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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不少东西,颇有感触.回忆一下以前的日子.
我就是个混混,至少曾经是,而且混得蛮有名堂.我家庭背景好,打爷爷起、我爹、我二叔都是公安部门、执法机关、法院的.我家也算司法世家了.虽然爷爷退休了,爹不干公安了,但是人头还算浓.不少派出所的人我都认识.上到局长,下到片警.所以我不怕,不涉及到人命或者重大恶性伤人上报上线我都不怕.因为我有关系,我蹲不了多久,谁报案我出来就要谁好看.
所以我敢耍狠的,我敢玩别人不敢的.所以我自认为混得蛮有名堂.至少,东南西北四个城区其中南城没有人敢随便动我一下.我不是什么大哥、扛霸子.也没有什么小弟随从保镖.中国只有混混,没有像模象样的黑社会.电影里演的跟现实差别很大.虽然不是组织.但我有好大一群狐朋狗友.他们又有着更大一群朋友.所以其实那时候只要我摇棋,我敢说整个城市50%以上的有头有脸的混混都会出现.我们那时候玩的不只砍刀,有自制铁沙枪,就是那种跟手枪差不多.但是比较长,放铁沙的枪.我们叫它"鸡头".我们玩"铃铛果".知道是什么么?是破片弹.这些东西我都有,虽然没怎么用.
开始,用拳头.然后用刀,最后,用绑着沙袋的棒球棍.为什么?拳头打人不疼,刀砍伤口太明显而且容易出事.用绑着沙袋的棒球敲,外伤基本没有,但是打到手臂、腿、下肋这些地方,绝对断骨头.你要闹我可以找很多证人说你是出车祸.你绝对整不倒我.
犯法的事我干过不少.蓄意伤人什么的我就不说的.
勒索财物,惹到我可以不用受苦,花钱消灾.我开心,你随意.
强奸,那时候我们有句话叫"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谁砍我手足,我穿他衣服"说起来,我挺后悔.也挺懊恼.毕竟他女朋友比较无辜.当然,也不会是什么好姑娘.
蓄意纵火,我烧过仇家的门面,是卖建筑装修材料的,后来爆炸了.事情闹挺大,最后我和爹当面道歉并且陪了钱才让他们宣称是意外.
那时我可以拍着胸口说,我曾经是个十恶不赦的恶人.
但是现在,我才发现.我只不过是明刀明枪的作恶,比起那些暗地里抽冷子的家伙,我只不过是个跳梁小丑.也发现出来混,讲一个义,讲一个狠,等什么都讲完了.什么都玩够了.最后又得到什么?什么也得不到,只是浪费时间而已.所以我不再惹什么事了.保持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
但我从来不忏悔,我始终认为那些被我整过的人没一个是好东西,至少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他们要幸运得多.我可以像正常人一样活到醒悟的这一天.
现在的我,呵呵,脾气好多了.基本上都不会吹胡子瞪眼了.开始找工作,谋出路.才发现时间不够用了.
到现在我仍然不后悔当年混过,因为人际关系到现在我还在受用.因为混过,我知道见人讲人话,语鬼说鬼语.因为混过,我知道安逸平静的生活需要珍惜.但是,我也奉劝正在"江湖"飘的朋友,混可以,别混太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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