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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绝笔——不唱悲歌

不唱悲歌


--少年十五二十时--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有的人喜欢追忆往事,有的人喜欢憧憬未来,但也有些人认为,老时光并不一定就是好时光,未来的事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预测的,只有「现在」最真实,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
  这种人并不是没有事值得回忆,只不过通常都不太愿意去想它而已。
  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做错的已经做错了,一个人已经应该从其中得到教训,又何必再去想?再想又有什么用?
  可是每当良朋快聚,在盈樽的美酒渐渐从瓶子里消失,少年的豪情渐渐从肚子里升起来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只要一想起就会让人觉得心里快乐得发疯的往事,每件事都值得他们浮三大白。
  让人伤心失望痛苦的事,他们是绝不会去想的。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
  我的运气比较好,现在我还是可以时常见到很多很老很老的朋友。远在我还没有学会喝酒的时候,就已经认得他们。
  淡水之夜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
  你大醉之后,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你大醉之后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
  我有过这种经验。
  那时候我在念淡江(校名),在淡水,几个同学忽然提议要喝酒,于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几瓶酒回来。
  大概有五、六个人,找来了七、八瓶酒,中国酒、外国酒、红露酒、乌梅酒、老米酒,杂七杂八的一大堆酒,买了一点鸭头、鸡脚、花生米、豆腐干,先制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在一个住在淡水的同学用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月租来的一间小破屋子里喝,喝到差不多了,阵地就转移到淡水海边的防波堤上去。不是杨柳岸,是防波堤。
  那天也没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着酒瓶,躺在凉冰冰的水泥堤上,躺在亮晶晶的星光下,听海风吹动波浪,听海涛轻拍堤岸,你把酒瓶传给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轮之后,大家就开始比赛放屁,谁放不出就要罚一大口。
  随时都能够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
  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
  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
  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象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不如意事常有八九,人生中的苦难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要自寻烦恼?我很了解这种人的想法和心情,因为我就是这种人。
  现在我要说的这些事,每当我一想起,就会觉得好象是在一个零下八度的严冬之夜,冒着风雪回到了家,脱下了冷冰冰湿淋淋的衣服,钻进了一个热烘烘的热被窝。
  朋友和酒都是老的好。
  我也很了解这句话,我喜欢朋友,喜欢喝酒,陪一个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喝一杯八十年陈年的白兰地,那种感觉有谁能形容得出?
  可惜在现代这种社会里,这种机会已经越来越小了。
  社会越进步,交通越发达,天涯如咫尺,今夜还在你家里跟你举杯话旧的朋友,明日很可能已远在天涯。
  太保与白痴
  我当然不是那位在「流星、蝴蝶、剑」上映之后,忽然由「金童」改名为「古龙」的名演员。
  可是我居然也演过戏。
  我演的当然不是电影而是话剧,演过三次,在学生时代学生剧团里演的那种话剧,当然没有什么了不起。
  可是那三次话剧约三位导演,却真是很了不起,每一位导演都非常了不起。--李行、丁衣、白景瑞,你说他们是不是很了不起?
  所以我常常喜欢吹牛,这三位大导演第一次导演的戏里面就有我。
  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牛皮我怎能不吹?
  我想不吹都不行。
  第一次演戏是在附中,那时候我是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第三十六班的学生,李行先生是我们的训育组长还在和他现在的夫人谈恋爱,爱的水深火热,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是会白首偕老、永结连理的。
  那一次我演的角色叫「金娃」,是个白痴,演过之后,大家都认为我确实很像是个白痴。
  直到现在他们还有这种感觉。
  我自己也有。
  第二次演戏我演的那个角色也不比第一次好多少,那次我演的是个小太保,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心太保。
  那时候我在念「成功」,到复兴岗去受训,第一次由青年救国团主办的暑期战斗文化训练。我们的指挥老师就是丁衣先生。
  现在我还是时常见到丁衣先生。他脸上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
  --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和一脸温和的笑。
  我也忘不了复兴岗。
  复兴岗的黄昏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个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的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而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词优美,化做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歌这只歌。
