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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10-1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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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617842 于 2007-10-12 16:48 发表 
为了出名?
那男的是军伤,什么概念?国家要养一辈子的。
虽然军婚,作为军嫂女方不能提出主动提出离婚。
(当然,我是她也不会干这蠢事)
毕竟好吃好喝一辈子。
而且对于这个男的的实际情况来说(身体残疾多数会心里自卑),女方肯定更有心理优势。
按我看,这女的就是想吃锅望盆,栓着这个铁饭碗,再发展感情上的第三产业。
最后还真是名利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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