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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到荼蘼花事了

1.我是钟璇。那年秋天,我18岁,刚刚成为文传学院汉文专业一年级的学生。我喜欢这个专业,我幻想着有一天能从我的笔下诞生一部传世之作,然后用那稿费去环游世界。
很多学生社团都在秋天的时候纳新,我选了《红帆》,这是校园里唯一一份能够与《学报》这样的“官方报纸”并驾齐驱的“民间报纸”。本来报了编辑部,但在纳新会上,一个戴着眼镜,看起来满阳光的男生对学长主编说:“我看,钟璇还是进外联部吧,这样漂亮的小师妹,窝在社里排字儿,岂不可惜!”我不置可否。散会的时候,那男生从我面前经过,我看了看他胸前的牌子:左昱,文传学院汉文专业二年级,文学版责编。
此后左昱就总是会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不管是社团工作,还是在教室自习,他总是能够帮到我,他说:谁让你是我小师妹呢!我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从小到大,我被无数个人帮助过,再说,谁让我是他小师妹呢!

  大二那年冬天,我接到一个任务,要去游说一家企业为我们即将举办的艺术节提供赞助。我接过部长递给我的一张名片,上面印着:冯佑,总经理助理。
我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敲开了冯佑办公室的门。与我想象当中不同的是,他是一个仪表堂堂的男人。你可能觉得我用这个词有点土,但这确实是我见到他第一眼时,脑子里冒出来的词儿。
  游说任务出乎意料的顺利,冯佑几乎没等我说完事先想好的说词,就痛快的答应了提供赞助。我当时可笑的认为我不能显得太功利,拿到钱就走人。所以接下来我们随便聊了几句。我很惊讶他居然也知道尼采和叔本华。这使得我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我起身告辞,他友好的伸出手来,我有点狼狈,迟疑着伸出手和他互握了一下,他的手掌温暖而干燥。
  回到报社,部长着实地夸了我一番。左昱也走过来,一手拍着我的肩说:“看看,还是你左大哥我慧眼识英雄啊!我早说了,你要是坐在社里排字儿,一准埋没了!”我看着他那没边没沿的样子,忽然想起冯佑,那个稳重的、有风度的男人,他和我说话,绝不会是这副德行。
  第二天早上,我收到一只狭长的白色的盒子,用一根红丝带系着。打开一看,里面躺着一支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旁边一张卡片,只有三个字:冯佑赠。我的脸突然红成一片。
接下来每天我都会收到这样的礼物:白色的盒子,红色的丝带,娇艳的玫瑰,只有三个字的卡片。当我收到第三十五只盒子的时候,我开始和冯佑约会。
左昱跑来找我,“你疯了?”他说,“冯佑他有老婆的!”
“这我知道,”我淡淡的说,“我还知道,他们俩之间,除了一张结婚证,剩下什么也没有,但我跟冯佑有。”
“你就不想想,将来你要怎么办?”
“将来?”我抬起头望了望左昱,“那不是还没有来么?”

  第九十九朵玫瑰的盒子里,多了一把钥匙,因为冯佑说,让我住在那样拥挤的宿舍里,他会睡不着。
  那是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搬进去不久,就是我的生日。那天早上,我在房门外看到一束熟悉的百合,不用数,我也知道是十一朵:自从认识左昱,每逢节日或是我的生日,他都会送我十一朵百合。我扬了扬唇角,将花收进屋子。
我不喜欢百合,我觉得那是一种傻乎乎的花。就那么几片大大咧咧的花瓣子,颜色也平淡。不像玫瑰,那样细腻的重叠的花瓣,那样浓烈的热闹的颜色。我想,这才是爱情的模样。

  2.我是冯佑。四年前,在我的办公室里,我认识了钟璇,当时她才是大二的学生。来我这里替她们办的一个什么节要赞助。说实话,这样的学生我也见过不少,可钟璇不一样,她很漂亮,也很单纯。看得出来,初次见面,她就对我产生了好感。于是我开始送她玫瑰——这在我只不过是在给秘书布置完工作,顺便提一句话的事儿。我的计划进行的出乎意料的顺利。没过多久,她就搬到了我叫秘书在校外找的房子里,钥匙我和她一人一把。这让我在拾回昔日的自信之余,多少又有那么一点不得劲儿的遗憾。

