“看到才定罪”的话

那马家爵也就是无罪的了,看到他杀人的全死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按照已知的条件和双方的供词来做出判断

而不是靠简单的一句“你有没有看到他杀人”这种实 ...

你一直在从借口“有罪”这方面在提问题。。。自然主观上已经认定了他有罪了。。。同样是拿马家爵的事来说好了,如果马杀好人后立刻逃了,这时他的一个同学进到房间,看到地上全是死人,并上前抢救,弄得身上有血迹了,这时来了其他人,那别人第一反映自然也是他杀的人。。。而并非会直接想到是马杀的人。。。因为后来者根本没看到马在现场
P死装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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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影,我看你就做个主,让借口给阳开个帖说声对不起,上C各大论坛发一发,然后就把这事情了结了,毕竟事情不要搞大比较好,阳你也宽容点,你也说了,你在上C也是有一定地位的人,不要为了个小人物弄的整个上C一团糟,气量大点接受借口道歉

[ 本帖最后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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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影 于 2006-7-1 11:09 发表


如果法律都是按照“看到才定罪”的话

那马家爵也就是无罪的了,看到他杀人的全死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按照已知的条件和双方的供词来做出判断

而不是靠简单的一句“你有没有看到他杀人”这种实 ...



还有你搞清楚不是我卖!是那猎人,我是做广告,如果他卖他家庭地址,我也会帮他做广告卖家庭地址的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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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影 于 2006-7-1 11:09 发表


如果法律都是按照“看到才定罪”的话

那马家爵也就是无罪的了,看到他杀人的全死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按照已知的条件和双方的供词来做出判断

而不是靠简单的一句“你有没有看到他杀人”这种实 ...

马家爵在抓到他前,他也只不过是犯罪嫌疑人。最后他是自己承认杀人了。
你们一定要把一个很小的事情和杀人联系起来么,我也只能佩服你们的肚量了。
话说回来了,要是借口真的发了阳的手机了,你们准备做到撒程度?把他赶出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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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你的面子我给你
我不想引起上C又一轮的内战
但是借口我肯定要清,如果你加他进水晶,我来JF4,只杀上S和他,不摸其他水晶的人,毕竟和他们无关
但是你也是成年人,想想这事的经过,一切都太巧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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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11:09 发表
所以我说了这事情其实根本就调查不清楚,所以还请阳佳宽容一点。一定要把借口赶出RO,赶出上C,那也是不可能的


阳的做法的确过激

但既然事情已经搞到这地步,就把事情至少搞的至少大家心里都清楚

蚊子你也别说阳,大家都有年轻的时候

当初一怒冲冠为红颜的蚊子去那了?

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空口白话一句“我没做过”就可以把事情一笔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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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影 于 2006-7-1 11:09 发表


如果法律都是按照“看到才定罪”的话

那马家爵也就是无罪的了,看到他杀人的全死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按照已知的条件和双方的供词来做出判断

而不是靠简单的一句“你有没有看到他杀人”这种实 ...



我似乎说了N遍了吧,我是帮那人做广告,只是想叫那人去卖,你认为,我会想要这不仪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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