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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木纹章】

  我是个棉花商人,去年到梦罗克进货那会儿住在一家叫做“幸运的木腿约翰”的小旅店。老板兼伙计约翰是个好吹牛的人,每天晚上我都下楼喝两杯,这时候他就会举着艾尔贝塔麦酒(和时常有跳蚤出没的床相比这是他那儿唯一地道的玩意)拖着那条据说是在上次战争中得到的木腿挪过来。“嘿!老兄,听个故事怎样?比那些胖教士用鹅毛笔写的好上一千倍!”



                 橡木纹章

                chapter1 艾尔贝塔骑士

  梦罗克自战争结束以来最炎热的夏天,集市中的叫卖声也变得和趴在墙角的狗的舌头那样疲软;路上的尘土被偶尔疾驰而过的信使坐骑扬起,在空中打着旋儿下降;卫兵躲在雉堞的阴影里,似乎那儿还有些凉气;就连大井(人们这么叫它,其实就是领主城堡周围的水池)也露出一人高的石砌壁面来。
  约翰和那些店铺主人一样趴在阴暗的柜台上昏昏欲睡,没忘记在自个儿面前摆上酒杯,他还有吹牛的气力,不过最后一批客人两天前已经离开,去了东方的斐扬,那儿的森林和这边的沙漠一样广袤。
  过了一个半沙漏的时间,门外传来大嘴鸟的嘶鸣,对目前客舍空空的他而言,这无疑就是钱币落在台面上的声音,约翰连忙把麦酒藏到柜台下,用最快的速度整了整被压皱的皮外套——一个动作利落、面带谦恭微笑的伙计比一个睡眼惺忪、浑身酒气的掌柜赚得多。  
  来人是约翰见过最魁梧的骑士,以至于他开门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胸甲上的圆形纹章(注1),纹章也很奇特,是橡木底纹上加一个大嘴鸟蹄铁。约翰往上看去,看到了一双温和的褐色眼睛。骑士掀起护面甲,摘下头盔交给身后的扈从,一个黑色卷发、和约翰一般高的少年,他穿着显然是改过的锁子甲,正在解主人的斗篷。
 “请把我的坐骑喂饱。”
 “是,这位骑士爷,想必它是累坏了。”约翰忙回道,他不失时机地奉承:“大人光临敝店实在是我的荣幸,自打上次战争后还没有象您这样的骑士来过这儿呢。请赶快到二楼东边第三间客房歇息把!”
  约翰暗自庆幸旅店中还有能上得台面的客房,那些前往东方的旅行者中有一个熟识的商人刚刚送了他一条普隆德拉手工编织的地毯,这会儿正铺在旅店最好的房间呢。
  这时那少年已把骑士的斗篷、头盔、佩剑捧在手里朝楼梯走去。“请给利兹一个干净的房间。”骑士径直走到柜台前坐了下来,然而即使是坐着,也有常人的高度。
  “可真是个威武的家伙!我若是这个样子,就算是有两条木腿,城西边那个新来的漂亮舞女恐怕也会投进我怀抱的。”约翰一边想,一边给骑士递去上等的麦酒。
  “恩...没想到在这里也能喝到艾尔贝塔风味的麦酒。”骑士啜饮着说了这么一句,他朝向正低头擦拭酒具的约翰:“从那么远的地方能把这个弄来,你们梦罗克人确实有些能耐。”
  “艾尔贝塔的男人都远航,梦罗克的女人都善纺。”约翰说:“不瞒骑士爷您,小的祖辈都是艾尔贝塔人,如今分散在王国各处呢。这些个酒都是小的按艾尔贝塔古法酿出。”
  “原来如此,我也是在那儿出生。”骑士略微显出了兴奋。他举杯道:“波赛冬在上,为大理石和蓝宝石的艾尔贝塔干杯!”
  约翰对高大来客的好感又添了一成,之前由于地位而形成的压迫感也被骑士的豪爽驱逐了。他举杯回应:“波塞冬在上,为大理石和蓝宝石的艾尔贝塔干杯!”他借机道:“敢问您尊姓大名?”
  “玛格纳斯.艾凡赫,你可以叫我艾文。”骑士把杯添满,继续说道:“不必拘谨,我并非名门贵胄,我曾祖父是个箍桶匠,祖父是个盔甲匠,兼打些蹄铁,他打的蹄铁可以让鸟儿绕王国一圈也不必更换。”
  这骑士的不同凭添约翰的敬意,在约翰见过的骑士中,十之八九盛气凌人,尤其是那些骑在华丽大嘴鸟上身披紫斗篷,胸甲有教会标记,腰间系着一柄仪典刺锤的教会骑士,他们和那些肥胖的拿腔作调的牧师唯一的区别就是多了一具铠甲,真要是上了战场,恐怕他们的信仰会和尿一起从锁子甲的下摆淌到地上。即使是少数看起来不那么倨傲的人,也对平民敬而远之。
  骑士继续说道:“14岁的时候,在教廷做书记员的父亲四处托人,终于让我在卢恩米德加尔特王立近卫骑士团做了一名骑士的扈从,深水战争(注2)中,主人战死,我背着他的尸体突围,步行一个月到了都城。一个礼拜后我被册封为骑士。”
  约翰拍着柜台叫道:“啊呀!骑士爷,您可真是英勇,要是在家乡,他们必定会称赞您和大马士革钢一样坚韧。”
  “叫我艾文就可以。”骑士笑了,油灯暖黄的火苗给他的盔甲镀上一层仁慈的光 。



