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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1-9 12:50 发表
首先 我的SG号不可能抢你怪,更不可能“专抢LJ”
其次 您觉得您受到经验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用我号的人不愿赔,我赔付给您都行,毕竟跟我的号扯上关系了,不过我保留对您的诬蔑造成我名誉损失索赔的权利
第三 生命体能不能抢,BOSS能不能抢,这些问题早已争论多年无定论 你炒作也是徒劳无益
第四 从您的语言可以看出您的个人修养有待提高 “无法归去的乐园”没骂你吧,“爱蕾诺亚”也没骂你吧 心胸狭隘 用语粗俗 本身就是很不好的 比真正的“抢怪”影响都坏


原帖由 Ein.怜 于 2009-1-9 23:52 发表
...
抢怪也就跟上公车抢座位一个性质
道德素质层面的事情而已,还啥事都往法律上扯
别以为啃了小半年法律书就能冒充知识分子牛B轰轰
半瓶水晃荡,满瓶水不响
更多人并非指责你抢怪
而是不齿你事后的处理态度
...


纯引用.

[ 本帖最后由 小猪路 于 2009-1-10 19: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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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呆着不动。你不当肉盾谁当肉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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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蕾米莉亚 于 2009-1-10 18:54 发表
要说抢怪,谁有挂机炼金抢得多啊。人家小法师先魔法锁定的怪,一群生命体跟蝗虫一样冲过来,魔法还没唱完怪就没了。发表情抗议?抗议无效。人都挂着睡觉去了你跟谁抗议啊
有人要去监狱观摩现场版没?组队出发了

你怎么不说那些``把我们LJ当肉盾 来放雪和驱魔的啊`?
看问题全面点好不好``
有人要去监狱观摩现场版没?组队出发了!

RO```我会坚持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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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专评想评之事 于 2009-1-10 18:37 发表


你的LS我选择无视,但我想对你说,选择赔偿也是道歉的一种,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而且你所说的盛气凌人我看不到,如果有可以列出来,如果你说给钱赔偿就是盛气凌人,那我无话可说了,人都是有自尊的,你们 ...




好吧,既然你要这样说..
我从来不认识LZ,本来就是作为一个看客来说的..
我本人本来是对爱蕾诺亚颇有好感的.也使用过她做的补丁..
从这点上来说,使我从一开始看到这帖子本来也没想多话..
很小的一件事,双方都道个歉就可以了事的..
偏偏都要扯到法律的高度来谈..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1-9 12:50 发表
首先 我的SG号不可能抢你怪,更不可能“专抢LJ”
其次 您觉得您受到经验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用我号的人不愿赔,我赔付给您都行,毕竟跟我的号扯上关系了,不过我保留对您的诬蔑造成我名誉损失索赔的权利
第三 生命体能不能抢,BOSS能不能抢,这些问题早已争论多年无定论 你炒作也是徒劳无益
第四 从您的语言可以看出您的个人修养有待提高 “无法归去的乐园”没骂你吧,“爱蕾诺亚”也没骂你吧 心胸狭隘 用语粗俗 本身就是很不好的 比真正的“抢怪”影响都坏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1-9 12:06 发表
我说怎么忽然那么多人QQ上叫我来看帖

事情经过大致了解了 生命体能不能抢一直都是个争论没完的话题 也不多说

这样吧 如果你实在介意的话 被抢多少怪损失多少经验 按圣域代打工会经验的比例的2倍赔偿你损失 我替她买单

不过好像说你说话很不文明很不礼貌 有图就请上吧 我也想看看

以上

至于我把号给谁用 您多劳心了




这2段都是爱蕾诺亚的回复,
如果不是她一上来就摆明了包庇自己朋友,
我想这帖子也不会这么热门了..
我前面就说了,作为号主人来说,
你既然相信朋友的rp,
那么自然就要承担借号所带来的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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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蕾米莉亚 于 2009-1-10 18:54 发表
要说抢怪,谁有挂机炼金抢得多啊。人家小法师先魔法锁定的怪,一群生命体跟蝗虫一样冲过来,魔法还没唱完怪就没了。发表情抗议?抗议无效。人都挂着睡觉去了你跟谁抗议啊
有人要去监狱观摩现场版没?组队出发了


另开帖讨论,谢谢,这里说的可不是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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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抢怪,谁有挂机炼金抢得多啊。人家小法师先魔法锁定的怪,一群生命体跟蝗虫一样冲过来,魔法还没唱完怪就没了。发表情抗议?抗议无效。人都挂着睡觉去了你跟谁抗议啊
有人要去监狱观摩现场版没?组队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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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M 于 2009-1-10 18:50 发表


你的意思是抢怪有理?哦,原来如此。

情感区的激情主题有了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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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看客 于 2009-1-10 18:43 发表

我说怎么刚才吃饭的时候不停的打喷嚏...

BZ也幽默了...
大家好!我是老炎忠实黑~哇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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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专评想评之事 于 2009-1-10 18:49 发表


这位外星同学,如果自己打的怪被人抢了就是人被撞,那RO就是碰碰车。还有这个事情不是你这样举例的,最最最关键的是,朋友你走的不是人行横道!


你的意思是抢怪有理?哦,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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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M 于 2009-1-10 18:46 发表
再看看4楼那语调,我靠,这位爱总还真是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群:
山西煤老板,开车撞伤了或者打伤了什么人,马上一句,“你不要麻烦我,我给你一百万,自己养着去,一笔了断,干干净净,要是敢得寸进尺,灭你全家 ...


这位外星同学,如果自己打的怪被人抢了就是人被撞,那RO就是碰碰车。还有这个事情不是你这样举例的,最最最关键的是,朋友你走的不是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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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看客 于 2009-1-10 18:43 发表

我说怎么刚才吃饭的时候不停的打喷嚏...

寒 正版的看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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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看客 于 2009-1-10 18:45 发表

被粗口还要道歉,果然很强盗逻辑啊


怎么?抢怪的垃圾骂不得?这年头,连版主都支持抢怪的垃圾了,唉,世风日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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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4楼那语调,我靠,这位爱总还真是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群:
山西煤老板,开车撞伤了或者打伤了什么人,马上一句,“你不要麻烦我,我给你一百万,自己养着去,一笔了断,干干净净,要是敢得寸进尺,灭你全家”。
没错了,就是这么个暴发户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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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M 于 2009-1-10 18:38 发表
看了看那些红字,估计这位年纪不超过20吧?平时是不是被宠惯了?因为对方被抢怪了骂粗口所以就不道歉?什么强盗逻辑,是不是哈日惯了连倭人的看家本领都学的炉火纯青了?

被粗口还要道歉,果然很强盗逻辑啊
毋因群疑而阻独见,毋任己意而废人言,毋私小惠而伤大体,毋借公论以快私情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


冷目旁观只眼世界,热胆衷肠全心道义,或曰此看客之谓也,吾嘉之而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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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oM 于 2009-1-10 18:40 发表


吐了,原来这论坛18岁就算成年人了?工资单长什么样见过没有?


您这句话我纯引用,其他国家和星球的法律我不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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