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425211
- 帖子
- 866
- 精华
- 0
- 威望
- 2
- 阅读权限
- 100
- 性别
- 男
- 来自
- ﹌__High's娱樂圈へoへ
- 注册时间
- 2007-5-25
|
52#
发表于 2007-10-10 19: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arolyn 于 2007-10-9 21:48 发表
那个叫弈F12的请把一起杀死0的尖角钱分我再说话
还有那个发图的 BOSS是跟你姓么?难道我就不能打 我们也有AB的请看清楚
哟西,两天没看看都牵涉上我了...
我当是谁呢,原来楼主是那位神官啊,不好意思,尖角确实没卖掉,不管您信也好不信也好.因为鄙人没时间挂店卖,放在上次和我们一起打死灵的那个朋友那,您要钱,我可以马上拿去卖了还您钱,吉M拉牙还等着要这尖角呢,鄙人马上就为您联系朋友把尖角卖掉.要是尖角不小心被他搞丢了我马上双手奉上您那份尖角钱,可以吗?要是没记错我记得上次是六个人一起打的吧,估计一个人也没多少,尖角放朋友那我都忘记了,您还真是记得清楚,麻烦您也不要说"贪污"之类难听的话,我发现我拿那尖角来也没用,那点钱我还看不上,不过像您这样记性真好的人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还有,请问我朋友向您借了东西我有责任替他尝还吗?我觉得法律上规定夫妻间才有这种义务吧,况且是他说的您肯送给他料理,他才抛弃我去找您练级呢,我以为您很大方呢,原来您是借他的啊,我也不知啊!!真是冤枉...要发图尽管您发,要料理您找他,好像不关我什么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