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558536
- 帖子
- 837
- 精华
- 2
- 威望
- 164
- 阅读权限
- 100
- 来自
- 某个时间某个地点
- 注册时间
- 2010-1-29
|
18#
发表于 2011-9-16 1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恶魔猎手_1 于 2011-9-15 20:36 发表
法律这么多条..违反前谁一条条去看..违反了才叫为什么关我..233
我国法律有不知法律不免则一说。
大的不说,有了这一原则,才能鼓动更多人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如果心中有法律,自然也就有意识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
再者,如果公民实施了违法行为,却以不知法为由要求免责,那么法律还有何约束力和威慑力可言?还有何公平与公正可言?
这也就是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版规也是一样,他和法律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共同特点:它们都是行为规范。
版规不仅是版主用来处罚有违规行为的版友的工具,还是版友用来规范自己在论坛的行为的准则。
版友们如果心中有版规,发帖讨论的时候自然也会对自己有相应的约束。敢于以身试法的人不是勇者,而是愚者。
版主们如果不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或者对某些违规行为不予以处罚,那么版规的威慑力就会丧失,版主的公平信用也会丧失,论坛秩序要靠什么来维护?
这个事件应当作给版友们鸣响了一个警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