注1:这个情景的灵感来自于我大学二年级时的遭遇,一个爱好中文的明尼苏达人跑到中国学生的宿舍讨教问题,正好他敲了我所在寝室的门,我去开门的时候只看到他的胸口。
注2:卢恩米德加尔特历1447年4月~1447年9月,为从妖魔手中夺回被攻陷的艾尔贝塔港以及沿岸城镇而发动的战争,战争时间虽短,却投入了空前的兵力,包括近卫骑士团。也称东岸战争                  

哦,是回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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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2 影子

  梦罗克的清晨总算还不是那么折磨人,约翰想着,一边有些遗憾地回味着昨晚做的梦——在那梦里,城西边那个新来的舞女正要和他热乎呢,却不合时宜地醒了过来。昨晚喝了太多的麦酒,他现在还是有些晕。
  摇晃着去倒麦酒,约翰发现桶空空如也,于是在腰间的皮绳上摸索着,那儿有酒窖的钥匙。
  他来到酒窖,却发现门开着。
  “上帝,难道我已经开始衰老了吗?”
  他哼着自编的小调开始在柜台边忙活起来。
  一个沙漏的工夫,约翰已经把旅店上上下下收拾停当,这个地方此前从来没有这么干净过。约翰沾沾自喜地想:这样那原本豪气干云的客人必定会心生愉快,赏钱自然会多了。
  街上陆续响起摊贩的叫卖声的时候,那骑士和扈从下楼来,借着晨光约翰仔细地打量着被骑士称作利兹的扈从,那少年15岁上下,有着同龄孩子身上都能找到的迷茫而坚定的气质。亚麻色垫衣的外面披着改小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兜帽被裁去,代替它的是一顶皮便帽,一件饰有卢恩米德加尔特王立近卫骑士团双头鹰徽的白色外衣罩在锁子甲外,用一根普通的骑兵腰带扎着。或许是人还不够高大的关系,腰间并没有佩长剑,而是一把牛皮鞘的左手刺剑(注3)。背后是一把紫杉木制成的轻弩,看样子应该是出自斐扬的巧匠之手,肩挎着主人的盾牌。那是一面黑橡木制的大圆盾,盾身上覆盖的秘银几乎有14刻厚(注4),而不是通常骑士用的那种鸢盾。大概这样是为了和他的纹章更相配把,约翰在给他们端上早餐的时候想。
  “约翰,中午我要去这儿新上任的领主那里宣布国王对他的奖赏,他将宴请我,你就不必准备我们那份晚餐了。”骑士放下叉子说。
  “是,骑士爷。”
  二人快要出发的时候约翰忽然想起了什么,他把剩下的小半个摩卡面包塞到嘴里说,“您可不可以顺便替我带几桶上等的艾尔贝塔麦酒给他,您要知道,前任的那位可是非常喜欢我的麦酒。”
  “自然是没问题,你的麦酒确实非常美味。我想可以在宴会上用到它。”骑士一边戴上皮手套一边说。少年从已经出门把鸟牵了过来。
  “那可是太感谢您拉,说不定领主会因此减少我的赋税那。”约翰高兴地向酒窖跑去。
   骑士和他的随从出发后,约翰整个上午都搓着手在盘算自己的收益。他似乎看到自己的小旅店的规模不断扩大,虱子和老鼠都因为财富的变多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从遥远的东方归来的商队那儿购置的精美的瓷器,店里会有讲究的雕花橡木长桌和银烛台,而不是粗制的圆桌和油灯。也许到后来他搬去普隆德拉,买一幢大房子,有自己的私人马夫,捐一个爵位,然后纹章院就会颁给属于他自己的纹章....
  “那我也就能名正言顺地做一个骑士,要是能有战功就更好了,或许能比艾凡赫老爷更厉害也说不准。我的画像还会挂在骑士公会的大厅...哈哈哈哈哈。”这个沉浸在幻想中的酒徒大笑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墙角的阴影。
  已是正午,门外刮起了风。在砂尘中,梦罗克的一切都变的模糊起来。 

  
  
 
注3:一种左手持握用于格挡的短剑
注4:铠甲厚度的古制。14刻(Gauge)约等于1.89公分,刻数越高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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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3 艾凡赫与利兹

