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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10-2-3 02:26
| 只看该作者
(啊,一不小心,拿了个顶楼
哟,院长,别来无恙
本人意见,要拍砖请轻拍
买卖本来就是自由的,一开始卖家妹子也很客气的解释了老公不让卖,院长也同意了,至此,无纠纷
但是LZ再跑出来发帖就有些不妥了,既然你们作为买方已经同意卖方不卖的事实,何必又发个帖呢
鄙人揣测LZ发帖的意图无非也就两点,一:没买到"事先"约定好的400较便宜的风标,心里不爽 二:既然东西已卖出给别的买家自己购入无望,发帖让舆论去攻击卖家,以求心里安慰
我认为,LZ说的其实也不无道理,发帖卖东西也应该算是一种协定,就算笔头约定,卖家有权选择不卖,更不要说现在这件事上没有,如果是我,既然是自己定的价钱,终归是卖给第一个找到我的买家,也应该算是一种道德约束吧
看了卖家夫妇的回帖,明显也是承认LZ说的事情的,也不算骗,最多算是"毁约",这一点上,卖方是有错的
买家方面,有气是人之常情,但是就像前面有人说的一样,LZ,请见好就收,帖子你也发了,大家也看到了,风标已卖,LZ想要的(能要的)无非也就是个道歉吧
卖家妹子在之前和院长交流的过程中已经对不能卖出风表表示了歉意,买卖之事其实早已经告一段落
但是,由LZ挑头发的这个帖中双方言辞都有不妥,至此,我以为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卖家(特别是HERO兄)先道歉(为言辞不妥之处),LZ也道个歉(同样为言辞不妥),亲友团切不可搀和拍砖喷人煽风点火
最后,要拍砖请轻拍,我怕的
[ 本帖最后由 鴉色の羅莎 于 2010-2-3 02:5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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