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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打官太太的看点在哪
武汉市武昌区六名JC在湖北省委门口暴打该省一位副厅级干部的夫人,致成重伤。在医院探望时,该区分局政委对受害人连声说:“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该事是否真的误会,或背后会否有人指使,非本文所欲追究。如果打人不是误会,问题的症结又在哪里,这倒不妨是JC打错人的看点。我们知道,受害人是当作***者而被打的。目睹打人现场的还有一对***夫妇,六名打人JC则是当地公安设在省委里的“信访专班”人员,工作就是对付***。
据报道,当那位分局政委连声说误会时,在场者就有人反问:“领导的夫人不可以打,老百姓就可以打了?”这是对误会很精彩的批驳。该报道最初缘于网帖,发帖人的评论也深中肯綮:所谓误会,无非三点:“一是打人是正常的,只不过今天打错了,所以称误会;二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群众,而是省委大院领导家属,所以误会了;三是打人也是工作任务。”因此,这件事不是错在打人,而是错在打错人。如果此妇不是省委高官的家属,打也就打了。非但不存在误会,而且还能找到正当理由。这理由的正当,不妨到它邻省的一则报道中去寻找。
前几天,湖南省长沙市某区一位房产局副局长的工作日记被《南都周刊》披露,日记中记载了一位区长在大会上的发言:“对待上京***人员,‘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权力的思维是相通的,这句话最完好地提供了湖北老妇被打的确切答案。该受害者正是被当成了***者,既然***对象是敌对势力,又为什么不能打呢?而面对敌人的举措,宪法里说得很清楚:专政。因此,那位政委的误会逻辑其实没错:我们打的不是人民,而是敌人。公安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机关,只是这次“专政”到自家人身上了,所以,地地道道是误会。
长期以来,我个人养成一种习惯,看一个人说话时特别注意他使用的语词,用以判断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接受过什么样的教育。所谓“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刘勰),别小看只是一两个词,这恰恰表征了他的思维类型,同时也多少可以揭示他的行为取向。语词是思维的构件,否则思维无以展开。一个敌情观念严重的人,一碰上事,活跃在他脑际里的,只有敌人、专政之类,那么,他如何应对此事或用什么方式应对,也就不难窥知。因此,打人事件固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权力思维深处那根深蒂固的“敌对势力”的观念。
记得2008年云南孟连血案发生,地方ZF将警民冲突最终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我当时即撰文质疑“人民内部以外是什么”。我认同当时那样的处理,但不认同那样的思维方式。有人民内部,就有人民内部以外,这个以外不是敌人,就是敌对势力。毕竟权力(尤其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很容易把与权力意志不一致的对象,视为甚至本能地视为敌人或敌对势力。(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既然***成了敌对势力,除了这次湖北打人,那本湖南日记中的各种应对举措也就顺理成章:“要主动出击,……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继续发动打击一批,判一批,教育一批”。“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采取劳教处理”。“他们只是少数,我们有胜(盛)大的物质几(基)础和政法机构。全力一服(以赴)不容许……”“在(再)有拆迁户***,由街道和指挥部配合做工作,做好拆迁谈话记录,由袁正恒局长负责。打击由陈大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负责。”“到信访局联系处理。法制办对达不到违法的拆迁户,办学习班。”以上文句多有不通,但原文如此。这是一份极为真实与难得的权力自白,它够格存入国家历史档案馆。读了它,谁还会奇怪那位老妇挨打呢。
颇喜剧的是,受害人挨打后,当地公安不断找受害家属说情,请求法外开恩,从轻处理,甚至不处理。求情的玄机不在于不能处理那六名打手,问题是如果这样处理,以后工作怎么办。***那么多,敌情那么严重;而且现场的判断只有现场的人才能作出,误会在所难免。因误会而处罚,以后这活谁来干。看来,在敌对势力的逻辑框架下,权力也有权力的难处。
本来没有敌人,但有一种思维(出于它自己的利益需要),却会制造敌人。恰恰是这种思维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极易造成社会不稳(有敌人的社会当然不是稳定社会)。于是,只好用纳税人无偿提供的公帑去维稳,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走出这怪圈?(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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