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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家说件自己的真事

这事再次体现了社会么么黑啊。。97年偶老爸借了10W给他朋友。朋友说是一起开出租车。该朋友静安区的。对方还开给了偶老爸一借条。。然后过了3年。。此人失踪了。。偶老爸找到他家里。他老婆和他女儿在,但是询问得知已经和借我爸钱的那家伙离婚了。当时偶爸那个头顶发麻啊。后来就是去某法院申诉了,可耻的一幕出现了,那个执行庭的庭长直接一句话把我爸爸回头掉。他说“你要找到他人的,然后通知我们。我们法院会去执行”汗。。。(我们能找到的话,我们都能做私家侦探了,那还要你们法院干吗?)!偶爸当时也没法子只好自己找。。找就找吧。。一直到去年,偶妈一好朋友来消息告知“发现这个人的妹妹在XXX路开了家饭店,还挺大的,而且那家伙晚上都会去帮忙,而且他还在饭店附近开了家网吧!”好。得知这一消息偶爸当天晚上就去了,偶爸回来后说:是的!看到那个人了!似乎还胖了些(可耻啊,拿着偶家那么多钱能不胖么?)然后第2天偶爸就很高兴的去了法院,结果又是那个执行庭庭长的嘴脸!和偶爸说“你得了解他的财产,你不了解他财产我们顶多抓回来,没钱的话抓回来过2天就放人走了,而且必须要有证据(可耻啊!!!!FB啊!!!!!!了解财产?那我们自己家开法院算了!!!!)偶爸又只好很扫兴的回家,回家后联系了些朋友准备去摸他财产,主要的是想跟踪那个家伙摸到他网吧的地址!结果第2天再去的时候,人已经没了!!第3天也是,第4天。。第5天。。。从此以后此人再次消失!(这说明了什么?正常人应该都会理解!)然后就到了今年。。偶爸又采取了行动,他朋友的老婆的前夫认识一个讨债公司的,因为认识的,所以想请他们帮忙讨,但是如果讨到了就要50%的钱!!(哎。。黑道也这样!)而且讨钱途中万一对方反抗啥的,轻则要他坐轮椅,重则可能要出人命。偶爸再三思考决定还是靠自己。。拿到了他妹妹开的那家饭店的一张名片,于是呼偶爸打电话去问了“请问你的饭店是XXX开的吗?”对方的回答是“不是XXX开的,他已经把饭店给盘掉了啊,很久了。”全家都闷了。。。
哎。。。今年又要带着郁闷的心情过年了。。。1997—2007。。。而且日子还在延续。。不知什么时候能要回借出去的债。。

偶把事说出来是想发泄下偶的情绪。。没其他啥意思- -8要误解,所以没有直呼法院的名字和那个可耻的执行庭庭长的名字

原帖由 a1838210 于 2007-1-18 13:45 发表
直接110,再把那个院长告了.

有那么简单倒好了。。哎。。在考虑写上访信。。但是很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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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叶草 于 2007-1-18 14:02 发表
你爸爸干嘛自己不去问那个人要啊,这么拐弯莫角的,你爸的朋友都不要脸了,你爸还怕什么

太相信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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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要找到他人-0-
偶想网上通缉他了
想把他照片发上来
不知道会被删掉伐-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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