  她唱,我听。
  刚下了课,刚洗完澡,刚把一身臭汗洗掉,暑日的酷热刚刚过去,绚丽的晚霞刚刚升起,清凉的风刚刚从远山那边吹过来,风中还带着木叶的芬芳。
  我陪她走上复兴岗的小路上,我听她唱,轻轻的唱。
  她唱的不是一只歌,她唱的是一个使人永远忘不了的事。
  现在想起来,那好象已经是七、八十个世纪以前的事情却又好象是昨天的事。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时候我对她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既没有目的,也没有要求,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有时甚至连话都不说。
  可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很快乐。
  话剧演了三天,最后一天落幕后,台下的人都散了,台上的人也要散了。
  我们来自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地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个星期,现在戏已散了,我们一排躺在舞台上,面对着台下一排排空座位。
  就在片刻前,这里还是个多么热闹的地方,可是忽然间就已曲终人散,我们大家也要各分东西。
  --那天晚上跟我一起躺在舞台上的朋友们,那时你们心里是什么感觉?
  那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那天晚上离别后,每个人都好象忽然长大了许多。
  第三次演戏是在「成功」,我们的训育组长是赵刚先生,演戏的导演却是从校外请来的,就是现在的「齐公子」小白。
  最佳读者
  白景瑞先生不但导过我的戏,还教过我图画,画的是一个小花瓶和一只大苹果,花瓶最后的下落不明,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苹果绝没有被人吃进肚子,因为那是腊做的,吃不得。
  直到现在,我还是称白先生为「老师」,可见我们之间并没有代沟。
  我写第一本武侠小说的时候,他在自立晚报做记者,住在李敬洪先生家里,时常因为迟归而归不得,那时我住在他后面一栋危楼的一间斗室里,我第一本武侠小说刚写了两、三万字时,他忽然深夜来访,于是就顺理成章的做了我第一位读者。
  前两年他忽然又看起我的书来,前后距离达十八年之久,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样的读者只要有一个就已经应该觉得很愉快了。
  从图画到今夜
  没有写武侠小说之前,我也像倪匡和其它一些武侠作者一样,也是个武侠小说迷,而且也是从小人书看起的。
  「小人书」就是连环图画,大小大约和我现在的卡式录音带相同,一本大约有百余页,一套大约有二、三十本,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其中有几位名家如赵宏本、赵三岛、陈光镒、钱笑佛,直到现在我想起来印象还是很鲜明。
  陈光镒喜欢画滑稽故事,从一只飞出笼子的鸡开始,画到鸡飞、蛋打、狗叫、人跳、碗破、汤泼,看得我们这些小孩几乎笑破肚子。
  钱笑佛专画警世说部,说因果报应,劝人向善。赵宏本和赵三岛画的就是正宗武侠了,「七侠五义」中的展昭和欧阳春,郑证因创作的鹰爪王和飞刀谈五,到了他们笔下,好象都变成活生生的人。
  那时候的小学生书包里,如果没有几本这样的小人书,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不知不觉小学生都已经长大了,小人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们,我们崇拜的偶像就从赵宏本转移到郑证因、朱贞木、白羽、王度庐和还珠楼主,在当时的武侠小说作者中,最受一般人喜爱的大概就是这五位。
  然后就是金庸。
  金庸小说结构精密,文字简练,从「红楼梦」的文字和西洋文学中溶化蜕变成另外一种新的型式,新的风格。如果我手边有十八本金庸的小说,只看了十七本半我是绝对睡不着觉的。
  于是我也开始写了。
  引起我写武侠小说最原始的动机并没有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为了赚钱吃饭。
  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的第一本小说叫「苍穹神剑」。
  从「苍穹神剑」到「离别钩」
  那是本破书,内容支离破碎,写得残缺不全,因为那时候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当做一件正事。
  如果连写作的人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作品,还有谁会重视它?
  写了十年之后,我才渐渐开始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些新的观念、新的认识,因为直到那时候,我才能接触到它内涵的精神。
  一种「有所必为」的男子汉精袖,一种永不屈服的意志和斗志,一种百折不回的决心。
  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战斗精神。
  这些精神只有让人振作向上,让人奋发图强,绝不会让人颓废消沉,让人看了之后想去自杀。
  于是我也开始变了,开始正视我写的这一类小说的型态,也希望别人对它有正确的看法。
  武侠小说也是小说的一种,它能够存在至今,当然有它存在的价值。
  最近几年来,海外的学者已经渐渐开始承认它的存在,渐渐开始对它的文字结构思想和其中那种人性的冲突,有了一种比较公正客观的批评。
  近两年来,台湾的读者对它的看法也渐渐改变了,这当然是武侠小说作者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可是武侠小说之遭人非议,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太荒谬的情节,太陈旧老套的故事,太神化的人物,太散漫的结构,太轻率的文笔,都是我们应该改进之处。
  要让武侠小说得到它应有的地位,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从「苍穹神剑」到「离别钩」,已经经过了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已经从多次痛苦的经验中得到宝贵的教训。
  可是现在想起来这些都是值得的,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因为我们已经在苦难中成长。
  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是件愉快的事,何况还在继续不断的成长。
  所以我们得到的每一次教训,都同样值得我们珍惜。都可以使人奋发振作,自强不息。
  一个人如果能时常这样去想,他的心里怎么会有让他伤心失望、痛苦悔恨的回忆?
  
