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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见死不救该不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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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电视及其他报道突发奇想想调查一下~个人认为该惩罚!


PS:答2楼 立法惩罚!

[ 本帖最后由 冰雪天使 于 2006-9-29 21:26 编辑 ]
比我漂亮的甩了我;没我漂亮的被我甩了
总结:男女皆好色

力所能及还见死不救,良心会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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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冰雪天使 于 2006-9-30 17:46 发表




并不是你自身说会游泳不代表会救人就是这样的

就好比伪劣商品顾客说是假的商家说是真的,听谁的呢?

大部分事情都有准则规则,并且立法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势必会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并且先在也只 ...

请你先仔细看一下我47楼的发言

另外你拿商品来和人类行为作比较不觉得可笑吗?商品有一定的规则可客观的评价其质量,而人的行为是受到许多主观因素影响的,根本不可能做到量化评价,如果你能把47楼我的例子和那个触电的例子解决了再来讨论这个法律是否可行。
Ich liebe Deutschland!Für das Dritte Re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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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开辩论会??

o●ヽ罒
骯髒dE丗堺,沒有㈠個秂是幹凈﹏.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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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翎£风鸟 于 2006-9-30 22:03 发表

诉讼费和调查用所花的经费是2个概念



民法中个人调查的经费该由自己负责吧?
比我漂亮的甩了我;没我漂亮的被我甩了
总结:男女皆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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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翎£风鸟 于 2006-9-30 19:41 发表

你了解现代的法律吗?另外我向请问一下你所谓失败者的定义,如果在花费大量金钱和人力的情况下随身听仍没被找到,那谁是失败者?谁该为这笔金钱埋单?


难道你一直在说古代法律?为了寻找证据而花费的金钱由失败者负责,没找到证据那告什么人,那还用问谁是失败者?还问谁为这费用埋单?

另外再次申明,这种事件发生概率太低了,举这种例是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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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夏树卡瓦依 于 2006-9-29 21:29 发表
内个如果真的看见人落水了自己又会游泳但是没有去救....是不是该受惩罚= =



光会游泳,不懂救人的确是没用,因为垂死挣扎的人很可能把你一起拖死,这种时候他很可能抱住你不放的,一般救溺水的人要从他的背后游过去,以免被他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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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惩罚只能是一种天真的想法,退一步说真要立法,那相关法律也要跟上,比如见义勇为者如有伤残所花费用或日后生活费必须由被救者承担,但同样会出现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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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冰雪天使 于 2006-9-30 20:18 发表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是需要原告在接到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诉讼费。需要提醒您的是,这笔钱您仅是预缴,到底由谁承担,等官司打完后法院自然会作出裁决。而一般来说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 ...

诉讼费和调查用所花的经费是2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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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该这样分析  如果见死不救者与被救者是有直系亲属关系而不予以施救的话     法律可对此进行惩罚   

如果是陌生人   拒绝施救   只能在道德层面上加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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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翎£风鸟 于 2006-9-30 19:41 发表

你了解现代的法律吗?另外我向请问一下你所谓失败者的定义,如果在花费大量金钱和人力的情况下随身听仍没被找到,那谁是失败者?谁该为这笔金钱埋单?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是需要原告在接到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诉讼费。需要提醒您的是,这笔钱您仅是预缴,到底由谁承担,等官司打完后法院自然会作出裁决。而一般来说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所以它所说的失败者是败诉者
比我漂亮的甩了我;没我漂亮的被我甩了
总结:男女皆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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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秘小恶魔 于 2006-9-30 14:43 发表


我不是楼主
另外,既然要法庭处理,所出现的人力物力消耗总是会产生的,花费自然是失败者承担,既然没能力承受这些消耗,就别跑去告人
还有,无意遗失随身听,并刚好被人告,而又在被告期前遗失,这种事例发 ...

你了解现代的法律吗?另外我向请问一下你所谓失败者的定义,如果在花费大量金钱和人力的情况下随身听仍没被找到,那谁是失败者?谁该为这笔金钱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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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wshell 于 2006-9-30 11:04 发表

我的假设是在楼主制定的法律实施的情况下,放在现在来说这个假设肯定是不成立的,如果真的有了一项针对见死不救者的法律出台,那么必然会出现证明“嫌疑人”所说的话是否属实的程序。   最后我也说了会游泳不代 ...




并不是你自身说会游泳不代表会救人就是这样的

就好比伪劣商品顾客说是假的商家说是真的,听谁的呢?

大部分事情都有准则规则,并且立法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势必会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并且先在也只是讨论阶段,并不代表以后不能实施~最后个人认为中国的刑法是比较不错的相对而言民法就比较落后了
比我漂亮的甩了我;没我漂亮的被我甩了
总结:男女皆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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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与不救一念之间...执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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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翎£风鸟 于 2006-9-29 23:52 发表

寒一下楼主的"科学发达,把遗失的随身听找出来不算太难"
难道现在的随身听上全都有GPRS全球定位系统?就算能找到,又要花多少人力物力?这笔花费谁来承担?
另:如果有人在救人的过程中落下残疾,以后的生 ...


我不是楼主
另外,既然要法庭处理,所出现的人力物力消耗总是会产生的,花费自然是失败者承担,既然没能力承受这些消耗,就别跑去告人
还有,无意遗失随身听,并刚好被人告,而又在被告期前遗失,这种事例发生的概率已经太微小了,不足以以偏概全地说明论点

汗一下华丽的理论分析s。。。漏洞重重的例子s

[ 本帖最后由 神秘小恶魔 于 2006-9-30 14: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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