   艾凡赫拉下护面甲,一边让自己的鸟减慢了速度,后面的利兹便和他并行了。
   “小伙子,戴上你的防风镜。很快就要到了,别耽搁。”从未来过梦罗克的利兹正在揉眼睛的时候,感到主人碰了碰他的鸟镫。
   “恩。”利兹心想,这次回首都之后一定要换一件合身的带兜帽的锁子甲——这会儿狂风卷起的沙粒打的他额头痛——那样就一点事儿也没有了。他赶紧拉下了皮帽上的防风镜。
    风沙中隐约出现了两人坐骑的影子,城堡守卫交叉了镰戟喝道:“来者何人?速报名号!”
    “玛格那斯.艾凡赫,卢恩米德加尔特王立近卫骑士团持玺骑士,战号(注5)‘飓风’。”
    “原来是艾尔贝塔的飓风,玛格那斯.艾凡赫大人。远道而来可有要事?”守卫放直了武器。正缩在门廊一角躲避风沙的侍童闻声跑了出来,利兹则好奇地看着守卫那和普隆德拉士兵迥异的服装。
    艾凡赫从怀中取出一卷公文递给守卫,只见暗红的蜡封上有着国王的玺戒压下的纹痕。
    “大人请随我来。”守卫立刻打开了铁栅门。
    “这里还有几桶上等的艾尔贝塔麦酒,是“幸运的木腿约翰”旅店的约翰托我送给领主的。”
    “哈,是那个瞌睡虫约翰啊,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藏了这么好的东西,什么时候也要去他那儿喝两杯。我还当他只卖苦涩的摩卡酒呐!” 守卫赶忙招呼同伴,两个士兵从哨塔上下来开始搬酒桶。
    尽管梦罗克地处偏远,与中心城邦有广阔的苏克拉特沙漠相隔,但毕竟是皇帝权杖的末端,于是在这领主城堡长廊的地上铺着的是本地编织的地毯,而走道的两边墙上却挂满了历代卢恩米德加尔特王国皇帝和教皇的画像,之下才是历任领主。艾凡赫一行走过一个小回廊的时候,一群杂役正抬着一副铠甲准备安放在长廊中,这健硕高大的骑士经过他们身边之后立刻卷起了一股小飓风。
    “那是什么地方来的骑士?”
    “准有6尺5寸高。”
    “何止,依我看,比诺森佛特(注6)的“蛮牛”苏尔还要高出半个脑袋!”
    “看他那沉稳不惊的模样,想必一定出身显贵把。”
    “是啊,你看,他穿的是米兰造的铠甲!”
    “嘘....要被听到了。”
  利兹在主人的右后方走着,一边东张西望,他出生在普隆德拉附近的岛镇伊斯鲁德,镇上民风彪悍,人们总是佩剑挎盾行色匆匆。而这里四处可见的半圆形拱门,缠着厚厚头巾,端着盛有各色奇异水果的盘子忙里忙外的仆人们,间或有蒙着面纱的美丽女子闪过,都让他新奇不已。他打心底里羡慕自己的主人,一个可以行走各地的持玺骑士,当然他也非常庆幸当初在全国骑士枪术比赛上叫来了自己做牧师的姐姐帮助艾凡赫处理了左肩的重伤。如若不然,他现在应该是过着平时在普隆德拉的十字路口摆摊卖烤乌贼,周末到依斯鲁德岛小教堂做礼拜的平庸生活。但是他知晓,成为持玺骑士并不象不用鸟镫跨上坐骑那样只需要稍加练习。
  艾凡赫也注意到了少年的小小骚动,他露出了一丝微笑。去一些动乱的城邦执行任务的他时候不会带上利兹,而是让这个少年留在城堡中。在那里,他的夫人教习利兹乐理、文学和一切有关骑士的礼仪。虽然这孩子在学习这些文绉绉的东西时没有挥舞刀剑那样活跃,但是出身平民的艾凡赫一眼就能看出利兹是认真的,虽然不很喜欢但是仍然去做,这让他相当放心并且坚信剑背敲打他左肩(注7)的日子不会很远了。然而无论如何,利兹只有14岁,在那改小的冰冷锁子甲里,在威严的双头鹰纹章下,仍然跳动着一颗纯真的少年的心。
   

注5:中古时代武士战斗时的呼号。
注6:俺杜撰的地名,在朱诺的北方,又名白城。是在冻土上建立的军事堡垒,后发展为城市,驻扎军团为绰号“雪熊”的卢恩米德加尔特王立护国军北部军团,士兵均从当地原住民中招募,以勇猛刚烈著称。
注7:指册封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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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4 阿努比斯(注8)之子(上)
  
