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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orejoline 于 2007-7-9 07:08 发表


你多少還負擔了一部分
我說的是女方一分錢不出 就要想在產証留名 不覺得很卑劣嗎?
就這娘倆這幅嘴臉 如果結婚婚前公證是肯定的了 爲了雙方的合法權益 這也是女方家裏很希望的 難道不是嗎?

順便說下  ...

你把你老婆这么看了??
那别结了吧,都到这份上了
你有什么不满还是对她说吧,免得以后留隐患
到时候相伴又听到这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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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同事 我還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
不過可能因爲這個事情就吹了
都叫他不要結了 沒意思 婚后丈母娘還不知道怎麽刁難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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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命运の齿轮 于 2007-7-9 00:56 发表


原来只有女人有青春,男人就没青春了?

结婚就是等于把女生托付给男生了?谁在那边嚷嚷着男女平等的?

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我看也别结了


那你可以选择不结婚 或者选择不计较一切的女人结婚

[ 本帖最后由 懒多多 于 2007-7-9 0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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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生活的方式 和做人原则  谁都强迫不了谁 既然女方的要求达不到 那就表结婚 自然有能接受她条件的男人 一个萝卜一个坑 我觉得她和她家人这样 并不能说明他们的什么问题 只能说观念不同 道不同不相为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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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合法化的长期卖淫证件

离婚:解除合法卖淫活动的一个手续

父母:卖淫可是个高收入的职业,而且又能合法化,何乐而不为,再说这也是为了咱女儿好

女儿:既然合法的,咱也就卖了吧。价钱一定要高啊,最好是有房无贷,有车无爹妈


PS:
   
结婚这码子事,我压根没想过,真遇上了,逃也逃不掉,只不过那几率比中500W还小。

至于为了结婚而结婚,免了吧。说难听点,有需要了,包个女大学生,费用还比结婚省了,还能时常换换

不是说看不起现在的女孩子,是你们把自己商品化了,当然不是指所有的,只是不挂牌销售的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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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这年头都有人把结婚证叫合法化的长期卖淫证件
那不如你办张单身长期SY证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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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如果真的到了结婚那就是双方的问题,何必父母再参合进来,除非男女还不能达到用心商量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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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外人没色么好发表的,自家人能摆平就行,如果我有这能力写LP的名字也没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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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我哥家情况一样.不付钱凭什么写你女儿的名字?结婚是双方的事
再说现在小青年离婚的也不少..至少也要为将来考虑下吧?至少这钱也是父母几十年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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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亲姐)最近也结婚了....
男方家里买房,贷款我姐和他一起还,双方父母不管
男方也很自觉,主动把我姐名字写上去了
家里的东西我家负责(例如,电视.空调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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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确实是2家人的事情 所以结婚还是找门当户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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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问题,又看到SB,就选了
去你MD和平崛起吧,中国不再懦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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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⒊ˇJιπ 于 2007-7-9 17:40 发表
我姐(亲姐)最近也结婚了....
男方家里买房,贷款我姐和他一起还,双方父母不管
男方也很自觉,主动把我姐名字写上去了
家里的东西我家负责(例如,电视.空调之类的)


本来结婚就是小两口的事,根本不用多说什么
该怎么样小两口自己心中有数
非要提出来写谁的名字,贷款怎么还,就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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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这样的SB丈母娘实在是不幸,不过,既然母亲是这样,女儿的RP是不是也值得斟酌
结婚吗..很传统很神圣又很SB的事.这个只能当事人自己决定,别人也只能跟着起哄
我死了,但是在烈火中我又站起来了,你猜是涅磐,还是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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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和那男人结婚还是跟他的钱包结婚啊?
我親手葬送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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