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SH
浆糊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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ВāЪyㄨ靓o○ (~( ̄▽ ̄)~偶素英雄猪滴偶像)
赵兄的液晶设备
原帖由 小人物而已 于 2006-3-30 13:55 发表 我没说你,我说你可以。。 你可以做XXX和你做过XXX这2句话有区别的吧?不用此地无银三百两。。我又么说你一定要去告。。。- - ! 另外我的观点也是一个,随便夸人装B是不对D,也因该承认和道歉
小人物而已
原帖由 ВāЪyㄨ靓o○ 于 2006-3-30 14:05 发表 …………本来也不想发言的,但是憋不住拉……老绝,你和暴暴和LZ都退一步吧,为了这事吵米意义的……和气生财……捏哈哈……绝猪乖,靓给你切糖糖…… 找一个能共同解决的方法就OK了拉,暴暴先道个歉,然后加个Z ...
SEMPE珍藏 (即日起闭关复习考试)
上海五香豆专卖
原帖由 小人物而已 于 2006-3-30 13:36 发表 杀人犯法的确没错,而且要以命相抵 转帖犯法不犯法先=会说,就算犯了剽窃罪,这个罪的定性是由你,一介公民来定性的? 你有权利发帖说XX剽窃了我XX?在没有足够的取证落案的情况下,你的任何叫嚣我都可 ...
原帖由 赵兄的液晶设备 于 2006-3-30 14:07 发表 没说我却把我的话引下来,不知是何用意 不说了,话题已经变味了,当事人都不在,我们起什么哄
原帖由 SEMPE珍藏 于 2006-3-30 14:09 发表 。。。。。 我没说这个是犯法吧?我有说吗?。。。。。我只说“转帖不写明,就是剽窃(我没说这个是剽窃罪,因为有起码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违反道德,违反法律和犯罪这3个是不一样的。)。至于故意不故意 ...
原帖由 小人物而已 于 2006-3-30 14:08 发表 这个偶绝对同意的。。 就怕某些人得理不让人得寸进尺。。 我其实意见一开始就很明确的。。。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趋势责任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了。。 还是靓靓是乖小囡吖。。下次多给你几鞭
原帖由 ВāЪyㄨ靓o○ 于 2006-3-30 14:14 发表 原来老绝的鞭就是可可叶子…………无懂了,可可味道饿 我想LZ也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这事总不会这样一直闹下去吧?大家都退一步,好好协调几就好了嘛…… 老绝你好靠边站,收声了…… 暴暴 ...
原帖由 小人物而已 于 2006-3-30 14:16 发表 还想要可可叶子不。。要不下次换换味道? 你忘了那2只蛋蛋呢
原帖由 SEMPE珍藏 于 2006-3-30 14:09 发表 我原本以为你是在帮朋友,现在觉得你根本是毫无理性的在强词夺理。。。
原帖由 ВāЪyㄨ靓o○ 于 2006-3-30 14:21 发表 原来老绝内昨天把内的“三点”全都给偶了……偶差点忘了……啊呀呀,脸红的跑开…… 8跟你闹了,好好跟你说,你也别再GO ON了……等2位当事人来了再说吧……大家都不是小孩了……该说的意见或许 ...
cuipsll
小说//
版主
原帖由 小人物而已 于 2006-3-30 14:22 发表 你的词你的理都已经在我的理我的词之下,你已经无话可说无言以对,从内心,你已经认输了,只是嘴上不承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