   “真要耍起刀枪来,”利兹拉紧艾凡赫仪典铠甲背后的最后一个皮扣带,嘟哝着说,“大人,我想就是一张羊皮纸也要强过这些个玩意。”
   骑士苦笑了一下,耸耸肩表示同感。在这个注重仪式的年代,穿着不是那么光洁、带有些许凹痕甚至是外形不那么漂亮的实战铠甲参加王公贵胄的聚会会被视做无礼。大量外型优美,被抛光的可以照出胡茬的铠甲被造出来供人炫耀,而穿着这些铠甲的人中没有几个通晓剑术,更别说有能拉满一张紫杉木长弓的了。身为持玺骑士,艾凡赫自然免不了频繁出现在这种场合。虽然行伍出身的他打心底里厌恶这些只会私下里找教士写几首肉麻的十四行诗然后去向贵妇献殷勤的公子哥儿和暴发户,但是为了不至于有损国王的威名,他必须保持仪态肃穆——这不难,用利兹的话来说,仪典铠甲至少看上去象是那么回事。反过来艾凡赫觉得利兹在没有正式获得骑士资格之前不能穿这种东西倒是挺幸运的。
    这时一个宫殿侍从传话过来:“艾凡赫大人,领主大人的受勋式就要开始。”
   “利兹,你可以把它放在靴子里。”艾凡赫对正在擦拭短剑的年轻人说。
    他们走出贵宾室,穿过两边点着海獭油灯的长廊来到宫殿的大厅,那儿已经站满了各个城邦的使者以及本地的名流。高大的骑士踏入厅堂的第一步就使这个嗡嗡作响的蜂巢安静下来,女人们用欣赏和渴慕的眼光追逐着他,心想典礼结束之后的宴会上能和他攀谈些什么。男人们则抱以不同的议论,他们中的多数在此之前没有见过艾凡赫,因为深水战争爆发前细皮嫩肉的他们还在教会学校中拿着石板和粉笔,心不在焉地跟着教师比划哩。而那时候的艾凡赫,已经在军营中学习了武士的操行,他的小小臂膀已经有结实的肌肉,他的手尽管还不能掌握双刃大剑的奥妙,但虎口上已经有了厚厚的茧子。而现在,虽然他们中不乏体态魁伟孔武有力的大汉,却没有一个能具备艾凡赫举手投足间所散发出的沉静气质。
   领主起身迎接持玺骑士的到来,诸人站定,艾凡赫从腰带中抽出国王的敕令,展开,这种千篇一律毫无生气的东西他已经读了无数次,说是能背诵下来也不为过,以至于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起了自己的小扈从被留在城堡里学习礼数的情形。然后他开始朗声诵读:
   “.....今奉圣父、圣子、圣灵之名,赐汝”
   在他念出下一个字之前,门被撞开了。
   几乎是同时,厅堂的大吊灯被射断,轰然落地。
   四周顿时陷入昏暗。
   利兹站在主人的身后,他比骑士先一粒砂的时间看到了混乱不堪的人群缝隙中那点点寒光。
   “有刺客!!”被弄懵了的卫兵们这才反应过来。
   艾凡赫听到空气被划破的声音,几个已经聚集在领主周围的守卫闷声不响地倒下抽搐起来,每个人的喉咙上都有一支弩箭。剩下领主在那儿呆若木鸡,他已经被吓到了。
   在下一支弩箭没入这可怜官僚的喉咙之前,持玺骑士将他压倒在仪典台下。
   “在这儿呆着,别出来!”
   领主茫然地点点头,事实上,现在就是让他做什么也不可能了。
   已有几个黑影出现这高大骑士的周围。
   艾凡赫下意识地去拔剑,那是一把装饰过度的仪典剑,但总比空手强些。
   一个持两把弯刀的黑影跃起至半空,发出异教狂信者般令人胆寒的怪叫向骑士落下。
   但是他砍到了空气。
   意识到这点的时候已经太晚,因为自己的脑袋正在地毯上骨碌骨碌地滚动,他一定很后悔,不过已经没有办法让身体站起来了。
   同时另一个从骑士的背后发动了冲锋,他已经在想象匕首刺入铠甲的缝隙,扎穿肺叶时对手痛苦的喘息声。
   不过那只是想象而已,只两粒砂的时间他就享受了这种待遇,一把左手刺剑从后面深深没入他肋骨的间隙,他瘫软在地,听着自己的呻吟。
   “利兹!”艾凡赫回头大喊:“去把我的家伙拿来!”




注8:古埃及亡灵之神Anu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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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好棒,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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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5 阿努比斯之子(下)


