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易COS人亦难防,富有娱乐精神的人民群众对明星脸的二度开发早已脱离单纯的模仿“像”,而且开始进军商业领域,与山寨机珠联璧合后重口味出击! 山寨周杰伦代言山寨ipod
另一个山寨周杰伦代言山寨mp3
山寨版周华健
我不是周华健,俺叫周华铵
“山寨周杰伦+技校恒源祥”的重度出击 广告一开头,几个小妹妹问“周杰伦”:“周哥哥,学技术找哪所学校好?”假周杰伦模仿真周杰伦的动作和声音回答:“奔幸福大道,到××技工学校。”在时长1分半钟的广告中,用了将近1分钟来做恒源祥式的重复。假周杰伦模仿着周杰伦的姿势,反复对着镜头说“学数控,到××技工学校”、“学厨师,到××技工学校”、“学电气焊,到××技工学校”……亲爱的同学,你是否早已被靐得外焦里嫩? 律师:山寨明星本身不侵权 许多网友认为,山寨明星代言的产品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涉嫌消费欺诈。对此,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的周宏律师认为,山寨产品本身可能违法(比如没有获得相关许可证的山寨手机),但山寨明星拥有自己的肖像及姓名,代言产品并不违法,也不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不过,如果山寨明星明知代言的产品涉嫌违法或侵权而继续代言,则可能构成共同侵权或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