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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MPE珍藏 于 2006-3-30 14:09 发表
。。。。。
我没说这个是犯法吧?我有说吗?。。。。。我只说“转帖不写明,就是剽窃(我没说这个是剽窃罪,因为有起码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违反道德,违反法律和犯罪这3个是不一样的。)。至于故意不故意 ...
挖塞。。。。我只是告诉你你可以怎么样怎么样。。怎么都一个个此地无银三百两别人没说你的你硬往上套呢!?
赵兄有此意见还好说说,因为毕竟我引了他的话,你又从那里跳出来的- -!?一说到剽窃你就急?
我要告诉你的其实就一点。。。定性问题不是我们来定的,至于谁在不该定的时候先定了。。你可以参考下本帖顶楼。。看看楼主的标题。。给人看了后什么感觉。。。
我突然有种变中华星之共和国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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