   利兹敏捷地穿过大火,跳过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们,朝贵宾室跑去。经过那些分叉的小走廊时,他看见那些试图跑回自己房间取兵器或是逃离宫殿的贵族正被身穿深紫色衣服的入侵者屠杀,他们惨号着倒在离门一步之遥的地方,在血泊中挣扎,呼喊着自己母亲的名字。个别有时间拔出自己佩剑的人进行了抵抗,但他们的对手象黑夜一样出现,如正午的影子那样消失,他们所受的剑术训练制造出的攻防体系在这种恐怖的力量面前瞬间崩溃,荷鲁斯(注9)的双手将每个人和同伴分开,彼此不能照应,在几粒砂的时间中,死亡便攫走了他们的灵魂。
   幸运的是,混乱中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少年瘦小的身影。
   艾凡赫与两个刺客对峙着。大概是看到刚才同伴身首异处的下场,他们没有立即发动进攻,在残存的微弱烛光下,持玺骑士注意到这些人的眼睛有些异样。他猛然想起曾经在朱诺大图书馆一本战史中读到的记载:在平定宝石之乱(注10)的时候,梦罗克的驻防军将领因为遭受刺客组织“阿努比斯之子”连续的暗杀而先后换了三任。书中还提到暗杀者在行刺前曾服食一种秘制药物来壮胆,在平定叛乱之后“阿努比斯之子”成员全部暴露,被逮捕处死。
  “看来那本书要重写了。”他心想,一边握紧了剑,那剑已经因为此前的多次砍杀开始卷刃了。
   利兹踢开门,扛起主人的盾牌和剑,背上轻弩转身就跑,不料却崴了一下。
   这一下救了他的命,一把弯刀掠过他由于失去平衡而偏斜的左肩,深深嵌入兵器架,袭击者大概也没有想到这孩子会受到命运如此的眷顾,扑倒在尘土中。
   利兹揉着脚踝的时候,那人也跳了起来,他狞笑着把弯刀拔出,口里喃喃念着一些异教咒文,眼睛中开始出现红色的狂热光芒。
   少年这会儿也作好了应战的准备,他放下主人的双手巨剑,把左手刺剑换到右手,同时举起了盾牌——在剑士学校里他被训练的很好,加之天资聪颖,利兹很快就能熟练用任何一只手进行攻防。
   两个刺客终于耐不住性子冲了过来,他们是默契的搭档,两人挥舞三叉戟分攻骑士的颈和膝,这是相当阴毒的战术,有许多善战的士兵和将领被这样杀死。
   艾凡赫此前也未见过这样的战术,但是战场上许多年的流血拼杀已将他的神经反射磨练至臻,在袭向膝盖的戟尖到达目标前的瞬间,持玺骑士猛然跳起,踩在戟上——事后艾凡赫不免有些庆幸自己穿着相当轻的仪典铠甲。——这是那刺客完全不能预料的变故,由于骑士下落的重量,他打了个趔趄。
   与此同时艾凡赫用剑背格住了另一支向颈部刺来的戟,这巨人一个翻腕便将那弱小贼人的武器挑飞,在他发愣的一粒砂时间里,那虽然已有几处卷刃但仍足以切削没有铠甲保护的人体的仪典长剑就将他的魂魄和肉体永久地分了开来。
   那尚未恢复平衡的刺客还没来得及吃惊,就看见自己的胸口穿出了夺去他同伴性命的剑尖。
   这是利兹遇到的第一次不能重来的战斗,剑士学校的规则在这里都不存在。没有护具,没有刻意磨钝了的刃,也没有用软木包起来的枪尖,只有死神将他和对手放在天平上。
   狂热者的弯刀如骤雨般落下,若不是艾凡赫那块坚固的秘银盾牌,利兹恐怕早已是伤痕累累了,这少年尚在发育,不高的个子使得他无法顺畅地使用比短剑更长的利器,他逐渐落入下风。这时他瞥见了门。
   利兹闪开一刀,趁着刺客一瞬的迟缓冲出房间,摔上了门。服食了秘药的攻击者紧追其后。
   他撞开门,那孩子耗尽平生气力掷来的盾牌直接了当地击碎了他的鼻骨。在几乎是永久的眩晕中,巨大的痛苦和喉咙的腥甜伴随一把愤怒的左手刺剑洞穿了他的下颚。
   利兹精疲力尽地拔出短剑,返回房间带上主人的武器,踉跄着跑向大厅。
   
 
注9:古埃及黑夜之神Horus
注10:深水战争初期,梦罗克的大宝石商哈加尔趁王国边境兵力空虚,于卢恩米德加尔特历1447年5月12日凌晨暗杀了当时的领主并煽动宝石工人暴乱,图谋建立独立政权,期间“阿努比斯之子”活动频繁,3位驻防军将领被先后暗杀。暴乱于6月8日被平定,在暴乱中,作为驻防军,由梦罗克裔士兵组成的卢恩米德加尔特王立护国军西部军团第二分军团保持了对国王的忠诚。 事后认定哈加尔是“阿努比斯之子”的首领。哈加尔被处斩首,其家族男性成员均流放至当时正在兴建的诺森佛特作苦役,女性成员则被卖作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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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卡大神,我赞美你,快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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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卢恩米德加尔特的云雀、普隆德拉的赫柏(注11)在场,后世的人们一定会读到一首关于地狱从遥远沙漠中一座宫殿底下升起的诗歌。烧焦的大门洞开,死人变形的肢体象墓地的枯树指向苍天,伤员的呻吟和濒死者的哀号在火焰升腾的厅堂中萦绕。半个沙漏的时间之前,这儿还是富丽堂皇歌舞升平的宫殿,身着华服的人们在其中尽情享乐。命运啊!家财万贯的、屋无片瓦的,到头来都变成蛆虫的养料。谁也别想脱逃!纵然吞了梅林(注12)制炼的灵丹,服下龙涎做引的妙药;哪怕穿着精金铸成的盔甲,手持秘银造就的盾牌,也躲不开阿特洛波斯的金剪刀。

