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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纯ZZ 于 2006-3-29 20:29 发表
请问,楼主哪里无理了?
罪の瞬間╄淚可能是无心的,但她没注明转贴就是错。我想她只要及时更正的话也就小事化了了。本来很容易解决的一件事,就被你(包括楼上一些)自以为是的人给越闹越大。
的确本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事
先不说这件事的大小,人家踩了你一脚你就嚷嚷着要送人家去派出所,因为他对你进行了攻击,严重的话你甚至可以控告他打你。
的确你没错,法律上你立的住脚,别人的确踩你了,可身为一个有知识有文化又有才情又有内涵的少女(?)你连和她本人交涉都没交涉,原委都没问清就跑这来一闹,一副孟江女哭倒长城,秋菊打官司的架势。。您犯的着吗。。。?
暴暴是错了,这点我替她承认了,她错就错在没加ZT,本来您是对的,但您现在这么一闹,我看您也未必全对了,您的确没触犯法律,但在很多人眼里,您的素质就那么点高了,也许,您比陈凯歌强点[x_X]
看了阁下的文笔,想来也是有丰富内涵和生活经历的人,今日一见本人,忍不住想问。。。您这是从那转来的吖?
[ 本帖最后由 小人物而已 于 2006-3-29 23:2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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