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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写句不准闹事 拍下去他翻不了身啊

省得闹事的还多嘴“版规又没禁止闹事!”


你能够得到幸福的 因为努力克服过那么多苦难 即使在被不安所击溃的孤单一人的夜里 你也没有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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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rbaby101 于 2010-5-24 23:30 发表
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我想起了解除视野和语言限制...
小爱这句斟酌一下...

嗯 知道了


你能够得到幸福的 因为努力克服过那么多苦难 即使在被不安所击溃的孤单一人的夜里 你也没有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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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licon 于 2010-5-24 23:33 发表

哎。。。您还是不明白啊。。

对于闹事的,根本就不需要解释啊
对方摆明了就是来闹事的,直接拍死就行了,解释个屁啊

我还是想给四个字解释的:看版规去


你能够得到幸福的 因为努力克服过那么多苦难 即使在被不安所击溃的孤单一人的夜里 你也没有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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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起的只是警示作用…
纯粹按照版规进行所谓的执法,像个机械人那样…  没有灵活的变通始终是不能达到它的正面效果。
比如那个阿秃西…
人性化的平衡论坛争端,我觉得这才是论坛管理的根本手段。不然版主也没有存在的意义。
少年不識愁滋味 長大先知何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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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米巴巴 于 2010-5-24 23:32 发表
不管有没有人看版规,将版规完善些总是好的
至少有人闹事时,也可以直接给ta看依据,省得版主费力去解释

哎。。。您还是不明白啊。。

对于闹事的,根本就不需要解释啊
对方摆明了就是来闹事的,直接拍死就行了,解释个屁啊
佳織みちる-片霧烈火-佐藤利奈-霜月はるか-生天目仁美-留桜良姫 - 雪降る歌 ~scene:X'mas~ 佐藤利奈 - ちいさなやくそく

あわわ、自爆スイッチ押しちゃったであり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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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没有人看版规,将版规完善些总是好的
至少有人闹事时,也可以直接给ta看依据,省得版主费力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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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我想起了解除视野和语言限制...
小爱这句斟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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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双 于 2010-5-24 23:09 发表
卧槽,04年底开始混小站(第1个号不记得了)

从来没看历任版主做过修订版规的事。。。。

字太多,秒读之后发现也没多少改变。。。

就有几条不明的,望爱总解释

1:——未经修正的,能够对其他玩家或者是服务正常运行造成直接影响的BUG,或者是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什么叫特殊情况?我想起了小强,知道BUG不告诉外人,被人说是RP不好;说了,现在又违反版规,前几天看到他号也给封了个人认为,这条很无语。。。

2:——请勿多次回复一星期内无人回复的帖子(若要对旧贴中的内容提出疑问,请发布新话题)

请问,一星期是如何定出来的,为什么不是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如果说,一个星期过了就要重新发布话题,那会不会出现很多“小白贴”?

3:——请勿在精华帖中回复非收集内容

请问,什么叫收集内容?而且,帖子刚发出来的时候,我怎么知道此帖是不是会成为精华帖?而且我记忆中,有不少精华帖里的精华部分,都在于后期的回复和讨论,这些与收集无关,详情见
怎么对付带牺牲十字的小强的巫师  水城彩音 (精华回复串)
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6503

[原创]神:就是这样射的  奇迹的杨
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7417

[原创]取舍之间,我领悟了术的本质 SLY (迄今小站造楼最快,争议最大的帖子)
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4899

4:——禁止散布谣言及人为制造恐慌气氛

何为谣言及制造恐慌气氛?有些人的本意就只是论坛问一问,有些人也许是听到莫名其妙的传言来小站求解,这些怎么处理和界定?


以上,粗略看一下的疑问,望爱总解惑

1、特殊情况的意思是,发了BUG,原则上要砍,版主觉得不该砍的,可以不砍,就这意思
2、人家发了个无聊帖,一个星期没人鸟,你回第一次,没人砍你,回第二次,也没人砍你,回第三次四次,你觉得这正常么?不正常对吧,那砍咯。
3、这条意思很简单,已经精华了的帖,别去捣乱,捣乱的割
4、谣言什么意思,请参考现代汉语词典;怎么处理和界定?看版主的意思。对于“听说小站要收购RO服务器啦!”、“3转来啦大家赶紧把装备都卖了吧!”、“盛大的合约马上要到期啦!”这种帖,你是版主你看见你不砍?当然要砍!依据就是这条。

以上解释,望君满意


你能够得到幸福的 因为努力克服过那么多苦难 即使在被不安所击溃的孤单一人的夜里 你也没有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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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拉拉。。



话说我是打酱油的。。。。。。。。。。。。。。。。。。。。。请无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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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的话+1

我始终认为,执法的人始终是关键

最近看了个新闻,武汉一个大学教师(华中师大)考去做城管

人家对付那些乱摆摊的人,都是用讲道理的方式

但是有些城管呢?直接踢摊子收车子

同样是法律,同样是城管,处理方式的不同带来的是对民众城管人员的不同看法

版主也一样,同样的版规,看你自己怎么处理

我也知道,没有哪个历任版主能获得100%的支持率,总有人挑刺的

但是为什么有些人就深得人心,有些人却经常被人找茬呢?

所以说,爱总,多找找自己的不足,不要在名字后面加那么一串说明(我不知道那叫说明还是什么)

至少我看了,就觉得人家找你麻烦是正常的


(以上,等吃)

[ 本帖最后由 无双 于 2010-5-24 23:35 编辑 ]
荷兰真是杯具中的杯具,[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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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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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法律
现在不按劳动法执行的用工单位遍地都是,你有本事去揭发就是了。。
还真不知道谁先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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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不提供三险(五险),你签不签?
不签的话,抱歉我们不能录用您了。


当真你们觉得,这种案例是少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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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没有,但是没有执法者的话,法就是摆设。
佳織みちる-片霧烈火-佐藤利奈-霜月はるか-生天目仁美-留桜良姫 - 雪降る歌 ~scene:X'mas~ 佐藤利奈 - ちいさなやくそく

あわわ、自爆スイッチ押しちゃったであり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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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略看了一下,没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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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的一个同学对于军训时一个不受学生爱戴的魔鬼教官的评价令我印象很深刻“你温柔了别人不会听你的也不一定会爱戴你,你手腕硬一点最起码别人会听你的”没有JC执法法律就是个摆设,有JC执法了最起码有个法律依据(是在不行直接砍掉就好了- -)

[ 本帖最后由 kdkd555 于 2010-5-24 23: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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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kskb 于 2010-5-24 23:18 发表

你的人生目标还真是不高


是啊,这都被你发现了,我是小人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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