  钟璇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情人,她像初夏的太阳,有着张扬的热情与活力,但又不会晒的人头疼。更重要的是,她从来不会在我面前提起“将来”或是“责任”这一类字眼。跟她在一起,让人感到轻松快活。如果可以,我倒是不介意跟她再呆上一两年。可是,我老婆不干。
  我并不是怕我老婆,我是怕我老婆的爸爸。也就是我的老板。当年要不是我娶了他这个自幼残疾、性格乖戾的独生女儿,恐怕现在我拥有的公司股份、高级职务、名车洋房、社会地位,一样也不会有。

  离开钟璇是不用考虑的。我绝不会为一支从没有真正在乎过的玫瑰放弃整个菜园子。需要我考虑的,只是我的台词:我不想让她知道,其实除了自己,我谁也不爱。
四年来,钟璇眼里的我始终是一个多少有点郁闷的男人。有着翩翩的才华和风度,却没有与之匹配的幸福家庭。也许正是这一点,激发了她潜藏的母性。她更加爱我,也更加爱她所认为的“我们的爱情”。她说我们像两块红红的木炭,炽热、浓烈,彼此互相燃烧。
我不能否认我跟她一样也热爱这种燃烧所具有的快感。但我并不想烧成灰烬。所以,现在我正坐在钟璇的对面。
  我看着她,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面对这样一双明亮热烈的眼睛,我隐隐的觉得自己有点龌龊。我一直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我只不过是一个离不了好日子的懦夫罢了,但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我没办法再按照事先想好的台词欺骗钟璇,虽然我几乎骗了她四年。所以最终,我选择了摊牌,一五一十的摊牌。
  3.我是左昱。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曾在一帮哥们儿中间说:以后遇到了我爱的女孩子,我只送她百合,而且要十一朵。哥们儿问我为什么,我说:一生一世,百年好合呗!“哇噻,那那个女孩子,一定会被感动死的!”
可是钟璇并没有被感动死。她的园子里,开的热热闹闹、满满当当的,全是一个叫做冯佑的男人送的玫瑰。

  我读大二那年,在社团的纳新会上认识了钟璇,我读大三,钟璇认识了冯佑,并且不久就搬出了宿舍。我读大四,他们还在一起,我在这家杂志社工作第一年,他们仍然在一起。我在这家杂志社工第二年,钟璇毕业了。凭着她自己的才气,开始为两家杂志社写专栏,我所在的这家,是其中之一。但是,她和冯佑依然还是在一起。
自从认识钟璇,我就开始送她百合,这四年来,我一如既往的送她百合,一如既往的是十一朵。钟璇也一如既往的收着,扬一扬唇角。我知道在她心里,我只是一个傻乎乎的人:只知道她饿了爱吃蓝梅饼干,冷了爱围橙色围巾,感冒药不能吃白加黑,不喜欢喝可乐,生气的时候就不说话……也许她觉得这不能算是爱情,可是,我想如果这都不算爱情,那爱情,会不会太过复杂华丽了些?钟璇,她不过是一个迷途的孩子。

  前几天,我在钟璇的专栏里,看到了这样的文字:
“我一直以为,我所要的爱情,该是盛放的玫瑰的模样,浓郁热烈、自由美好、充满新鲜和激情。可如今一夕之间,所有曾经艳丽的玫瑰凋零破败、惨不忍睹。我的园中,荼蘼开尽,花事已了。”
  我深深的叹口气,我知道,很久以来我一直担心却又隐隐的有一点点期待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冯佑,他到底还是离开了钟璇。我又看了看那句话:“我的园中,荼蘼开尽,花事已了。”这句话像一丝幽幽的叹息扯痛了我。我合上书本,钟璇,我的钟璇,你可知纵然荼蘼开尽,花事却未必已了?
  我匆匆的出门,依旧包了十一朵百合,卡片上,我只写了八个字:开尽荼蘼,百合依旧。我把花束亲手放到钟璇的门外,然后,转身下楼。

  今日午后,有极好的阳光,我正在家里看书,门铃响了,我打开门,钟璇,她静静的站在门外,怀里抱着一束洁白耀眼的百合。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我是连好坏都分不出来了。不知道楼主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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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不错... 爱上有家的男人是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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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女人都是怎么想的 要不然爱搭不理的 闹不好 看见一个就来个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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