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471216
- 帖子
- 2540
- 精华
- 0
- 威望
- 0
- 阅读权限
- 100
- 性别
- 女
- 来自
- ☆. 聖 域 之 門 丶
- 注册时间
- 2008-1-15
|
29#
发表于 2008-12-16 14: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路的身影 于 2008-12-16 14:22 发表
拿人的装备确实应该还,特别是到了互相谩骂的份上,拿着装备不还就没意思了。
问题是当初LZ是说"送装备" 送给别人之后又说是别人"拿装备" 而去追讨 这么做就没意思了
要么你就送 送了别问人家拿回来呀 既然是送出去的就像泼出去的水 能收回来?
既然LZ说陈XX是你叔叔 那么叫你家"叔叔"带你去玩玩别的新游戏吧
或许你在其他游戏能获得掌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