              Chapter6 飓风
                 
   艾凡赫从那倒霉蛋身上拔出剑,朝仪典台走去,那下面有今天盛典的主角。如果这一切没有发生,他现在应该正挥舞刀叉吃的满嘴流油。
    那浑身发抖如筛糠的男人抱着头缩在台柱的间隙中,突然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肩,连同他那娘儿们式的尖叫一块儿拽了出去。对早已吓破了胆的领主而言,这会儿若明若暗的火焰中矗立的巨大提剑身影无疑就是他丧钟的敲打者。“看在上帝份上请放过我!请放过我!!”他抱住来人的双腿苦苦哀求,见对方没有反应,这个小丑般的男人在自己的腰带中慌乱摸索,希望能找出几个金赞尼逃过一劫。
   “真是用来作样子的...”持玺骑士丢掉已经卷刃得不成模样的武器,抓住他的衣襟拉近自己,终于看清对方是谁的领主长出了一口气,晕厥过去。
   艾凡赫俯下身,准备把这可怜虫扛到肩上。
   十四点红光在厅堂的七根立柱后显现。
   利兹从未感觉奔跑如此费力,脚踝的伤痛由于刚才打斗中的高速移动而变得愈发剧烈。
   一路上他没有看见活着的人,到处都是火焰和散乱的器物,燃烧的地毯发出刺鼻的气味。
   “艾文大人不会是已经...”
   这种消极的想法只在他心里停留了一粒砂的时间。他很清楚主人的武艺,也相信艾凡赫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一个能在深水战争中幸存,带着沉重的负担步行回到王都的人又怎么会走不出那个大厅?
   少年加快了速度。
   手无寸铁的骑士思忖着如何才能脱离当下的困境,长剑损坏了,至于身上这一套演戏行头更是不用寄托什么希望。
   七个暗杀者小心翼翼地从四周接近这高大骑士,台阶上同伴的尸体提醒他们这不是个象宫殿守卫那样容易料理的角色。
   艾凡赫就要处于包围圈中心时,那圆圈忽然豁开一个口子——一个刺客悄无声息地倒在了地上。   
   来——了!!
   少年丢下轻弩,双手抡圆了主人的武器朝骑士的方向甩去。
   在刺客们惊诧地看到这骑士一个翻滚,用右手稳稳握住那伴随他出生入死的兵刃之后,单方面的屠杀开始了。
   那是把诺森佛特高地土著族长使用的双刃砍剑,有着常人手掌宽的剑身(注13),鞣制过的熊皮紧裹在剑柄上,由上好的牛皮绳捆绑固定。这和利兹的肩一般高的家什就算是以身型魁伟著称的“雪熊”军团骑士,也需要双手持握才能使用。
   首先遭殃的是离持玺骑士最近的那个,刚来得及发出壮胆的怪叫,他的头颅就被斜斩送到了空中,在落到满是血污的地毯上之前他悲哀地看着另外一个刺客试图用弯刀阻挡死神的长镰却连同自己的右肩一道滑落下去。
   三个刺客狂怒地冲向这须臾间将他们的两个同伴送上冥府之路的男人。
   利兹只看到一把弯刀和两支被切断的长矛如同被飓风卷起那样飞了起来,这下他知道为什么艾凡赫的战号不是“冰雹”、“铁砧”或者别的什么了。
   剩下的一个陷入了恐惧的深渊之中,他胃中的那些秘药这时候非但没有能消除他的恐惧,反而涌到喉头,和同伙肚破肠流的残尸一起变本加厉地提醒他一个字
   “逃”
   这个失败的任务执行者扔掉匕首狂奔起来。
   他不知道,在诺森佛特,人人都是掷斧的好把式,其中有艾凡赫最好的朋友,“蛮牛”苏尔(注14),持玺骑士从他那儿学了几招并把它转移到了自己的兵器上。
   于是顺理成章地,他被钉在了大门的背面。
   利兹朝胜利的骑士跑过去,那怯懦的领主也醒转过来爬到主仆二人身边。
   

注11:卢恩米德加尔特王国著名吟游诗人,绰号“云雀”  
注12:Merlin,亚瑟王传奇中的术士  
注13:这里参考了苏格兰高地土著首领使用的一种叫做Claymore的用于劈砍的双刃长剑,事实上这玩意没那么宽 \ (~0~) /
注14:之前提到过他,我决定让他的形象更具体些:)卢恩米德加尔特王立护国军北部军团教导团团长,卢恩米德加尔特历1425年1月出生于诺森佛特,父亲是当地部落酋长,苏尔于1444年进入军团服役,其粗豪刚直的性格和一手好枪棒受到下层士兵的欢迎,擅使一对战斧,从不用盾牌。1447年因从妖魔手中救出当时由普隆德拉前去诺森佛特监督工程进度的官员而擢升教导团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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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文,极度期待中……
以后的主角应该是那个扈从吧
希望故事里的一些东西(比如技能和物品)和RO里的设定更接近一点
玩家看起来更有感觉。
而且你自己也省了很多设定这些东西的时间

对于楼主实在是佩服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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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7 法老水
   
