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论坛
搜索
帮助
导航
私人消息 (0)
公共消息 (0)
系统消息 (0)
好友消息 (0)
帖子消息 (0)
浆糊论坛-RO小站
»
RO情感区
» 如果要求合理赔偿名誉损失费,怎样的限度才不算恶意欺诈?【新增加昨天对话截图】
返回列表
发帖
吉他传教士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吉他传教士
我在诸神打酱油
浆糊会员
UID
700067
帖子
391
精华
0
威望
0
阅读权限
100
注册时间
2011-6-8
1
#
跳转到
»
发表于 2011-8-16 19:51
|
显示全部帖子
别B来B去了,直接把B的名字公布出来!!!像B这种人明显是败类!如果有心交易的,而中途造成误会的,A提出再刷喇叭或者各种形式道歉,B完全应该接受!这还是千元以内的交易就玩这种手段,要是买个TAQ,B那种人还不得删号删QQ,半夜卷铺盖走人才行啊!连说好的交易价格都能利用种种借口来坑卖家的人,居然有资格说名誉?话说我还不知道这是哪个服的事情,就事论事
TOP
返回列表
[收藏此主题]
[关注此主题的新回复]
[通过 QQ、MSN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