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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ctor 于 2008-8-11 13:07 发表
从法律的角度去说有一下的分析:


根据先占理论,该宝藏属于无主物,谁发现就属于谁。


至于怎么分,你们可以自由约定

如果参照国际法的话,雇佣培练的人可以分到30%的利润,而这30%是国际惯例。
...

陪练分30%?哪条国际法规定的?哪来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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