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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6-27 11:08
| 只看该作者
那是目前认为,实际操作中都以法律规定为准."物权法定"
就是因为虚拟财产找不到对应的法律上的立法保护,故所有虚拟财产在司法操作上均不视作物予以保护!
那么换句话,就按照所援引的例子中的红月一案
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民法通则""合同法"为准(适用消保法仍然也存在争议)
本通知只是对法律上对虚拟财产保护起了一个在特定环境下的补充作用,注意仅仅是补充而已.通知使得在部分环境下或者是特定形式的虚拟财产(点卡等)在法理上而不是法律上有了"拟制物权"保护的依据.
通知的漏洞在于,对于装备道具等虚拟财物的保护,被排斥在的行政保护之外,无法享受到这种"拟制物"的保护.
按照这个通知的解释,装备等东西必须走债权保护(民法通则,合同法)等途径
虽然在个案中玩家可能会胜诉,但是如果代理商/运营商提出的措施是全面性的,比如合服甚至关服等,其作为债权的一方,这种调整是合理且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根据债权公平原则只要作出适当平等(注意这只是形式上的)的补偿,只要不踩上通知的这根虚拟货币的红线,即可.那么玩家通过诉讼是无法获得类似与物权那么强有力的保护的.
如果当诉讼因为法律缺陷都无法保护玩家权益的时候,代理商运营商会利用自己优势的市场地位有恃无恐,通过变更服务的方式更加强化自己的经济力量.
这就陷入了一个逻辑上的怪圈:
对于个案玩家有取胜的希望,比如装备被盗
但是如果是碰到的更大范围的服务器调整,比如关服合服等,玩家们却无计可施,没有任何法律上保护他们.
通知只是确保了虚拟货币,由法定货币交换得到的拟制物的保护,却名正言顺的放弃了对于装备等,玩家最为关系的东西的保护.
我是认为,除非法律有明文禁止性的规范来约束代理商的行为,通过这种通知的行政法规也好,司法解释也好,都不能有效约束代理商/运营商的支配性行为,那么其利用自己技术/经济/市场优势侵害玩家的行为就不会杜绝,相反还会因为法律法规的漏洞而扩大.
禁止侵害的方法不是指望着侵害者能够放弃侵害,而是应该予以例规禁止其侵害.
[ 本帖最后由 Again 于 2009-6-27 11:1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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