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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个出版业内幕,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购买管理类书籍

2004年下半年,一群人在北京开办全国编辑培训班,影响非常大的伪书的策划人在班上扬扬得意地介绍经验——如何策划、出版、宣传、发行假冒外国作者名义的管理书并取得了巨大成功,自己也获得了提升。这可真是拿着不是当理说。伪书盛行,仅在北京,“年发行量800万册,平均三天就有一种伪书上市”(见《人民日报》2005年2月23日第11版),出版社领导难辞其咎。不知情是失职,明知故犯是渎职。更多的是属于后者。属下都向外人介绍造假过程了,你也将其升职了,你还能说不知情吗?想推委责任,真正是“没有任何借口”。


伪书盛行,有关部门难辞其责。市场被伪书搅得乱七八糟,你们的位子怎么就坐得那么稳、那么心安理得?惩治不了书商,你们还处罚不了出版社?停业学习、罚款撤职、整顿摘牌……诸多屡试不爽的撒手锏,随便用一招,出版社马上就会收敛,乖得像小学生。假冒引进版图书,伪造、假借外国作者名、出版社名、媒体名,这可是开国际玩笑,造世界影响,丢中国的脸。以狠抓宣传导向和社会效益为己任和责任并且一贯雷厉风行、威风凛凛、成绩斐然的有关人员,怎么对铺天盖地的伪书就失聪、失明、失措、失去了镇宅法宝和看家本领了呢?


二十多年前,内地几个大老爷们儿合伙写通俗小说,却偏偏祭出个“雪米莉”的笔名,让人误以为作者是位娇滴滴的小姐,前面再打上“香港”的招牌,颇能唬人,作品果然比用他们的真名好卖,一时盛行。那时,人们只是觉得他们“盛之不武”,不太地道,也没想到其他。二十多年后,我们加入世界版权公约也已经有十多年了,却还有些鼠辈,干些类似鸡鸣狗盗的勾当,按理说只能偷偷摸摸、小打小闹,谁料想却是明火执仗、横行一时,岂非咄咄怪事!


对于这些明目张胆地大规模持久地制造伪书、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我国出版界声誉的奸商,处罚决不能手软。图书也是商品,那就按商品规律来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假一罚五,伪一罚十,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出版社还在,责编还在,例如,发行了200万册的伪书《没有任何借口》,就按照它的销货码洋的十倍罚款,保证让那家出版社和责编大长记性,再也不敢做伪书。消费者(读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书店退货,并依法要求退一赔二,假一赔二,看看哪个书商还敢做伪书!


伪书靠“假人”写书、夸大宣传、迎合读者这三大法宝牟取暴利,这种做法既然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法规,那还等什么,赶紧依法惩办违法分子啊!我们是法制社会,并不缺少各种法律法规与各等各级执法人员,我们缺少的是认真执法。如果人情大于法律,国家特色战胜了国际惯例,搞什么下不为例,网开一面,那可真是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守法经营的老百姓也就无话可说了。

都是在网上下载
斯文败类+衣冠禽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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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是网上搜集资料的
渣渣!你们信誓旦旦的表忠心,却连工会激活码都不找喧哗要。 将功补过,快一人激活5个帐号先。哪个渣渣能够立下首功,就将得到yaloo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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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先网上看看内容,非常喜欢再买
好多管理类的书都大同小异..........没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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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5毛还是5美分?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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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我是国外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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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ter2004 于 2009-5-19 00:15 发表
LZ~~5毛还是5美分?



纯粹逛blog看到的

上来就给人定性的人很恶心你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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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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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买小说散文和。。。。。学习用的工具书/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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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样的书太多了,内容千篇一律,换个招牌而已.
不过看伪书能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有些伪书还很逗的说
RoFlash_向日葵小班:http://bbs.rohome.net/thread-99503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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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Chaos服收希斯利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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