    约翰伸伸懒腰,打了个呵欠,给灯添了油,把沙漏翻过来。为了消灭老鼠,他花了40个铜赞尼从市集上带回一只猫,算是他实现自己发财梦的第一步,然而一天都不曾有酒客上门,为此他有些懊恼。
   “那骑士爷怕是被领主留下,正在作乐把。不到月亮落下恐怕是回不来喽。”
    他向门口走去,准备打烊,却听得外面驻防军的坐骑疾驰而过,夹杂着步兵匆忙的奔跑声,约翰还没搞清发生了什么事情,艾凡赫穿着一副血迹斑斑的仪典铠甲破门而入,后面是他同样浑身带血的扈从搀着一个男人从坐骑上跳下。
   “看在上帝份上,大人,您这究竟是怎么了?!”这突如其来的情景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说来话长,”艾凡赫扯下已经破烂不堪的铠甲,调整了一下呼吸的节奏,“简单地说,刺客。”
   他又回头对面色苍白的领主说道:“今晚上我们就睡在这儿,明早我会把你送到库勒(注15)那里,他的信使应该已在赶往普隆德拉的路上。”
    领主会做的只是点头,靠世袭拥有这一切的他原本便没有什么决断力,若不是持玺骑士迅捷的反应,恐怕现在早已经在阴间被自己的父亲骂的狗血淋头。
    艾凡赫坐在窗边,望着远方宫殿仍未熄灭的大火若有所思。床上的利兹发出微弱而均匀的鼾声,那从惊吓中暂时解脱了的男人也睡死过去。
   骑士反复回忆四个半沙漏前发生的那一幕。在他的军旅生涯中所见过成群行动的袭击者只有那些武装盗匪,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之多的暗杀者。而且刺客的目标似乎不只是领主一人,从有抵抗能力的佩剑男性到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小姐,几乎所有在场的贵族都没有逃过被屠戮的命运。而且,在交手中格挡对手进攻的时候,有着无数次肉搏战经历的他看出对方并非那种徒有血气之勇的蛮夫,也不是民团训练出来的平常乡丁,至少有着不输于国王军队中普通士兵的水准。
    约翰去地窖搬了一桶麦酒去换下柜台后边昨晚喝光的那桶,跨出地窖台阶时一个不小心重重摔倒,桶身裂开,淡黄的麦酒流淌出来,那只猫跑过了来起劲地舔着。
   “哎,半袋铜赞尼换了你这不中用的东西”,他有些后悔自己的支出。
    持玺骑士苦苦思索着,以袭击者的人数看,他们应该是直接从宫门冲进大厅的,但沉重的栅门不是顷刻就能开启的,石砌的哨塔又能够阻挡任何暗中发射的弩箭,按理大门守卫能有足够的时间敲响警钟,可是当时却毫无预兆。
    约翰面如土色地拖着他的木腿撞进门来。
   “法,法老水!!”
    骑士跟着旅店主人来到酒窖的门前,昏黄的烛光下有一具猫的尸体,它的眼睛黯淡无神,脖颈僵硬,身体由于生前巨大的痛苦而扭曲,在已发黑的口唇下是从一滩从边上破裂木桶中流出的麦酒。
    艾凡赫秉烛进入地窖,检查了所有酒桶,发现摆放在最上面的那些都带有一星点灰浆的痕迹,他用指甲抠去一个桶上凝固的赭色灰浆,麦酒从一个只有半粒沙大的小孔中汩汩流下。
    随后,在破裂的酒桶上,艾凡赫也找到了相同的窟窿。
    持玺骑士猛然想起那两个从哨塔上下来搬运酒桶的士兵在他和利兹前往贵宾室的时候并没有随同,暗杀者一定知晓这些薪俸低下的武夫有贪小的恶习而事先在酒桶中注入了这种被当地人称作“法老水”的剧毒,尽管知道在奢华的庆典中,平民进献的贡品往往会分赐给下人,但那些守卫早已被美酒的醇香冲昏了头脑,死亡就在他们畅饮琼浆玉露之时展开了黑色的羽翼。
    合上房门,高大的艾尔贝塔人坐回窗前,用斗篷把自己裹紧。在这弥漫了邪恶气息的黑夜里,在那飘摇着昏黄光晕的小屋中,疲惫不堪的骑士拥着他的剑陷入了沉睡。
      
   
注15:梦罗克驻军指挥官、卢恩米德加尔特王立护国军西部军团第二分军团第六任团长。

TO苍月: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艾凡赫,也许将来我有能力描写一个少年的成长时会让利兹青史留名把。
  至于技能和物品,我会尽可能地将它们融入日常的活动和打斗场面当中。一些实在比较棘手的物品(比如天夹和黄金裤衩-__-|||)就免了,当然我也不会这样写:“艾凡赫脑袋上出现五个字——双手剑加速!...”云云。
  此外,虽然我在故事中用到了一些奇幻小说术语,比如精金、秘银,但总体而言,我在努力使它具有传统骑士小说的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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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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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老卡:
果然是更喜欢正统的奇幻小说啊:)
上面的回帖表达的个人意见
绝对不是要你写什么“头上出现双手剑加速五个大字”之类的东西
如果是这样的话偶也看不下去了-_________-~~~
不知道你看过17173以前登过的《西行战记》没?
评价不错的,离游戏设定也没太远。
不过感觉更象日本漫画风格,呵呵,和正统的欧式奇幻还是有很大差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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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8 猎物     

