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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爱国繁体之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根据第17条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至少大陆,并未把繁体字列入规范汉字之例,以此为证,为大家扫盲!

也许你认为此主席非你那“总统”,但你如果你自认为是中国人的话那你不得不也仔细看看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本属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方便广大水民也为贯彻我国主席令,是不是也请您斟酌一下国情?推广普通话这无可厚非,但如果让一个连自己都不能使用规范汉字的人来执行这个推广任务,是不是有点啼笑皆非的闹剧的感觉了呢?

话已至此,改不改全凭你的爱国良知了

香港???算不算中國.台灣算不算中國..

正面回答吧...如果您的回答是否.那我馬上改.
謝謝您的指教..另外請把普通話3字也弄弄紅..呵呵
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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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本爱国 于 2006-10-13 10:53 发表
香港???算不算中國.台灣算不算中國..

正面回答吧...如果您的回答是否.那我馬上改.
謝謝您的指教..另外請把普通話3字也弄弄紅..呵呵


你把香港台湾也拖下水就显得你不厚道了

香港问题暂且不谈,回归尚短还处于推广过程,但既法已出,执行是必然的

台湾的话麻。。。就看你承认不承认这“主席令咯”?

现在我要反问你了。。你承认主席令还是承认总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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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本爱国 于 2006-10-13 10:53 发表
香港???算不算中國.台灣算不算中國..

正面回答吧...如果您的回答是否.那我馬上改.
謝謝您的指教..另外請把普通話3字也弄弄紅..呵呵


到底是地方追随中央呢

还是中央来迁就地方?

你想清楚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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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先搬主席令,使我倍感壓力
那我也需要和您配合一下的喔...
請先回答..順便把普通話這3字也弄紅
只要有人能確切回答是.
我馬上更換電腦.撤版規.
謝謝..
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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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应该是属于这种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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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問題吧.絕影同志
感謝您了....
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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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属于中国的,所以才有必要去规范吧?不属于的,想规范也规范不了吧?
P死装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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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本爱国 于 2006-10-13 10:59 发表
先回答問題吧.絕影同志
感謝您了....


我早回答你问题了似乎是你不想回答我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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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是那就好了.
感謝您喔..
那就等港澳台全部使用簡體字了以後,畢竟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嘛
我也會跟隨潮流,放心.我很守法規的..
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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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lkill_x 于 2006-10-13 10:59 发表
港澳台应该是属于这种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我搜尽所有国务院的有关文字方面的批文

目前无发现此特殊情况

那天等你当总理了你去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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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一个问题

台湾是一个省,不具备同香港澳门和其他一些自治区同等的权利
Οnly╬罗刹〓快乐无限
РarαdìsёのK4
Jusτ.a.Fēeㄧīиɡ
快乐RO
﹏o?千.秋.谷?o﹏
¢不落∨王朝¢
ζ罪恶の殿堂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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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本爱国 于 2006-10-13 11:00 发表
回答是那就好了.
感謝您喔..
那就等港澳台全部使用簡體字了以後,畢竟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嘛
我也會跟隨潮流,放心.我很守法規的..

貌似前面有人说了中国只有二个特区。。。
P死装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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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本爱国 于 2006-10-13 11:00 发表
回答是那就好了.
感謝您喔..
那就等港澳台全部使用簡體字了以後,畢竟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嘛
我也會跟隨潮流,放心.我很守法規的..


那么在上海说上海话更是天经地义随大流的事了。。

那么您的版规简直就有如一张废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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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的.
漿湖網到目前上面也沒慣上上海漿湖網喔
謝謝
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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