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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15 0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则面前没得商量,以后发帖子多了解下版规。多开马甲恶意滋事挑事非的,属于情节严重者。另外你又在投诉区以外的板块还要讨说法,多罪并罚封号没商量,老狗也说没封你IP算厚道了。 
介于你态度诚恳,放号操作一事还是由管理员组商议决定。不过也不排除仍然作禁止访问处理,论坛会员good-mood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即使其对于交流区贡献极大,但是违反版规必须按要求处罚。 
 
[ 本帖最后由 dearkazhd 于 2011-1-15 09:2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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