    六七、六、廿一夜
    ----古龙







   


     后来此篇被编为离别钩的序。每每令熊深夜细读唏嘘不已。古龙嗜酒,尤其豪饮,直到因酒而死。据说入土时朋友们开了四十八瓶的白兰地放在棺木里,让他长眠地底仍能享受着芬香的酒味。酒成全了古龙,也消灭了古龙。
     一个人寂寞的喝酒有什幺意思呢?世上再也没有比寂寞更难忍受的事。

    “其实,我不是很爱喝酒的。”古龙说:“我爱的不是酒的味道,而是喝酒时的朋友,还有喝过酒的气氛和趣味,这种气氛只有酒才能制造得出来!”
     “想到酒,就想到过去一起喝酒的朋友。”
     “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吐露是真言。”

    因为喝得胃出血,古龙五次病危。一口血吐出来竟把整张床满满的染红了,护士都被吓得跑出去,后来医生对他说:“没看过人一口气吐出像你这么多的血!”
     经过这五次,古龙才真正连一滴酒也不敢喝了,他说这几年,不只是身体,连心情都是在生死边缘上挣扎,“一个人死了五次再活过来,还有什么事看不开呢?”
  只不过真正不喝酒的时候,倒使古龙吃了一惊,原来一天有这么长!
  过去除了睡觉,他大部份时间都在喝酒,每天有十二小时泡在酒里,不喝酒的时候,他说:“好象一天多出了十二小时,长得不得了!”
  十二小时做什么呢?
    十二个小时可以忘记很多事情。
    含蓄的人,也许一生都是平淡的,要到喝了酒后,血液才沸腾起来。
    “我只有一腔热血。”
    所以他笔下的豪杰也个个是杜康的朋友,从李寻欢到楚留香,从郭大路到陆小凤全部能在喝完十几缸女儿红以后还能分辨出酒的成色;在吃的方面更是人人是好手:任何地方的酒楼里都会有各种好酒好菜,看来享受生活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出入青楼歌坊对他们来说更是家常便饭;在花钱方面古龙也是大高手,虽然他收入丰厚,可也常因为挥霍无度而拮据,于是书中人物也大多是一掷万金面不改色;古龙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因此小说中的人物之间的友情也能惊天地泣鬼神。所以说,几乎在所有的小说主人公都有古龙的影子:一个浪迹天涯的浪子,以他的武功、他的智慧去面对一个个凶险的敌人,表面上游戏红尘,实际上心中对人间的正义和温暖充满了渴望。就象熊很多年听过的一句什么歌词:

    喝不完的杯中酒,唱不完的别离歌。
  放不下的宝刀,上不得的高楼。
  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尽的敌人头。


    自从有了江湖,就有了恩怨,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高手之间不可避免的经常进行决斗,而在古龙小说中决斗也别具一种风格。在他的武侠世界里,高手的决斗往往是在一招之间,比如“月圆之夜,紫禁之颠,一剑破飞仙”。于是有些人就说这是古龙不会写比武,而熊以为这恰恰是古龙的高明之处。古龙式的绝顶高手往往是一招制胜,但真正的奥妙却是在招数出手之前。在古龙的笔下,高手之间的较量不仅仅是武功上的较量,他们的智力、体力、精力、情绪、地形、乃至风向、天气等等都会成为影响强弱对比的因素。一位真正的高手不但武功超群,对于环境的运用也应该是得心应手。

