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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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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也没那么大火的。想发个帖子等管理员来处理
结果那人的一帮朋友就杀过来不讲理,不然我也不会说那么难听的话
况且原帖我回帖说的也尽量放柔不冲了,结果这火硬是被逼起来

关于那帖子我的要求也就是删除

希望被投诉那人的朋友请不要再插嘴多说什么了
此事与你们无关

只希望管理员尽快出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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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大家都气量大些,这事也就完了,呵呵
这年头C+V的多勒去了,LZ看开点,就当好贴拿来大家分享下,呵呵
不过LZ这样貌似也过了点,要么您还是等管事的人来处理吧,象这样的不依不饶的也没个完不是?
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勒原创是您勒。呵呵,是吧
乖~听话

TO那个黑:
最后回下您的帖子
这篇东西我觉得不错的,里面有些话还是蛮有道理的
同样是您的引用里面的,只看前面不看后面(或者说您是故意来找茬?)
没错,我们确实是无关人士,您这么伟大自然不需要群众的目光来判断公正
您的大作我拜读了
不过就冲您这种无理取闹的做法,估计也最好趁早闭嘴


这就看不懂勒,到底谁在无理取闹?貌似是回帖的您吧。。。
大家都别3风点火也就完了。不是吗?
臣闻天下之大义,当混为一。匈奴呼韩邪单于已称北藩,唯郅支单于叛逆,未伏其辜,大夏之西,以为强汉不能臣也。郅支单于惨毒行于民,大恶逼于天。臣延寿、臣汤将义兵,行天诛,赖陛下神灵,阴阳并应,陷阵克敌,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悬头槁于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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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很明确
第一、版面规定转帖一定要标明
第二、她承认她不是原创

那么请管理人员做出处理,删除那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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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

http://net.chinabyte.com/494/2140494.shtml
根据互连网著作权保护法,我有权利向网站提出投诉保障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http://column.chinabyte.com/zscq/368/2055368.shtml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未经授权不得修改他人作品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 本帖最后由 星之碎片 于 2006-3-29 19: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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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可以说你也是看后不看前呢?你不也是只说到片面的一段么?文章是我的我拥有著作权请问我凭什么不可以说话?
    请抄袭者的朋友都闭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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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星之碎片 于 2006-3-29 18:46 发表
哦是吗?那就是说你们论坛的版规只是个装饰品咯?
果然现在小偷都特牛....偷别人的东西还比别人凶~
这次还真是见识了

其他不是斑竹的人请闭嘴.因为你们没权利说话
自己抄袭别人的帖子还要扯上版面所有的帖子, ...

最后回下您的帖子
这篇东西我觉得不错的,里面有些话还是蛮有道理的
同样是您的引用里面的,只看前面不看后面(或者说您是故意来找茬?)
没错,我们确实是无关人士,您这么伟大自然不需要群众的目光来判断公正
您的大作我拜读了
不过就冲您这种无理取闹的做法,估计也最好趁早闭嘴
最近被釘宮重新帶入并陷入工口的世界了...CG民工團團支書兼外野搬運工
Mnemosyune -ムネモシュネの娘たち-
很黃很暴力...釘宮工口美!!ミミX情報屋的工口更美!!ミミ酱滿賽~\(>ω<)/
這年頭混個臉熟不容易,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孫子比比皆是,吃了人家的霸王餐反倒要批評廚子的手藝不佳的白癡滿地打滾,給了三分顏色就想開染坊自顧自真拿自己當上帝的傢伙簡直可以組成一支第三帝國陸軍炮兵團,把你炸的四肢癱瘓小兒麻痹還算便宜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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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看了写。。
确实是在打擦边球。。
可耻了。。。。。。。。。。
Nobody reason, nobody is sure where is the end
   
赖りない坏れそうな舟 漕いでるなら
   
Nobody reason, no one confess that it was wrong
   
ああ せめて もう少し 嘘でもいい 优しく歌っ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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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暮霭 于 2006-3-29 17:19 发表
[_[语文老师看到别人说我抄袭他们会吐血的。何况我也没说那文章是我写的

也没看到哪篇帖子你敢标上是你原创的
写不出东西就不要装着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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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既然你说文章不是你写的~就请你把那文章删除或则是修改掉吧~
因为我觉得我的文章被你这种人转走是种耻辱

[ 本帖最后由 星之碎片 于 2006-3-29 19: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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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大家要勇敢面对错误!恩!
[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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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可以连道德和素质都不要了
为了帮朋友而不讲理
那么.....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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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吗?那就是说你们论坛的版规只是个装饰品咯?
果然现在小偷都特牛....偷别人的东西还比别人凶~
这次还真是见识了

其他不是斑竹的人请闭嘴.因为你们没权利说话
自己抄袭别人的帖子还要扯上版面所有的帖子,果然够垃圾
拿了别人的东西被抓了,就用只是借来用用来开脱.也只有白痴才会相信你

另外回三楼

既然不是她写的东西,
那请你告诉我
我把以前的没有写下去的东西慢慢填充掉的话应该会有很多
但是没时间啊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莫非楼上的众人,如果你们东西被偷你们一点也不责怪小偷?
那么下次真的是什么东西被偷了千万别骂小偷哦,那等于是掌自己的嘴巴

不问自取等于偷窃

况且版规已经写在那了~貌似你的眼睛是健全的应该看的到
难道违反了交通规则你还要怪是交通规则的错么?
这群人还还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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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灰的回复给谁删了?
骂狗专用,阿根挺与狗人见皆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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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区的那些帖子是不是都是原创的?建议灵猫还是改下版归吧
[_[语文老师看到别人说我抄袭他们会吐血的。何况我也没说那文章是我写的

[ 本帖最后由 暮霭 于 2006-3-29 18:16 编辑 ]
绝影~ㄝ馬ㄝ馬言兑? 老婆只能找①個 ?。。 说:
我发现件事。。。。。。。。。
绝影~ㄝ馬ㄝ馬言兑? 老婆只能找①個 ?。。 说:
我在GVG分别和4个姑娘搭讪- -!每次一搭讪她们都是说“告诉BB去!!!”
绝影~ㄝ馬ㄝ馬言兑? 老婆只能找①個 ?。。 说:
为什么啊!!!
(↑以上摘自ღ老公语录ღ)
Ps:凡见绝猪乱搭讪乱出轨者,欢迎使用召唤暴暴lv10技能[任何游戏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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