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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妒为首”你支持这个说法吗?

不管支不支持,也请大家发表一下对这句话的看法
本人支持这个说法!

欲望才是罪恶的动力~~~
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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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忌然后才能产生欲望。。。。。想偷一个东西要是你看不上眼。。。你都不妒忌哪个拥有它的主人,你还会去偷么。。。。
70年后,结婚后才做爱;80年后,做了爱不一定结婚;90年后,做爱跟结不结婚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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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不是罪恶的动力,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只有欲望失控,才会产生罪恶

个人认为,“妒”是欲望失控的最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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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不同~~
欲望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个人认为社会进不进步无所谓的~~
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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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还没那么高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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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欲望是必然的,不然人类早就从地球上消失了

所以说想要生存就必须要有欲望

关键点就在于欲望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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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的外资企业实行的工资保密制度,应该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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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欲望也许活的没有现在舒服
但会更快了~~
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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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考虑过吗?中国那句古话“万恶淫为首”中的“淫”到底有多少破坏力?

有“妒”的破坏力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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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在某些人身上也是一种好的动力~~
看人的水平了~~
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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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psll,2005-06-29, 23:35:18
没有欲望也许活的没有现在舒服
但会更快了~~
没有欲望是不可能实现的
任何想要生存的生物都必须有欲望
当然其中包括:食欲、性欲、求生欲等等
没有欲望的物种估计只有化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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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实现的东西永远是人追求的
不是吗?
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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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psll,2005-06-29, 23:45:40
不能实现的东西永远是人追求的
不是吗?
似乎这句话不是这样说的
人总是喜欢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却总是不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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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改成人类吧~~
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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