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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650655 于 2010-2-3 11:42 发表
客观的说

这桩买卖是介于2个女人之间的事,买家的男人首先跳出来小站开帖叫嚣(或者说我用词不当,但实际上确实如此),可见买方有意把事情搞大。


其次,双方虽然有协议,但终归这只是RO道具的网络交易 ...

[m_吃惊] 觉醒你什么时候这么有文化了.....我也想这么说,语言组织了半天都不知道怎么说啊... "CN"原来这么有才啊..[m_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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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觉醒都来围观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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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背小3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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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大家都心平气和点。退一步就行了。LZ的标题的确有点刺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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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r.陆 于 2010-2-3 11:47 发表
背背小3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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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
http://bbs.rohome.net/thread-981682-1-1.html
卖号卖装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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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来看看情感区还是那么激情....

路过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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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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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nhuisheng 于 2010-2-3 11:51 发表

。。。。。

其实,我是看到截图说7E是背背才进来的...我错了...原来没有8G
每一天都开心、不要后悔,就是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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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卖家都解释了有2顶帽子而造成的误会 还依旧死缠烂打

有性子的人耐着和你说说 没性子的鸟都不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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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cloud 于 2010-2-3 03:28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 ...

连这个都搬出来了 NB[m_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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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jjiceic 于 2010-2-3 12:02 发表
看见一大群和这件事不相干的人出现


贴子发出来就是让大家围观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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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嘛,人家看你不顺眼不卖你也有,还是你有对方一定要卖你东西的权利?买卖本来就是你情我愿。而且当事人一方也道歉了,对方亦接受道歉了。那些非当事人把事情搞大不说,竟然还有些小人趁火打劫的。

[ 本帖最后由 ¤酷 于 2010-2-3 12: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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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nhuisheng 于 2010-2-3 11:46 发表
XX觉醒都来围观了啊

72你好 72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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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多了上来喘口气~

记得LZ是做倒卖生意的吧?

很久以前不玩了装备就倒给LZ了~

本来价就低了~还要拼了命的要求再低~

确实不咋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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