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我想问一下当时你和那个2转猎人聊天的内容

另外黑客与年龄无关,有人14岁就攻进5角大楼了[_[

TOP

别把这事和年龄划上什么关系。。

要摆事实讲道理。。。。

15岁已经能错B当爸爸了

TOP

原帖由 199273022 于 2006-7-1 10:46 发表
哈哈,搞笑了,我在那刷屏,那你把我散步的手机号说说,你看看是不是自己的手机号!


你还米回答我问题捏。。

那时候你在那聊天室和那2转猎人聊些什么。。聊了多久。。。

还有你到底有没有开商人刷过屏。。。[_[

TOP

原帖由 199273022 于 2006-7-1 10:49 发表
哈哈,搞笑了,那你去问问M过我的人,给他们的手机号是多少,你再打看看,是不是你的手机!


既然你那么说了。。那就请问有那些人M过你?[_[


你那时候究竟在散播谁的手机号码?

聊天室上打谁的,实际是发谁的?这你说的清楚不?

TOP

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10:53 发表
这个东西似乎也说不清楚了


这个东西很重要

首先大家都要知道你那时候刷屏在刷你要卖“谁”的手机号码?

这个问题如果搞清楚了不管你给人家110也好119也好其实都不重要了。。懂不?因该你给别人什么号码只有你自己知道

而你在那散播“谁”的手机号码却有人证物证

所以在这要你亲口说下,你到底那天在聊天室上打出了卖谁的说机号码?

我?阳?CZ?还是蚊子?

ABCD请你4选1

TOP

都TMD的少说话,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都问清楚

吵能吵出真相来?

借口先回答下那天你到底在刷卖谁的手机,名义上!

TOP

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10:57 发表
我看你们都这么喜欢查,不如打110吧


你的话已经破绽百出了

现在不是在问你2转猎人的事情

要练个2转猎人太简单了

现在就问你那天你的商人在刷卖谁的手机号码你都不记得了?

假如在法庭上律师问你这么简单直接的一个问题你都吞吞吐吐不敢回答

你会给陪审团留下什么印象?

TOP

原帖由 阳佳 于 2006-7-1 10:59 发表
你的借口商人版ID在刷屏说卖我手机号要的M
我们3个看错了?
这些字和你ID不认识?
有人特意开个和你ID多个空格的ID练铁将然后开个和你自己开的会一样会标一样名字的会来栽赃你?


借口同学现在不跟你谈猎人的事

现在就问你,红颜色的这些字里,阳说的是不是事实?

你只需要回答是与不是

TOP

原帖由 199273022 于 2006-7-1 11:03 发表



真的,我承认,可我没他手机号,只是帮那人在做广告,明白了不?


OK

这点大家都看到了

他的确在主观上有出售散播阳手机号码的动机和实际行为

至于你说的  可我没他手机号

你怎么证明?

按照司法程序谁主张谁举证,你空口白话靠一句可我没他手机号
做辩解

可有N多不利证据证明了你实际参与了散播阳手机号码的行动中去

可能你有团伙,可能你是个人,但这都不重要了。。。。

TOP

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11:06 发表

你都没见到他刷你的号码,你就确定打你电话的人就是他给的号码?


如果法律都是按照“看到才定罪”的话

那马家爵也就是无罪的了,看到他杀人的全死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按照已知的条件和双方的供词来做出判断

而不是靠简单的一句“你有没有看到他杀人”这种实际不可发生的情况来推脱

现在借口自己已经承认了一点“他的确散播或者蓄意散播阳的手机号码”这点没错吧?

至于他说他自己不知道阳的手机号码

那请问。你既然不知道你去刷屏卖什么呢?你精神分裂?还是思维混乱?你为什么不卖他家庭地址不卖他户口本非要那么凑巧的去卖他的手机号码呢?

TOP

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11:09 发表
所以我说了这事情其实根本就调查不清楚,所以还请阳佳宽容一点。一定要把借口赶出RO,赶出上C,那也是不可能的


阳的做法的确过激

但既然事情已经搞到这地步,就把事情至少搞的至少大家心里都清楚

蚊子你也别说阳,大家都有年轻的时候

当初一怒冲冠为红颜的蚊子去那了?

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空口白话一句“我没做过”就可以把事情一笔带过的

TOP

原帖由 199273022 于 2006-7-1 11:11 发表



我似乎说了N遍了吧,我是帮那人做广告,只是想叫那人去卖,你认为,我会想要这不仪之财?


没人说你的动机是为“财”

请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参与散播手机号码已经是铁的事实

至于你说你不知道手机号码[_[

说实话那的确只有你自己知道[_[

蚊子也说了,RO里有阳电话号码的不在少数。。。你通过撒途径得知的这也只有天晓得了

但散播手机号码的被当场抓获的,貌似只有你一个[_[

TOP

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1:14 发表

你一直在从借口“有罪”这方面在提问题。。。自然主观上已经认定了他有罪了。。。同样是拿马家爵的事来说好了,如果马杀好人后立刻逃了,这时他的一个同学进到房间,看到地上全是死人,并上前抢救,弄得身上有血 ...


没人跟你说马家爵,那只是引用下,很多事情不是没人看到就代表没发生过

大家都是文明人要讲证据的

借口已经承认了自己的确散播过阳的手机号码,这点不错吧?

只不过他现在在辩解,他散播的不是阳的号码

但却又没人又没证据能帮他证明这一点,你说叫别人怎么相信他?

他说他卖的是拉登的电话你都信?

TOP

原帖由 199273022 于 2006-7-1 11:16 发表



我对你没话说,我只想问,如果你是那个知道阳的猎人,你回把他免费送给我给吗?


你别扯开话题

那个猎人的事情现在怎么说都说不清楚

我切入话题只切入有事实依据的

猎人的事只有你和阳自己知道,而且一个ID而已,谁知道是谁在上那猎人?

其实从你承认你的确散播过阳的手机号码这点开始问题已经很明了了

只是你现在依然嘴硬死不承认罢了

不好意思,你还是这样我也帮不了你,要么你拿个你当时散播手机号码的当事人或者截图之类的东西出来看看到底散播的是什么号码?

TOP

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1:18 发表

[_[傻孩子,人家现在不管你是不是发真的手机号给人家,人家只认定是你传的。。。就这么简单,你要辩论也要从有没有“传播”这个行为上去说,而不是一再的说自己发布的是假手机号。。。你没法证明自己传布的是真 ...



说到点子上了,关键是他传播手机号码有3个人看到,这点赖也赖不掉

假如不是这样我估计他也。。。。

TOP

返回列表