    
    “各处均戒备森严,主公已歇息停当。此番拜大人神武,方未酿成大祸,教末将如何感谢!”依撒雷斯.库勒行了骑士礼,毕恭毕敬地说,“主公府邸尚在修缮,还请为仪典之事耽搁数日,凡有不便之处,尽数吩咐就是。”
    若是在中央军团,持玺骑士会把眼前这个中等身材,留着两撇小胡子,说话泛出酸味的精明人狠狠地训斥一番,但这是在西部军团,而且是在悉数由土著士兵、将官组成的第二分军团。考虑到目前的状况,他打消了向库勒提起昨晚军队反应迟钝这种不象话事情的念头。在这种时候,他不想再出什么乱子。
    骑士忽然想到下毒的事情,他问道: “阁下是本地人,应当知道‘法老水’是什么吧?”
    指挥官看了一眼持玺骑士,捋着卷曲的小胡子说道:“末将学浅,据传此物为阴陵之下,千年干尸指甲所化粉末,合大漠赤蝎、戈壁黑蛇之毒而成。中毒者须臾毙命,无药能解。”
    “原来如此,那领主大人的事就劳烦阁下了。”艾凡赫还礼道。
    他走出营帐,少年牵了坐骑过来。
   “大人,您的鞍带开裂了,我想是昨晚上弄的。”
   “利兹,看来我们还得在这儿呆上个十天半月,正好给鸟换副蹄铁。”
    利兹显得很高兴,他一直想去那热闹的市集遛遛。
    接下来的几天中,骑士和他的扈从就在约翰那儿安顿下来,幸运的旅店主人很是乐意,他算了一笔帐,加上两人坐骑的草料,他每天能进帐6个银赞尼,这样的状况只要维持一个月,他就能把客店翻修一遍,可能还有盈余用来给自个儿添置一双不错的皮靴。
    白日里,高大的骑士和他快乐的扈从甩开试图从背后将手伸到他们腰带中的小孩,朗声谈笑着走过瓜果飘香的街道,在杂耍者的彩球和手艺人的坛罐间穿梭,利兹还为他做牧师的姐姐买了个银十字架。
   不幸的是,每晚进餐的时候他们都要被迫听约翰吹嘘他木腿的来历,每当听到这连使起草叉来也是晃晃悠悠的酒鬼口沫四溅地描绘他如何在一条腿被斧头劈断的情况下仍然用长矛把三个敌兵穿了个透心凉这段儿时,少年就向骑士做鬼脸吐舌头,骑士会意地哈哈大笑。那讲演家便丧了气,摊开双手耸耸肩去添酒了。
   约翰倒是从骑士那儿获得了许多日后向客人们炫耀的谈资。没出过远门的他此前从不知道世上还有淹没在水下的宫殿,在其中有长着鱼尾的漂亮姑娘;也没想到沙漠里行走着巨大的远古石像;更没见过祖先所造宏伟城市的废墟,那当中蛰伏了额生巨大公羊犄角,鼻孔喷出硫磺气息的妖魔,它现形之时,必从天上召唤狂怒的雷火,身后定紧随万千恶鬼。它挥舞那有着船桅般长柄的镰刀,刀锋边涌动着黑暗的力量,寒光所过之处,别说是寻常的武人剑客,就算那力斩毒龙的哀生(注16)也会两股战战,扑倒泥尘。
   如此过了半月,有兵士来报:“普隆德拉教会大主教兼教会骑士团团长雅各布.万.梅耶兰德前来梦罗克为此次袭击中罹难的各城邦使者和贵族做安魂弥撒。也请大人前往主持重新进行的领主授勋式。”
   艾凡赫穿戴齐整,和少年扈从上了坐骑直奔领主的府邸,那儿已经修缮一新。 
   依撒雷斯.库勒和大主教站在仪典台中央,沙漠狼毛织成的地毯直铺到门口,两边肃立着全身被甲的教会骑士,他们的外表和护国骑士以及近卫骑士截然不同,紫色的斗篷从厚重的肩铠上垂下,胸甲上刻着教会纹章,手持半人高的巨大鸢盾——上面也有同样的徽记。这些武士佩着有粗壮十字形剑柄的阔剑,每个人的脸无一例外地藏在护面甲的孔洞后。在大主教的侧近,是四个披猩红斗篷,持长柄斧的高阶教会骑士。
    骑士脱下头盔捧在手中,和他的随从在这凝重的气氛中缓步踏入大厅,来到大主教面前。
    但是他没看见领主。
    二人互报名号。
   “玛格那斯.艾凡赫,卢恩米德加尔特王立近卫骑士团持玺骑士,战号‘飓风’。”
   “雅各布.万.梅耶兰德,卢恩米德加尔特教会大主教兼教会骑士团团长。”
    在艾凡赫报以礼节性的微笑之前,六个教会武士架住了他和利兹。
   “艾凡赫大人,你被捕了。”大主教抖动着满脸的横肉说。
   “以叛国的罪名。”他奸笑着补充了一句,向一旁的驻防军指挥官点了点头。
   


注16:哀生(Tristan),亚瑟王传说中的骑士,曾杀死爱尔兰白港的一条毒龙。(游戏中卢恩米德加尔特国王的名字“特力斯坦”也是这个-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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