    高手的争夺首先是气势上的争夺,这就是为什么高手会有所谓“杀气”的原因。

    风中飞舞的衣衫、夺人心魄的眼神、蓄势待发的剑、自信沉稳的态度……这一切都构成了高手的气势。因而有的比武在未比之前就胜负已分。真正的高手也善于把握出手的机会,在没有十分把握之前是决不会贸然出手的,正所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传说中的魔刀“小楼一夜听春雨”靠一招惊天一斩,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也就只有一式,但它们却拥有雷霆万钧的威力,因为这一式是从千万式中提取出来的精华,是反朴归真的神奇,所以它是最有效的,因为这一式中包含了高手的全部力量和精神。

    在《天涯﹒明月﹒刀》里,古龙把描写武侠的诗意推进到前所未有的极致:

  “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幺会远?明月是什幺颜色的?是蓝的,就象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明月在哪里?就在他心里,他的心就是明月。刀呢?刀就在他手里!.......可是他的刀看来并不快。是!不快的刀,怎么能无敌于天下?因为他的刀已超越了速度的极限!.......”
  
    古龙式高手的武功很多是在一个“快”字上做文章,不求华丽与好看,而追求的是实用,正象阿飞的剑法,它严格来说不能称其为剑法,但他掌握了剑法的真正意义:剑是武器而不是舞器,是用来杀人的,而不是用来使人感官愉悦的。一个真正的高手,能够使用任何物品甚至不使用物品就能战胜对手,在他的心中任何事物都可以是剑。“手中无剑,心中有剑”才是真正的剑法境界。剑并不是拘泥于剑本身,而在于剑意。一定要能在一刹那间把握住稍纵即逝的机会。象金庸的什么“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简直是愚蠢可笑,因为决斗的目的是战胜对手而不是保护剑,要是能够取胜,那剑又为什么不能放弃呢?所以说,天下第一并不是武功上的天下第一,而是要看他能不能掌握天时、地利、人和,是综合能力的天下第一。不管怎样,一个人能被称为“大侠”,都不是件简单的事。
   正如《圆月弯刀》的结尾所言:“有些人手里虽然拿着天下第一的刀,却永远不会成为天下第一的高手。”

   后来古龙写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写他自己。名字叫作《欢乐英雄》。故事没有时代背景,也没有完整的情结架构。粗粗一读,好像作者在闲聊,想到那里,写到那里,说得好听一点,像散文,或者干脆叫它散文诗。想不到古龙居然写了一本武侠散文诗。。。古龙的作品,没有灰色的人生,绝不让读者在看完后,会兴起人生乏味而想自杀的念头。
   古龙带给读者的,是积极,是进取,是努力,是奋斗。
    “只要你的心宁静快乐,人间也有天堂,而且就在你眼前,就在你心里。“
    “心怀愤恨的人,是永远看不见天堂的。”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
  幸有意中人,堪寻访。
  且恁偎红依翠,风流事平生畅。
  青春都一晌,
  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柳永《鹤冲天》  



   谨以此文纪念古龙先生,也许之后不会再有象他那样的武侠小说家了。他的小说是传奇,他本身也是一个传奇。

楼主也有一腔热血
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往哪里去
不要不要跟我来
家中孩儿等着你
等爸爸回家
把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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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这评论可是集大家之所成哈...几乎所有关于古龙的评论都能在这里找到...凑出来的可是不厚道的行为
最近被釘宮重新帶入并陷入工口的世界了...CG民工團團支書兼外野搬運工
Mnemosyune -ムネモシュネの娘たち-
很黃很暴力...釘宮工口美!!ミミX情報屋的工口更美!!ミミ酱滿賽~\(>ω<)/
這年頭混個臉熟不容易,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孫子比比皆是,吃了人家的霸王餐反倒要批評廚子的手藝不佳的白癡滿地打滾,給了三分顏色就想開染坊自顧自真拿自己當上帝的傢伙簡直可以組成一支第三帝國陸軍炮兵團,把你炸的四肢癱瘓小兒麻痹還算便宜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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