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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原创]

  曾经有过一段颓废的生活,放弃了学业,放弃了理想,仿佛在一瞬间放弃了拥有的一切。天空不再蔚蓝,甚至平日里车来车往的马路也变得狭窄、灰暗。
  “当你发现自己身边的一切都变得堕落的时候,其实堕落的是你自己。”曾经,一位很好的朋友这样说过。确实,我堕落了很多,成天叼着烟在马路上逛来逛去,毫不顾忌来往人群的指指点点。“瞧,是个痞子。”“瞧什么瞧?没见过啊?欠扁!”
  有时候发现,这城市比自己想象的要大得多,很多闻所未闻的偏僻小巷,总是在不经意间映入眼帘。不知从几何时,我渐渐开始喜欢在这些不知名的小巷中徘徊,看戏般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人,如何演绎自己的人生。
  不知名的小巷,一条又一条。
  “小子,为了丁点的小事,值得么?”我转头看了看周围,除了我以外,便只剩下角落里一个渺小的身影罢了。一个身着皮茄克,留长马尾辫的二、三十岁的男人,却没有二、三十岁男人应有的健壮,只是窝在角落里,静静地欣赏着时间的流逝。猛然发现他在对我说话,想过去教训一下这种爱管闲事且弱不禁风的小角色,但是我却停住了。因为他的眼神,那副廉价近视镜下的稍稍外凸的眼睛,散发出来的,是一种着实让我吓了一跳的沉着。我没有动,只是一直看着他那双只用眼神就战胜我的双眼。许久,天空零星地落下一两滴雨滴,男人起身回了店里,而我,也才注意到这是一家乐器店,屋檐上玫瑰色的四个英文大字:“ROSE”,这是玫瑰的意思,店门上还有四个汉语:“罗斯琴行”。转身要走,男人突然开口了,“不要进来听听琴么?”
  或许就是那个午后,或许就是那破旧而昏暗的“罗斯琴行”,或许就是那个戴着廉价近视镜的二、三十岁弱不禁风的男人,改变了我无聊的生活。那以后,只要有时间,我便会跑去那家角落里的乐器店,跑去听那个男人用双手弹出的,时而激情,时而哀伤的乐曲。“会玩乐器么?”“嗯……很久以前学过一点点吉他……还会敲几个节奏……”王哥面前,不知不觉显得有些腼腆,“那,咱俩来一段,你敲鼓,我弹电琴。”
  王哥说他以前坐过牢,出来以后找不到工作,只好去倒小买卖,赚了点钱,便开了家琴店。小本生意,但是津津乐道,因为他从小就喜欢摇滚。这样的生活,他求之不得。其实王哥并不算富裕,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根本没人会注意到一个小小的“罗斯琴行”,而是到大的乐器店去受那些做“大买卖”的老板的欺骗,然而有些做“大买卖”的连琴都不会弹。王哥仅有的一点收入,除了能吃饱饭,就再也不能奢望什么了。王哥的镇店之宝,是他最心爱的“雅马哈”电琴,和一台带有42种音色的脚踏式效果器。用“雅马哈”能弹出比普通电琴音色好上100倍的曲子,不管是重失真还是无效果。有段时间我甚至想把那“雅马哈”偷走来糊口,但想想以后再也不可能到王哥店里来,还是不忍心。听王哥说,“雅马哈”在这年头能卖到三万来块钱。
  王哥教会了我架子鼓,而且吉他的伎俩也比以前好得多。和王哥在一起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即兴组合一段,很多都是枪花的曲子,王哥不会英语,所以我在旁边学着枪花主唱的声音鬼叫。重失真吉他,还有架子鼓的伴奏,不免让外人以为是在装修。那时的日子,是无法用“快乐”来形容的。
  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去王哥那里,因为要为了生活而奔波。小叔给找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于是练了练就开始去拉活,每天早出晚归,根本没心思去王哥那里玩摇滚。一次车给城管扣下了,说拿钱去提车,一想那车子连收废铁的都不一定要就干脆没去,径直去了王哥的店里。
  这次听到的并不是很沉闷的重失真声,而是真正的“金属”声——“ROSE”这一片区域在盖楼,不久这店就要拆掉了。那地产方和管事的有关系,根本不给拆除房主补贴,况且王哥这是非法的违章建筑物。进了店里王哥跟我讲了他白手起家的时候,捡过垃圾,卖过糖葫芦,过了好几年才和几个哥们盖了这么间小建筑。后来那些哥们们都有了钱找到了正式的房子,而王哥则是在这里扎了根,开起了乐器店。“在这间破破烂烂的屋子里呆了少十年了,憋都能给人憋死。现在要拆了,倒还真有点舍不得。”“王哥,那就让这店最后辉煌一次,让摇滚盖住那边盖楼的噪声!”王哥犹豫了下,把“雅马哈”从肩膀上拿下来递给我,“这次轮到你了,好好弹,我敲鼓!”
  “雅马哈”的指板很标准,而且琴弦也是一等品的,按上去不搁手指也不缺乏韧性。我和王哥用尽了力气却还是在不停的弹啊弹,敲啊敲。曾经我们组合过的曲子,那些枪花的,BonJovi的,还有很多很多不知名的曲子,我们一首接一首,不知疲倦。忽然间山崩地裂,曾经那台再熟悉不过的劈了音的大音箱发出崩裂般的巨响。痛苦,甚至是有生之年从未经历的痛苦,蔓延在满是鲜血的身体中。王哥被压在巨石与瓦砾之下,那双曾经只靠延伸就战胜我的双眼,安详而松弛的紧闭着。“王哥,王哥!”我拚了命地叫喊,却无济于事。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医院,很多家人和过去的朋友,靠拢在我的身边。迷茫中我还在呼唤着王哥的名字。
  “那个男人,脑部被天花板砸到了,况且工地老板不负责任,致使他失血过多,已经……”
  “王哥?”
  那个曾经在我眼中无比坚强的王哥?
  “工地里吊车吊挂的混凝土脱落了,正好砸在了那家乐器店顶上……幸好你没事。”
  乐器店?“罗斯琴行”吗?
  仿佛一切都只是命运般,在那个午后要我遇到王哥,要我成为“罗斯琴行”的常客,然而却要我突如其来地失去这一切,只给我留下了一副空虚的身体。不,留下的还有我手中王哥的“雅马哈”,我紧紧保护着的“雅马哈”,王哥闭上双眼后我紧紧抱住的“雅马哈”,那充满着对王哥无限感激与缅怀的“雅马哈”。
  医生诊断说我的左手再也无法去按住任何吉他的指板,无法再挥舞任何架子鼓的鼓锤,但我并不后悔。摇滚、音乐,是王哥给我留下的,对我最重要的财富。那并不是必须要敲打弹奏才能体会得到的财富,而是,每当听到熟悉的旋律,别人口中装修般的重失真时,便会想到那个戴着廉价近视镜的二、三十岁弱不禁风的男人,很平静的说着:“小子,为了丁点的小事,值得么?”
  是啊,为了丁点的小事,便差点毁掉了自己的一生,值得么?
  不管以后的人生成败与否,不管以后的路会有多长,王哥,你会陪在我身边吧?
  王哥,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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