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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8-1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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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聪明的小笨蛋 于 2008-12-8 10:28 发表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这社会仅仅只有“弱肉强食”这一法则
你能象现在这样安逸的高谈阔论?
看来你没搞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拿人做试验是合乎自然法规的,但是不符合人类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准则。
等你什么时候得知因为早些年没有人体试验而无法制造疫苗因而得了某种绝症的时候你就会去想那时候如果有人做了试验该多好。而如果是大面积的流行性绝症爆发的话,这种想法就会更加强烈。除非你是圣人可以视自己和周围的人的生命为无物,否则基本不会有人不去考虑这个问题。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拿某些不自愿的人的身体做实验是不可饶恕的,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也并非可以被完全否定。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这件事情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其坏的一面,不能一概而论就判定其毫无价值完全抹杀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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